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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修订出台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发布时间 : 2021-03-25 来源:天心区审计局 字体大小:

 2021年3月17日,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内部风险防控和廉政建设,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修订出台《长沙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长沙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共8章38条,主要章节为总则、机构和人员、职责和权限、审计程序、审计结果运用、指导和监督、责任追究、附则。该《规定》是长沙市深入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和具体行动,将进一步发挥内部审计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有力推进全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长沙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结合长沙市实际,对全市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责权限、教育培训、经费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各单位开展内审工作提供了依据和标准。

《长沙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措施,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将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提出规范要求,并提出了加强与内部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等其他内部监督力量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结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问题整改责共同落实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审计结果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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