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省卫生健康地方性法规以及市卫生健康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拟订全区卫生健康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含生产安全事故)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卫生健康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7、拟订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建议。
9、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全区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11、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全区保健工作。
12、制定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全区爱国卫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13、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天心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由1个行政单位、4个事业单位、4个二级机构、8个内设科室组成。行政单位具体为:长沙市天心区卫生健康局;事业单位具体为:天心区红十字会、天心区计生协会、天心区社区卫生管理办公室、天心区血防办;二级机构具体为:天心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天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心区妇幼保健所、天心区人民医院;内设科室具体为:办公室、党建宣传科、法规综合科、人口监测和家庭发展科、医政医管科、公共卫生科、基层卫生健康科、老龄健康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天心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部门预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长沙市天心区卫生健康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8,615.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615.57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008.61万元,主要是主要是人员类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基本药物实施等医改专项经费、计划生育奖扶经费和公益关怀资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租金补助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8,615.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448.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8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008.61万元,主要是人员类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是根据规范津补贴要求,相关绩效及生活补贴按月发放,原列入切块资金的绩效及生活补贴调整至部门预算编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基本药物实施等医改专项经费、计划生育奖扶经费和公益关怀资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租金补助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8,615.5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54万元,占1.07%;卫生健康支出8,448.19万元,占98.06%;住房保障支出74.84万元,占0.8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018.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7,596.67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6.17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和计生工作经费、党建经费、区人民医院退休干部谭鸣刚和南托中心全额退休人员陈佳纯生活补助等方面;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7.2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综合医院332万元,主要用于区人民医院人员安置及福利待遇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退休人员补助支出等方面;城市社区卫生机构32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租金补助等方面;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87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药物实施等医改专项支出等方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284.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其他中医药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和名医名科名院建设等方面;计划生育服务3,173.4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奖扶、计划生育爱心助孕特别行动、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和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婴幼儿照护服务、独生子女保险等方面;老龄卫生健康事务90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和敬老月活动等方面;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10.5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和村卫生室一体化补助、爱卫病媒生物防制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83.8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71万元,比上年预算上升0.85%,主要是本年公用经费中资产预算较上年减少,因此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0.5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预计本年较上年减少。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预计无会议计划;培训费预算0.5万元,拟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卫生等相关培训,人数预计50人,内容为基本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等相关业务培训;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4.8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6.81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68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8,615.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8.9万元,项目支出7,596.67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2023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 |||
单位:008001_长沙市天心区卫生健康局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 |
8615.57 |
一、[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
二、[202]外交支出 |
||
三、事业收入 |
三、[203]国防支出 |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四、[204]公共安全支出 |
||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五、[205]教育支出 |
||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六、[206]科学技术支出 |
||
七、其他收入 |
七、[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
