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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21-02-02 来源: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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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

4、“三公”经费

附件:2021年预算公开表

1.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21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2021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对全区医疗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四)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 护理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五)贯彻执行省、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健全全区医药服务价格执行监管和信息监测制度。

(六)拟订由区级负责管理的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监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

(七)拟订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 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 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区本级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负责建立全区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会同数据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推进全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指导和监督街道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业务工作。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区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 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 区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 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由 1个行政单位、1个二级机构及4个内设科室组成。行政单位具体为:天心区医疗保障局局机关;二级机构具体为:天心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内设科室具体为:办公室、待遇保障科、医药管理服务科、综合监管科。全部纳入2021年的部门预算。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心区医疗保障局本级

2、天心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天心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21年年初预算数510.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10.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92.76万元,主要是因为2021年有新增人员经费。

(二)支出预算

2021 年年初预算数510.1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3.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53万元。支出较上年增加92.76万元,主要是因为2021年有新增人员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510.1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328.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8.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0.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81.8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其他医疗救助支出140万元,主要用于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等方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费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医保工作正常开展等方面;党建经费支出1.8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党员活动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局机关、天心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16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98万元,下降4.7%,主要是为了提倡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1万元,主要是为了提倡厉行节约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2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长沙市天心区医疗保障局局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更新车辆0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台,其他用车0辆。安排更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区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1年长沙市天心区医疗保障局整体支出510.12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3个,涉及项目支出181.88万元,其中: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经费140万元;医保工作经费40万元;党建经费1.88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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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部门预算公开附件1-10(医保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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