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18年示范性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区级配套资金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长沙市2018年度100个示范性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文广新〔2018〕76号)、《关于2018年100个示范性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评定结果的通报》(长文广新〔2018〕199号)文件相关要求,县(市)区财政应按照1:2的比例给每个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安排资金,并按照验收类别给予补助:一类每个补助区级资金16万元,二类每个补助区级资金12万元,三类每个补助区级资金8万元。
现已将2018年5个示范性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区级配套资金共60万元下拨至各相关街道。
长沙市天心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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