八、[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92.54 | ||
九、[209]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
十、[210]卫生健康支出 |
8448.19 | ||
十一、[211]节能环保支出 |
|||
十二、[212]城乡社区支出 |
|||
十三、[213]农林水支出 |
|||
十四、[214]交通运输支出 |
|||
十五、[21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
十六、[21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十七、[217]金融支出 |
|||
十八、[219]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十九、[2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
二十、[221]住房保障支出 |
74.84 | ||
二十一、[22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二十二、[22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二十三、[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
二十四、[227]预备费 |
|||
二十五、[229]其他支出 |
|||
二十六、[230]转移性支出 |
|||
二十七、[231]债务还本支出 |
|||
二十八、[232]债务付息支出 |
|||
二十九、[233]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三十、[234]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
本年收入合计 |
8615.57 |
本年支出合计 |
8615.57 |
财政拨款结余结转 |
结转下年 |
||
财政拨款结转 |
|||
财政拨款结余 |
|||
财政专户结余结转 |
|||
单位资金结余结转 |
|||
收入总计 |
8615.57 |
支出总计 |
8615.57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数误差。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 ||||||
单位:008001_长沙市天心区卫生健康局 |
||||||
单位:万元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
合计 |
8615.57 |
1018.90 |
7596.67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92.54 |
92.54 |
0.00 | ||
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92.54 |
92.54 |
0.00 | ||
208 |
05 |
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71.46 |
71.46 |
|
208 |
05 |
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21.08 |
21.08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8448.19 |
851.52 |
7596.67 | ||
01 |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 |
943.59 |
780.22 |
163.37 | ||
210 |
01 |
01 |
行政运行 |
780.22 |
780.22 |
|
210 |
01 |
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56.17 |
156.17 | |
210 |
01 |
99 |
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 |
7.20 |
7.20 | |
02 |
公立医院 |
332.00 |
0.00 |
332.00 | ||
210 |
02 |
01 |
综合医院 |
332.00 |
332.00 | |
03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2193.00 |
0.00 |
2193.00 | ||
210 |
03 |
01 |
城市社区卫生机构 |
321.00 |
321.00 | |
210 |
03 |
99 |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 |
1872.00 |
1872.00 | |
04 |
公共卫生 |
1284.40 |
0.00 |
1284.40 | ||
210 |
04 |
08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1284.40 |
1284.40 | |
06 |
中医药 |
150.00 |
0.00 |
150.00 | ||
210 |
06 |
99 |
其他中医药支出 |
150.00 |
150.00 | |
07 |
计划生育事务 |
3174.84 |
1.44 |
3173.40 | ||
210 |
07 |
17 |
计划生育服务 |
3174.84 |
1.44 |
3173.40 |
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69.86 |
69.86 |
0.00 | ||
210 |
11 |
01 |
行政单位医疗 |
69.86 |
69.86 |
|
16 |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 |
90.00 |
0.00 |
90.00 | ||
210 |
16 |
01 |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 |
90.00 |
90.00 | |
99 |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
210.50 |
0.00 |
210.50 | ||
210 |
99 |
99 |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
210.50 |
210.5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74.84 |
74.84 |
0.00 |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74.84 |
74.84 |
0.00 |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积金 |
74.84 |
74.84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 ||||
单位:008001_长沙市天心区卫生健康局 |
||||
单位:万元 | ||||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合计 |
1018.90 |
928.26 |
90.64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787.58 |
787.58 |
|
30101 |
基本工资 |
144.08 |
144.08 |
|
30102 |
津贴补贴 |
85.90 |
85.90 |
|
30103 |
奖金 |
280.55 |
280.55 |
|
30107 |
绩效工资 |
34.64 |
34.64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71.46 |
71.46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21.08 |
21.08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22.93 |
22.93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32.48 |
32.48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1.32 |
1.32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74.84 |
74.84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18.29 |
18.29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83.83 |
83.83 | |
30201 |
办公费 |
10.00 |
10.00 | |
30202 |
印刷费 |
2.00 |
2.00 | |
30207 |
邮电费 |
2.50 |
2.50 | |
30211 |
差旅费 |
0.50 |
0.50 | |
30213 |
维修(护)费 |
0.50 |
0.50 | |
30214 |
租赁费 |
|||
30216 |
培训费 |
0.50 |
0.50 |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0.50 |
0.50 | |
30228 |
工会经费 |
9.00 |
9.00 | |
30229 |
福利费 |
4.83 |
4.83 |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22.81 |
22.81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69 |
30.69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40.68 |
140.68 |
|
30302 |
