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就业创业 > 技能职称 > 补贴标准

长沙市高级技师职业技能晋级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 : 2022-08-09 来源: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大小:

一、政策依据

1. 《中共长沙市委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争创国家吸引集聚人才平台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长发〔202212   号)

2. 《中共长沙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长沙市高级技师职业技能晋级奖励实施办 法(试行〉的通知》(长人才办发〔202218号)

二、适用对象

申请人所在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应属于长沙市范围内企业, 并依法在长沙市纳税和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新引进的具有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申请人,须是 2017 6 21 (含后引进到长沙市, 与企业签订三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一年(含以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申报前一个月起往前推算

(二新获得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的申请人,其证书应是 2017 6 21 (含后获得,且连续缴

纳一年(含以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申报前一个月起往前 推算

三、支持政策

建立职业技能晋级奖励制度,对企业新引进或新获得高级技师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给予 5000 元奖励。每人只能享受一次高级技师晋级奖励。

四、实施部门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咨询电话

职业能力建设处 刘菁 0731-8490791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