关于区管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的公示
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河道行洪安全,根据《湖南省水利厅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湘水发〔2018〕22号)文件精神,天心区农业农村局、天心区自然资源局已组织完成了官桥湖、南托港、港子河3条区管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审查工作。现根据《湖南省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湘河委办〔2019〕3号),对官桥湖、南托港、港子河3条区管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予以公示并征询公众意见。征询时间为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公众在本信息公示后,以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意见。
特此公示。
附件:1、港子河划界图册
2、官桥湖河划界图册
3、南托港划界图册
联系人:肖琦
联系电话:85899726
长沙市天心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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