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行政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予处罚、免予强制”四项清单》的通知
区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局机关相关科室:
依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18号文件精神,针对我区辖区内企业服务,根据《湖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18年版)》(湘卫法制发〔2018〕2号)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将我局行政处罚“四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行政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予处罚、免予强制”四项清单》的通知
长沙市天心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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