退休费 |
21.41 |
21.41 |
|
30309 |
奖励金 |
1.44 |
1.44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17.83 |
117.83 |
|
310 |
资本性支出 |
6.81 |
6.81 |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6.81 |
6.81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数误差。注:此表为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单位:008001_长沙市天心区卫生健康局 |
|||||||||||||
金额单位:万元 | |||||||||||||
单位代码 |
单位(专项)名称 |
支出方向 |
资金总额 |
实施期绩效目标 |
绩效指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值内容 |
评(扣分标准) |
度量单位 |
指标值类型 |
备注 | |||||
008001 |
长沙市天心区卫生健康局 |
7596.67 |
|||||||||||
008001 |
爱卫病媒生物防制和职业病防治专项经费 |
199.00 |
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服务,完成病媒生物防制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辖区群众健康生活环境,扩大宣传范围,积极做好各项爱卫工作。确保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在正常范围内,确保提升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能力,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治理“十三五”规划》(安监总安健[2017]82号)等有关法律、规范,全市范围内需实施职业健康托管服务工作。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 |
90% |
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 |
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 |
%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能力。 |
效果良好 |
扩大宣传范围;确保提升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能力。 |
扩大宣传范围;确保提升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能力。 |
定性 |
|||||||
提升辖区群众健康生活环境 |
效果良好 |
完成病媒生物防制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辖区群众健康生活环境 |
完成病媒生物防制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辖区群众健康生活环境 |
定性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初步建成4个病媒生物市级示范小区 |
基本完成 |
2023年10月底完成建成4病媒生物防制示范小区 |
按完成比例评分 |
个 |
定量 |
||||||
职业病病危害因素检测单位数 |
20 |
按照市局要求,选取20家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由政府出资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用人单位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
职业病病危害因素检测单位数 |
个 |
= |
||||||||
008001 |
党建经费 |
4.37 |
卫健系统及局本级开展党建活动及宣传教育等。局党组按要求开展中心组学习;局机关支部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区卫健系统按要求开展发展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支部书记和专干培训、系统党员培训、困难党员慰问、优秀党员表彰等党建工作。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次数 |
12 |
反映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 |
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次数 |
次 |
≥ |
||
质量指标 |
开展好党建工作宣传教育、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 |
按年完成 |
定量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党组织凝聚力 |
效果良好 |
反映党建活动社会效益 |
提高党组织凝聚力 |
定性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党员满意度 |
90 |
党员和员工对党支部工作满意度达到90%以上 |
每低于1%,按比例扣分 |
% |
≥ |
||||||
008001 |
独生子女保险经费 |
39.00 |
为全区独生子女年龄在14周岁以下的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家庭(纯居民)和部分流动人口计生家庭投保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被扶助对象满意度 |
90 |
被扶助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
被扶助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得10分;80%以上得8分;70%以上得6分;70%以下得0分。 |
%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解决计生家庭出现意外的后顾之忧 |
效果明显 |
解决计生家庭出现意外的后顾之忧 |
社会效益明显的,得20分;效果一般的,得10分;没有显著影响的,得0分。 |
定性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家庭意外险购买频率 |
每年 |
一年购买一次 |
按时续保得20分;晚1个月得10分;晚2个月得5分;晚3个月得0分。 |
定性 |
|||||||
数量指标 |
家庭意外险购买率 |
100 |
对符合文件要求的家庭都购买家意险 |
有符合要求的家庭未购买,遗漏1人扣0.1分,扣完为止 |
% |
= |
|||||||
008001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
1284.40 |
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建档率达到90%以上;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90%以上;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均达到90%以上;早孕建册率和产后访视率分别达到90%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1%以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61%以上;严重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80%以上;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率达到90%以上;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分别达到95%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0%,、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7%。服务对象综合知晓率50%及以上,服务对象满意度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公共卫生差距逐步缩小,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服务对象综合知晓率 |
50% |
服务对象综合知晓率50%以上 |
服务对象综合知晓率 |
% |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61%;严重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80%以上;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率≥90%;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95%。 |
61%-95% |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61%;严重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80%以上;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率≥90%;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95%。档率≥90%;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0%;早孕建册率和产后访视率≥90%;老年人健康管理率≥61%;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0%、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7% |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60%,得3分,低于60%,按比例得分;严重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80%以上得2.5分,低于80%按比例得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率≥90%得1分,低于90%按比例得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95%得1分,低于95%按比例得分。 |
