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心区贯彻落实《意见》三年工作总结报告
2019年来,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市食安办精心指导下,天心区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将三年来的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责任分解表的通知》(天办发〔2020〕10号),将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了区委、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区直各部门、各街道认真落实《意见》要求,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和责任分工,积极谋划推进、定期调度工作、督促工作落实。四年来,食品经营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食品经营企业硬件设施普遍提高,监管队伍监管能力明显加强,辖区居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显著提升,天心区的食品安全水平得到了大幅提升,《意见》明确的总体目标基本完成。
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一)实施最严格的监管。深入开展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暂无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无污染土壤地块。对高危农药实行定点经营、实名登记制度,屠宰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对全区1万余户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监管台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对学校(幼儿园)、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养老机构、医疗机构食堂等群体性聚餐场所的食品安全管理力度。健全监管信息档案,推行网格化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二)实行最严厉的处罚。在区市场监管局设立天心公安分局驻点联络办公室。强化天心区、岳塘区联合执法,合力打击重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2019年来,结合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全区共办理食品安全行政违法案件1254起,罚没入库30万以上案件1起,始终保持了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作用,依法审判危害食品安全类犯罪案件。2019年5月至2022年6月,区法院共审结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刑事案件18件23人,其中判处非监禁刑的8人、判处拘役的2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23人;审结涉食品类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刑事案件19件62人。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办理涉食品类公益诉讼案件184件,涉及自动售货机、饮用水、减肥药、农产品、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以及网络食品安全等。今年以来,区检察院、区市场监管局就涉食品类案件犯罪的人员建立了案件库,针对该类人员做了从业禁止,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良好的信息互通机制,有利于更好地遏制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三)完善安全责任体系。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企业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食品安全自查报告率达到100%,严格落实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制度,使用了市局开发的“食品生产环节信息追溯管理系统”,提升了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信息化能力,实现了产品信息去向可查,逆向可溯。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实现肉奶蛋生产企业、农村集体聚餐、大宗食品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全覆盖。积极深化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理清区食安委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主要职责,建立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四)完善监管执法体系。完善区、街道、社区(村)三级监管网络,全区104个社区(村)配备食品协管员。加快推进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建设。根据《建设规范》,全区14个市场监管所建设成一类所13个(除大托铺所之外)、二类所1个(大托铺所)。按照“示范引领、分步实施”的步骤,通过2年时间建设达标,其中坡子街、裕南街、城南路、金盆岭、大托铺、桂花坪、黑石铺、先锋、南托、暮云市场监管所2022年底建成达标。其余所2023年建成达标。
(五)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强化食安风险分级,结合上年度监督检查以及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风险分级实施动态调整,风险分级率达到100%。对食品经营活动实施不同的方式的监督管理,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大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覆盖面,2019年来,定量检测10176批次,合格率在96.82,定性检测46000批次,合格率100%。不合格食品处置按程序到位。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共完成乳与乳制品、蜜饯、节假日食品、学校食品等117份样品的采集工作(送市疾控中心进行检测)。在沿江村、暮云新村、许兴村、兴马村四个村采集了本地种植的大米样品120份、本地种植蔬菜样品。采集了甜品及现制饮料样品62份。另采集油条、鲜湿米粉、市售大米等70份。每年定期开展风险交流会商。强化食品安全网络宣传,三年来共监测处置涉食品安全重要敏感舆情21起,发布涉食品安全相关正面网络宣传推文86篇。全区三年来未发生一起因食品安全事件引发的重大网络舆情事件。2020年12月,天心区举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采取桌面推演的方式进行,对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应急处置、舆情处置、响应终止、善后工作六个科目进行了全程序演练。
(六)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在辖区大型农贸市场(超市)快检室的基础上,2022年在14个街道建设食品安全快检室。全面推广使用放心肉智能监管等平台,2022年,全区已完成2332户(完成率107%)的生猪产品生产经营者、用肉单位入驻使用目标。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工程,力争2024年实现全区各类食堂、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大型餐饮服务单位通过完成智慧监管前端建设,将餐饮服务加工现场视频信息接入平台。2021年,省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平台在天心区试点,现通过综合平台电脑端认领辖区内的监管对象名单,并实施风险等级评定,制定监管计划,利用手机APP监管系统开展日常检查。
