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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区统计局2018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 2019-01-01 来源:区统计局 字体大小:

  天心区统计局2018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统计法治是统计工作的重要基础和有力保障,与统计数据公信力密切相关。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精神,我局采取多项措施,坚持依法依规统计,不断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工作。

  一、传达精神,加强学习,贯彻依法治统理念

  1、及时学习中央有关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做好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了解国家及省市统计局关于今后统计工作的整体思路和重大举措;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深化统计改革《意见》的有关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领导对统计工作的要求上,统一到新形势下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要意义上;学习传办了中办《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提高统计队伍的依法治统和依法行政意识。

  2、及时传达统计法治工作要求。组织全区统计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国家、省、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传达《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统计法实施条例》精神,强调统计工作纪律底线和职业操守,增强依法统计、搞准数据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依法实施统计调查行为,依法公布和管理统计调查资料,切实做到在法律规范确定的制度框架内开展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能力和水平。

  二、夯实队伍,强化宣传,提升依法治统能力

  1、加强队伍建设。在岗位调整时,对统计法治人员配置进行了优化调整,专门安排一名工作和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专门负责法规工作。目前,我局有2人取得了统计执法证。

  2、加强统计法治宣传。一是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大型统计法制宣传活动,例如,组织全区统计队伍进行“经济普查暨统计法治大比武”,举行“统计开放日”宣传月活动等,通过发放统计法制宣传资料、现场咨询解答等方式,向辖区居民群众、企业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统计业务工作知识,提高企业对统计工作配合度和依法统计意识。二是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微信、QQ等信息化手段进行统计法治宣传,切实提升统计普法宣传的有效性、趣味性,不断提高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三、健全制度,依法行政,增强依法履职水平

  1、继续强化制度化管理。在统计法治建设工作中,我局采取五项举措,一是强化培训,组织执法检查人员积极参加上级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检查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有效开展执法检查提供保障。二是明确工作流程。按照法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工作程序,确保执法检查人员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三是认真整理执法检查档案。按照“一事一档、一年一卷”的要求,实行“谁检查谁录入”,做好执法检查档案的记录和整理。四是明确执法检查人员工作要求。在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坚持廉洁自律。

  2、扎实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按照《天心区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制度》(天统字〔2017〕08号)文件规定,随机抽选部分企业进行执法检查,以随机确定抽查对象,随机确定抽查人员的方式,采取网络核查、专业指导、实地检查等方式相结合的模式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四、明年工作打算

  依法治统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将扎实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不断提升统计法治观念,有序开展统计执法,为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水平和保障统计数据质量发挥重要作用。

  1、加强依法统计理念。随着统计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各级领导干部对统计法的敬畏意识逐渐增强,我们将继续强化依法统计理念,增强带头遵守统计法律的自觉性、主动性;全区统计人员要增强依法统计、搞准数据的责任意识,依法实施统计调查行为,依法公布和管理统计调查资料,切实做到在法律规范确定的制度框架内开展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能力和水平。

  2、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为契机,大力推进统计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力量。随着我局从事业单位转为行政机构,在人员编制确定以后,将会组织更多的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全国统计执法证培训考试,进一步提高统计人员执法素质,努力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3、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在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已进入党校的基础上,争取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列入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组织统计工作、带头遵守统计法律法规,主动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推动领导干部积极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履职。二是做好统计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认真抓好对基层统计工作人员、单位统计负责人和统计员的普法教育和培训。在统计业务培训、统计执法检查等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三是加强对统计对象的法治宣传。我们既要组织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法,又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技术、新媒体、新平台,切实提升统计普法宣传的有效性、趣味性,不断提高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4、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力度,既严肃查处虚报、代报,又严格查处瞒报、漏统等统计违法违纪行为。高效抓好常规执法检查,有针对性地检查重点统计对象,及时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全面推进统计基础工作,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天心区统计局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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