% |
定量 |
||||||
数量指标 |
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90%;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0%;早孕建册率和产后访视率≥90%;老年人健康管理率≥61%;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0%、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7% |
61%-95% |
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90%;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0%;早孕建册率和产后访视率≥90%;老年人健康管理率≥61%;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0%、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7% |
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90%得2分,低于90%按比例得分;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得2分,低于90%按比例得分;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0%得2分,低于90%按比例得分;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得2分,低于90%按比例得分;老年人健康管理率≥61%得5分,低于61%按比例得分,低于35%不得分;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0%得2分,低于70%按比例得分;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7%得2分,低于77%按比例得分。 |
% |
定量 |
|||||||
008001 |
基本药物实施等医改专项经费 |
1872.00 |
规范基层医疗机构用药行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权益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基层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得到回归,同时实现了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人次上升、均次医疗费用下降的预期目标,让广大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 |
效果良好 |
基层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得到回归,同时实现了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人次上升、均次医疗费用下降的预期目标,让广大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 |
基层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得到回归,同时实现了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人次上升、均次医疗费用下降的预期目标,让广大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 |
定性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城乡居民对基药服务的满意度不低于90% |
未达到标准,按比例扣分 |
% |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药品网上采购率达标,零差率销售。 |
100% |
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统一实行省网采购,并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
网上采购率应达到100%,未达到的扣分;发现加价销售的扣分 |
% |
≥ |
||||||
质量指标 |
药房设备管理和药品储存养护 |
符合相关规定 |
需配备药品养护设备,专人养护,建立相应养护档案 |
养护设备配备不全,扣2分;无专人养护扣2分;养护档案不完善扣2分。 |
定性 |
||||||||
时效指标 |
药品短缺信息报送 |
及时 |
应建立药品短缺信息报送制度,并确定专人负责 |
未建立制度的、未明确专人负责的扣分 |
定性 |
||||||||
008001 |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和名医名科名院建设专项经费 |
150.00 |
促进中医服务品格提升,积极培养高素质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才,拓宽中医药服务内涵,引进和应用工作机制,不断增强技术储备,提高卫生机构对适宜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和推广。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城乡居民对基层中医药服务的满意度 |
90 |
城乡居民对基层中医药服务的满意度不低于90% |
城乡居民对基层中医药服务的满意度不低于90% |
百分比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价廉、优质、方便的中医药服务 |
效果良好 |
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价廉、优质、方便的中医药服务 |
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价廉、优质、方便的中医药服务 |
定性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基层中医药服务机构能力提升建设经费保障个数 |
14 |
1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的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建设。 |
1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的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建设。 |
个 |
定量 |
||||||
质量指标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同类机构诊疗总量比例 |
30 |
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6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同类机构诊疗总量比例力争达到30% |
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6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同类机构诊疗总量比例力争达到30%。 |
% |
≥ |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6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 |
6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6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6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 |
定性 |
|||||||||
008001 |
计划生育爱心助孕特别行动经费 |
30.00 |
2023全年开展爱心助孕义诊活动1次,预计失独家庭实施助孕对象2对,不孕不育实施爱心助孕对象280对。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补助标准 |
按标准补助 |
不孕不育爱心助孕补助 |
补助标准 |
元/对 |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实行对口联系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开展慰问及救助,建立健康档案,及时了解其困难和需求,从物质和精神上给予帮助和慰藉 |
定性 |
||||||||||
数量指标 |
计划生育爱心助孕补贴发放率 |
100 |
对符合条件的申报补助对象100%进行补助 |
计划生育爱心助孕补贴发放率 |
% |
= |
|||||||
预计失独家庭实施助孕对象2对,不孕不育实施爱心助孕对象200对。 |
按实际数量补助 |
预计失独家庭实施助孕对象2对,不孕不育实施爱心助孕对象200对。 |
按实际数量补助 |
人 |
