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一、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就业见习岗 位募集计划的通知》(湘人社函〔2022〕59 号)
二、适用对象
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申报成为就业见习基地后按规定吸纳见 习对象(见习对象为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 16-24 岁的登记失业人员)见习的。
三、支持措施
对于吸纳见习对象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 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四、实施部门
长沙市及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咨询电话
长沙市就业服务中心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部 张倩影
0731-84907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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