(七)完善投入保障体系。将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将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风险监测、执法监管及食品安全创建等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投入保障机制,2019年来,区财政预算投入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经费3亿余元,促进食品安全监管能力稳步提高。
(八)完善社会共治体系。大力开展食安宣传,发动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各街道干部职工及其亲友朋友圈、微信群转发创食视频、宣传海报、民调电话信息等共计305万余人次。通过移动、电信等通讯运营平台发送创食短信共计102万余条。在全区显示屏轮番播放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的宣传视频、海报,同时在区应急云广播开辟“天心食安创建之声”。食安志愿者在人流量大的路口、小区拿着小喇叭播放创食宣传音频。街道食安专干、食安协管员和食安志愿者开展入户宣传,发放宣传手册、折页和问卷调查10余万份。在小区、学校、机关等单位宣传栏、电梯口、大门口、车辆出入口及食品门店等醒目位置张贴创食宣传海报累计2.8万余份。2021年,开展食品安全“问计于民”活动,8至11月份开展食品安全“问计于民”座谈会、“三小”食品生产经营者座谈共200余次,参与人员3840余人,收集问题建议350余条。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家长、学生、教师座谈会10余次。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天心区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小小食安宣传员”、“最佳创作”评选活动。通过这一系列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有效提高了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及创建知晓率。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投诉举报记录完整,处置、回复率达100%,及时兑现奖励资金。
(九)完善配套服务体系。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完善线上平台,全面推行“一网通办”措施,推行“准入即准营”,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持续推进区域内小型餐饮单位全覆盖收运工作,已实现全区小型餐饮门店餐厨垃圾规范收运13个街道及大托村全覆盖;明确规范全覆盖收运处置各环节各流程,实现全区小型餐饮单位(15桌以下)投放餐厨废弃物回收桶及无害化处置承诺书上墙工作,小型餐饮单位餐厨废弃物收运实现日产日清、应收尽收。三年以来已登记并进行收运的小型餐饮单位年均3837家,月均收运1141吨。学校食堂提质改造基本达成,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达到100%。每年开展了年度饮用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三年来,共抽查30家二次供水单位,所有抽检单位均有供水许可证,管理人员均持有效健康证,水质检测30家单位全部合格。
(十)实施十二大攻坚行动。2017年9月,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天心区列为第二批省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试点区,通过三年多的探索与实践,天心区的食品安全水平得到了大幅提升,2021年6月,天心区成功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开展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全区235家餐饮服务单位和161个学校食堂建成“明厨亮灶”,并接入远程监管平台。完成小餐饮“透明厨房”提质改造1200余家。三年来,按照年度监督计划和专项整治等要求,对辖区内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共现场监督 45 次,书写卫生监督文书 34 份,感官检查产品 90 套,均未发现明显异常。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企业监督抽检 9次共67个单品,结果均合格,并及时将检测结果在天心区政务网站进行了公示。开展食品安全“护苗”行动,检查各类学校食堂(含幼儿园)及周边门店1827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86份,取缔非法流动摊贩20户。开展“清网”行动,累计检查入网餐饮服务单位1900余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60余份,查处幽灵外卖1家。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行动,出动执法人员2500人次,检查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农村食品流通便利店、小作坊等1590余家次,市、区多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发现存在问题现场进行指出并整改。开展食品安全“护老”行动,共开展执法行动125次,出动执法人员315人次,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142家次,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咨询活动7次,监测食品保健食品广告60条。开展“三小”食品整规行动,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0份,取缔“黑作坊”5家。通过严抓严管严处,有效打击重点领域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1、投诉举报压力较大。消费者消费维权意识增强,投诉举报量成几何级增长,2021年受理投诉举报2.6万余起,日均100余起。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而监管任务又十分繁重,尤其是基层所人少事多的矛盾十分突出。以基层所建设年为契机,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招聘一批聘用制工作人员,达到基层所人员配备要求。
2、监管工作难以面面俱到。辖区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数量众多,从日常监督检查、食安创建明察暗访以及上级督查考核情况来看,全区面上仍然存在部分小餐饮店和农贸市场环境卫生脏乱差、部分小食杂店经营过期食品,以及健康证过期、索证索票未完全落实等现象,监管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还有差距,压力依然较大。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培训,依托“天心食安卫士”志愿者队伍,协助街所开展食品安全巡查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
1、着力巩固食安创建成果。对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标准,继续提高各项创建指标水平。做好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年度自查公示工作,确保实现食品安全整体状况持续良好、保障水平持续提高、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2、着力提升监管能力水平。按照市食安委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建设、“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建设、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民生项目建设,为高质量监管提供支撑。
3、着力整治行业突出问题。食品安全关系到老百姓的幸福感,针对食安创建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花大力气开展整治行动,突出过程严管、突出重点整治、突出稽查办案,始终保持高压震慑态势。
长沙市天心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