定量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切实帮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合法生育子女,解决不孕不育家庭现实困难,建立完善计划生育爱心助孕扶助制度,丰富计生优质服务,促进家庭和谐幸福。 |
效果良好 |
切实帮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合法生育子女,解决不孕不育家庭现实困难,建立完善计划生育爱心助孕扶助制度,丰富计生优质服务,促进家庭和谐幸福。 |
向享受政策的群众进行回访调查,以回访结果为准。 |
定性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提高育龄群众对计生优质服务工作的满意度 |
90% |
提高育龄群众对计生优质服务工作的满意度 |
向享受政策的群众进行回访调查,以回访结果为准 |
% |
≥ |
||||||
008001 |
计划生育奖扶经费 |
3030.00 |
用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城市低保计生家庭扶助经费,计生家庭特别扶助经费、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经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关怀、独生子女保健费专项补助经费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奖扶标准 |
按标准发放 |
计生特别扶助每人每年12600元,农村奖扶960元/年/人,城市低保每年600元/户,独生子女保健费每户每年240元,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每人每月80元或一次性奖励5000元,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每人春节慰问1000元,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发生意外或生活出现重大困难时及时一次性救助每户2000元,对年满60周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发放老年护理补贴每人每年2400元,对符合条件的失独家庭补助10000元或5000元。 |
奖扶标准 |
定性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补助发放完成率 |
100 |
特别扶助发放对象1875人,农村奖扶对象2150人,城市低保发放对象650人,独生子女保健费4000户,城镇独生子女奖励每月80元对象11800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的对象200人,春节慰问对1708人,救助120户,老年护理补贴1500人,失独家庭专项补助110户、医疗补助1875人。 |
特别扶助发放对象1875人,农村奖扶对象2150人,城市低保发放对象650人,独生子女保健费4000户,城镇独生子女奖励每月80元对象11800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的对象200人,春节慰问对1708人,救助120户,老年护理补贴1500人,失独家庭专项补助110户、医疗补助1875人。 |
% |
≥ |
||||||
时效指标 |
按时发放到位 |
发放及时 |
当年发放完毕 |
按时发放到位 |
定性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鼓励和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
效果良好 |
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鼓励和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
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鼓励和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
定性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被扶助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
90% |
被扶助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
被扶助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
百分比 |
≥ |
||||||
008001 |
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和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 |
14.40 |
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通过对计生特殊人群的关怀扶助,切实缓解计生家庭的实际困难,促进群众对计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高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保障率 |
100 |
对所有符合标准的计生人群提供免费计生手术及并发症补助 |
保障率 |
% |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补助标准 |
按标准发放 |
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一级乙等(含一等)并发症人员,3600元/人/年;二级个等次(含二等)并发症人员,2400元/人/年;三级个等次(含三等)并发症人员,1200元/人/年。免费计生技术服务输卵管绝育手术280元/例,输精管绝育手术180元/例,中晚期妊娠引产350元/例,人工流产180元/例,宫内节育器放置术60元/例。围绝经期取环标准1、普通取环术:最高报销300元。2、静脉麻醉下取环术:最高报销500元。3、有医学指征的宫腔镜下取环术:医保报销外自费部分最高报销1200元,不足部分按实际报销。 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一级乙等(含一等)并发症人员,3600元/人/年;二级个等次(含二等)并发症人员,2400元/人/年;三级个等次(含三等)并发症人员,1200元/人/年。 |
补助标准 |
定性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率 |
90 |
服务对象满意率 |
向享受政策的群众进行回访,以回访结果为准。低于标准每下降1%扣2分 |
%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通过对计生特殊人群的关怀扶助,进一步减低计生家庭的困难,促进群众对计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高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率 |
效果良好 |
通过对计生特殊人群的关怀扶助,进一步减低计生家庭的困难,促进群众对计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高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率 |
向享受政策的群众进行回访,以回访结果为准 |
定性 |
|||||||
008001 |
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租金补助 |
321.00 |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房屋设施条件,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环境得到改善,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方便的医疗卫生服务,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满意度 |
90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满意度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满意度 |
%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 |
效果良好 |
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 |
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 |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租 |
按合同支付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租赁按合同支付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租 |
定性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保障数量 |
3 |
对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租金给予保障 |
保障数量 |
个 |
= |
||||||
008001 |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和敬老月活动经费 |
90.00 |
为五类(城市低保、优抚对象、失独、城市三无、农村五保)特困及80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开展敬老月活动,组织开展老年人活动,慰问困难老年人。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被扶助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
