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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的报告

发布时间 : 2019-01-03 来源:天心区法制办 字体大小: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新要求和“建设法治政府”新部署的重要之年,天心区人民政府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贯彻落实省、市部署要求为主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开展、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依法决策、严格权力监督制约,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提升,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法治环境,有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高。现将2018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增强法治思维,提升行政履职能力

(一)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核心和关键区政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规定,完善依法行政领导机制,制定《天心区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发着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分工方案》。

(二)坚持以上率下学法用法。区政府班子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建立完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等制度,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等,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把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列入每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通过举办依法行政培训班、报告会、案例分析会等形式,分级分类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各级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得到不断提升。如以“天心法治大讲堂”为载体,邀请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胡军辉等专家教授为全区行政工作人员做专题培训。2018年来,全区多次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开展法律咨询活动70余场,发放法制宣传资料超过2万份,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强化依法行政保障。优化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完善政府法律顾问体系,调整充实和优化工作力量,全区30余个单位通过聘请兼职法律顾问、购买法律服务等方式结合律师专长为依法行政提供法制保障。深化法律服务平台建设,2018年,区、街道、社区(村)三级实体平台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建成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建立了全区社区(村)法律顾问工作交流群,97名驻点律师接待法律咨询4808次,开展法治讲座191堂。

二、完善决策机制,提高依法行政决策水平

(一)完善决策机制在区政府研究制定涉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决策、政策落实过程中,我区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按照《天心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暂行办法》的要求,把法律审查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环节抓实抓好。2018年,全年19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全部经合法性审查后再提交讨论,力求通过依法决策机制的进一步健全,保障全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

()突出法律审查实效坚持区政府法制办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参与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对提交会议审议的涉法议题进行合法性审查。2018年,在我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放管服”制度改革、绿心工业企业退出等工作进程中,区政府法制办及政府法律顾问团深度参与,建言献策为重点工作开展保驾护航11月,出台新的《天心区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合同法律审查制度,在提升效率的同时加强合法性审查。截至目前,我区已累计审查各类政府合同908件,出具98意见,为长城资产等一批优质企业入驻,湖南地理空间大数据应用中心建成运营等重大项目把控风险,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优化全区营商环境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性文件是行政决策特别是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载体和体现,我区历来重视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将其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抓手,从源头确保政府的行政管理工作依法而为。2018年,我区经“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程序制发规范性文件8件,全部及时报区人大及市政府备案,报备率、及时率及规范率均为100%,内容涉及区内民生安全、救助保障、简政放权、环境保护等,这些文件的出台为我区重点工作开展提供制度保障。同时,我区进一步完善了规范性文件网络管理系统,所有政府规范性文件全部在天心区政府门户网公布,并标注效力动态,创新提升了规范性文件管理效率和水平。

三、坚持严格规范,保障行政执法公正

(一)规范执法队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资格准入制度,2018年,我区组织区安监局、卫计局等单位共75名人员参加全省统一的执法资格考试,并为其中40名成绩合格人员审核发放了行政执法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通用法律基础知识和部门专门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针对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将政府法律顾问、律师团队“请进来”,开展业务指导,结合具体案件“走出去”,让区里行政执法人员参与法院庭审,从每一个具体行政诉讼案件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诉讼意识和法治意识。

(二)开展专项治理。根据省、市、区统一安排部署,我区于今年5月启动了南部片区环境整治“百日”攻坚战,并重点针对“乱搭乱建、乱倒乱卸、企业乱排、市容乱象、扬尘污染、河道污染、交通秩序、陈风陋习”等8大乱象规范执法。本次专项治理通过开展执法竞赛的方式落实责任,分解任务,通过制作《执法竞赛主要部门负面清单表》明确了对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率,通过典型案例编纂和宣讲规范执法。整治期间,13个主要执法单位共办理执法案件9605件,平均每天办案174件,共罚款300余万元,刑事拘留55人,行政拘留141人。

