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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2-03-15 来源:长沙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字体大小:

长沙市各参保单位、参保职工及家属:

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自2022年3月16日起,可以办理2021年9月1日后去世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遗属待遇。

退休去世人员,遗属申办:请于每月11日至月底之前的工作日,携死者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市人社局政务大厅二楼46-48号窗口办理。

遗属待遇标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8号)文件核定。

温馨提醒:疫情期间,请错峰出行,避免扎堆办理业务。

咨询部门:长沙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731-84907515

长沙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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