90 |
被扶助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
被扶助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得15分;80%以上得10分;70%以上得5分;70%以下得0分。 |
% |
≥ |
||
产出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全区五类特困及80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45元 |
45 |
全区五类特困及80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45元 |
符合每人每年45元指标,得15分;超出45元指标,扣5分。 |
元/人/年 |
= |
||||||
数量指标 |
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覆盖率 |
100 |
符合文件要求的老人都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
有符合要求的老年人未购买,遗漏1人扣0.1分,扣完为止。 |
人 |
定量 |
|||||||
时效指标 |
意外伤害保险购买频率 |
每年 |
一年购买一次 |
当年购买得20分;未购买得0分。。 |
定性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解决老年人外出的后顾之忧,浓厚尊老、孝老、养老的良好氛围 |
效果显著 |
解决老年人外出的后顾之忧,浓厚尊老、孝老、养老的良好氛围 |
社会效益非常显著的,得15分;显著的,得8分;一般显著的,得5分;没有显著影响的,得0分。 |
定性 |
|||||||
008001 |
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和村卫生室一体化补助 |
11.50 |
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问题;改善和保障村卫生室运行条件,确保60岁以下在岗乡村医生参加社会保险做到应保尽保。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区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率 |
100 |
对全区在册老年乡村医生进行生活困难补助。 |
全区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率 |
% |
= |
||
质量指标 |
全区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率 |
100 |
确保60岁以下在岗乡村医生参加社会保险做到应保尽保 |
60岁以下在岗乡村医生参保率 |
% |
定性 |
|||||||
时效指标 |
每年按要求补助到位 |
及时拨付 |
每年按要求补助到位 |
每年按要求补助到位 |
定性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问题;改善和保障村卫生室运行条件 |
效果良好 |
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问题;改善和保障村卫生室运行条件 |
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问题;改善和保障村卫生室运行条件 |
定性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老年和在职乡村医生满意度 |
90 |
老年和在职乡村医生满意度 |
未达到90%,按比例扣分 |
百分比 |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村卫生室一体化经费标准 |
6000 |
村卫生室一体化经费6000元/年的标准安排经费,由省、市、区(县)承担。 |
村卫生室一体化经费标准 |
元/年 |
≥ |
||||||
008001 |
区人民医院人员安置及基层医疗事业单位编制内退休职工福利待遇经费 |
332.00 |
解决区人民医院退休人员福利待遇,对分流到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职人员按事业单位标准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际待遇进行补差,落实好区人民医院监管办日常运转经费;保障基层医疗事业单位编制内退休职工福利待遇。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按时发放到位 |
按实际人数和标准 |
按年发放到位 |
按年发放到位 |
定性 |
|||
数量指标 |
保障率 |
100 |
对原区人民医院退休及分流人员提供保障,对基层医疗单位编制内退休职工提供保障 |
保障率 |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退休职工和分流职工满意度达到90%以上 |
90 |
按满意度职工百分比 |
按满意度职工百分比 |
% |
≥ |
||||||
008001 |
区人民医院退休干部谭鸣刚和南托中心全额退休人员陈佳纯经费补助 |
6.80 |
用于补助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干部原区人民医院退休职工谭鸣刚生活补贴对南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额编制退休人员陈佳纯人员经费补助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放人数 |
2 |
用于补助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干部原区人民医院退休职工谭鸣刚生活补贴对南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额编制退休人员陈佳纯人员经费补助 |
发放人数 |
人 |
= |
||
时效指标 |
补助发放时效 |
按年支付 |
年内发放到位 |
补助发放时效 |
定性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90 |
补助对象满意度 |
补助对象满意度 |
百分比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退休人员工资福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效果良好 |
保障退休人员工资福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保障退休人员工资福利保障退休人员工资福利 |
应保尽保 |
定性 |
||||||
008001 |
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经费 |
7.20 |
逐步建立健全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平安长沙、健康长沙建设。面向广大居民群众开展心理健康相关宣传工作,推广使用相关基层心理健康服务远程技术平台,建立健全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普遍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做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开展心理问题科普宣传,对辖区内居民开展心理健康评估,推广老年痴呆适宜防治技术;提高服务质量,体现医疗服务中的人文关怀。 |
效果良好 |
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开展心理问题科普宣传,对辖区内居民开展心理健康评估,推广老年痴呆适宜防治技术;提高服务质量,体现医疗服务中的人文关怀。 |
按实施效果评分 |
定性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对象的满意程度 |
90 |
对象的满意程度 |
对象的满意程度:满意度未达到90%,每下降1%扣2分 |
%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减少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导致的极端事件。 |
效果良好 |
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减少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导致的极端事件。 |
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减少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导致的极端事件。 |
定性 |
|||||||
008001 |
卫生健康和计生工作经费 |
145.00 |
用于红十字会、社区卫生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生协会、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区医调委、卫生计生档案整理、医师定期考核、卫生计生宣教、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及爱心助孕工作、计生统计和抽样调查、计生奖扶工作、计生阵地及信息化建设、养老平台维护、健康促进、计生生殖健康促进等其他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工作。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完成好卫生健康事业工作,保证卫生健康事业相关业务工作正常开展。 |
效果良好 |
完成好卫生健康事业工作,保证卫生健康事业相关业务工作正常开展。 |
完成好卫生健康事业工作,保证卫生健康事业相关业务工作正常开展。 |
定性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服务对象对卫生健康事业满意度 |
