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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招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 : 2022-08-09 来源: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大小:

一、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印发

〈湖南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22  号)

二、适用对象

小微企业招用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依法履行了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缴纳  义务,并与之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支持措施

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  人应缴纳的部分。

四、实施部门

长沙市及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咨询电话

长沙市就业服务中心公共就业服务部  伍乾君  0731-84907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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