(三)严格执法监督。继续严格开展案卷评查工作,邀请法律顾问对区直24家行政执法机关79宗案卷进行了封闭式集中评查,针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合法性问题进行了一对一重点反馈,将评查结果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并纳入年度依法行政绩效考核内容,有效提升了我区行政执法办案质量和案卷装订水平。在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2018年度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天心区行政许可类案卷和处罚类案卷的平均得分均在95分以上。此外,区政府法制办全程参与了全区行政执法机关针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执法活动,确保行动合法性,强化执法过程监督。

四、强化监督制约,确保行政权力运行廉洁高效

(一)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为推动“法治天心”建设,根据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监督规划安排和相关决议精神,我区持续开展“依法行政天心行”主题活动。区政府在活动过程中结合自身职能,就本单位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情况进行自查,与区人大执法检查组积极沟通,不断完善有关制度,确保行政复议工作规范高效运行。9月,区人大就我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同时,我区将办理政协提案作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重要渠道,2018年区政府及各部门共承办区人大议案3件,各级代表建议118件,委员提案68件。

(二)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我区自觉接受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监督,继续推行行政司法有效互动机制,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将案件办理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在判决执行中有效提高依法行政水平。2018年,我区办理区政府本级应诉案件117件,行政负责人出庭5次,已办结案件中实现零败诉目标。与去年相比,新收案件数量与去年持平,案件主要涉及房屋征收、信息公开、行政处罚等类型。

(三)强化社会监督。我区将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环节。为强化社会监督,我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各级各部门创新公开形式,将权力运行、资金运用、公共服务、监督检查等五类信息,全面及时公开;同时,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2018年,我区共接到信息公开申请166(当面申请116件,邮寄20件,网上申请30件),均实现答复及时,依法有据。

五、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政府服务职能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今年,我区继续纵深推动“放管服”改革,通过简政放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切实提高政府行政效能。一是大力精简不合法、不合理的证明材料,2018年,我区通过调研、梳理和审核程序,分两批取消了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奇葩证明、重复证明材料153项,规范证明文件19项。二是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进一步打通行政审批“中梗阻”。全面检查梳理全区26个部门共110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印发了《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动态调整的通知》,动态调整12项,进一步规范了中介市场的有序发展。

(二)强化服务能力建设我区在强化政府服务能力方面,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疏通企业办事的“堵点”、消除群众感受的“痛点”。一是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要求,梳理和公布了《天心区政府部门“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录》,涉及事项739个,涵盖26个区直部门、4个垂直管理单位,包含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就业创业、养老医疗和工程项目等领域,全程网上办理、让企业和群众“零跑腿”的事项66项。二是推行政务便民服务“就近办”改革,出台了《天心区进一步推进审批服务“就近办”改革实施方案》,分两批印发并实施了《天心区审批服务“就近办”事项目录》,涉及208项事项;在全区推行“全岗通”改革,实行综合窗口“92”、办事人员“专科”变“全科”;街道、社区立足实际、创新举措,青园街道湘园社区推出了44项个性便民服务,实施“错时服务全天办、网格服务帮代办、容缺服务马上办、特殊群体上门办、特色服务专人办”五办服务,深受企业和群众欢迎。

六 、化解矛盾纠纷,共建社会和谐良好氛围

(一)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作用。深入推动“阳光复议”,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强化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不断强化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功能和定纷止争功能,增强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2018年,区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0件,均已全部办结。其中作出维持决定10件,驳回复议申请的6件,当事人撤回的2件,转送其他机关1件,责令履行1件;撤销或确认违法的10件,撤改率为33%,实现了“纠正一案、规范一片”的效果,有效规范了全区行政机关执法行为。(二)发挥调解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生纠纷的积极作用。增强行政调解实效,如通过“行政调解+仲裁确认”快速联动处理模式,形成劳监和仲裁部门处置合力,有效化解劳资纠纷,2018年共立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508件,立案受理488起。加大人民调解力度,积极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强化专门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着力化解民生纠纷,全年共调解民间纠纷1461宗,调解成功1461宗,调处率达100%,成功率达98%

回顾去年的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和不足。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支持下,始终保持对宪法法律的敬畏之心,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接受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   

201812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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