未达到90%,按比例扣分 |
% |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完成相关项目考核要求 |
按要求配套 |
完成相关项目考核要求 |
按年度相关任务要求,完成年度内工作任务,每一项未完成,扣1分 |
% |
定性 |
||||||
008001 |
婴幼儿照护服务经费 |
60.00 |
1、开展示范性托育机构创建活动,牵头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托育机构综合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安全,提升托育服务水平。 2、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三孩政策,补贴合法生育三孩家庭。 3、新建社会办普惠托育机构完成登记备案,按实际收托数1个托位1万元标准进行补贴,促进普惠托育服务供给。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减轻居民养育负担,提升居民生育意愿 |
效果良好 |
三孩出生占总出生比例有所提升;出生人口有所提升 |
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计分 |
定性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2023年底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
及时拨付 |
2023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
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计分 |
定性 |
|||||||
数量指标 |
对托育机构联合监督检查次数 |
1 |
对托育机构联合监督检查次数≥1次,是否开展检查,重点检查托育机构消防、安全、饮食、卫生保健、保育规范、收费价格等方面 |
开展检查计满分,未开展,不计分; |
次 |
≥ |
|||||||
创建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数量 |
4 |
创建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数量≥4个 |
完成示范性托育机构创建任务计满分,每少1个扣0.1分,扣完为止; |
个 |
= |
||||||||
补贴新建普惠托位 |
988 |
新建社会办普惠托育机构完成登记备案,按实际收托数1个托位1万元标准进行补贴。 |
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计分 |
定性 |
|||||||||
补贴合法生育三孩家庭 |
98 |
对我区合法生育第三孩及以上的本地户籍家庭发放育儿补贴,每孩次一次性补贴1万元。 |
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计分 |
定性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具体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 ||||||||||||||||||
单位:008001_长沙市天心区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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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万元 | ||||||||||||||||||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 |
年度预算申请 |
整体绩效目标 |
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 | ||||||||||||||
资金总额 |
按收入性质分 |
按支出性质分 |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拨款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其他资金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类型 |
指标值 |
计量单位 |
指标解释 |
评(扣)分标准 |
备注 | ||||
008001 |
长沙市天心区卫生健康局 |
8615.57 |
8615.57 |
1018.90 |
7596.67 |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党风廉政责任,营造尊医重卫氛围; 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强化疾病预防能力,优化妇幼健康服务,强化职业健康及爱卫工作; 推进基卫三年行动,推进智慧医疗建设,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推动中医药创新发展,推进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强化特扶家庭关怀关爱,提升老年健康服务.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年度总体目标 |
完成 |
年 |
按年度总体目标内容完成 |
按完成数量质量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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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实现年度履职目标 |
定性 |
完成 |
年 |
完成辖区公共卫生、老年健康服务、基本药物补助、医疗机构管理、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中医药事业等工作能完成年度目标。 |
履职目标按要求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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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任务完成目标 |
定性 |
完成 |
年 |
良好完成公共卫生、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托育服务、计生特扶家庭关怀等重点工作 |
按各级考核指标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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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完成年度总目标 |
定性 |
完成 |
年 |
年内完成年度总目标 |
按完成时间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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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完成年度总目标成本 |
定性 |
完成 |
年 |
完成年度总目标成本 |
按预算执行率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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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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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全区卫生健康服务水平 |
定性 |
效果良好 |
年 |
围绕“健康天心”建设,健全优化公共卫生体系,完善重大疾病防控,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高妇幼健康水平,加速提质基层卫生阵地建设,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优化医疗资源配备;做好辖区婴幼儿照护机构的管理服务和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指导服务;做好计生奖扶家庭关怀关爱工作;提升老年健康服务。 |
按完成情况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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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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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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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90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90% |
按得分情况评分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具体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长沙市天心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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