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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沙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实行“记账户”管理模式的通告

发布时间 : 2023-10-16 来源:长沙市医疗保障局 字体大小: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212号)有关精神,为进一步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提高个人账户资金划拨效率,为参保人员提供便捷高效医保服务,经研究决定长沙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由医保卡账户(简称医保卡)管理模式改为收支记账账户(简称记账户)管理模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长沙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长沙市参保人员在医保系统设立记账户。从202311月起,个人账户资金计入本人记账户,实行收支记账管理,不再划拨到本人原医保卡。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记账户资金计入额度、计息、支取和转移管理等按原规定执行。

二、长沙市参保人员原实行医保卡管理模式的个人账户按照老户老办法执行,存量资金不转入记账户,仍按原途径使用,资金计息、支取和转移管理、查询途径等不变。

三、从202310月起,长沙市新增参保人员不再办理个人账户医保卡实体卡,个人账户资金将计入本人记账户

四、个人账户记账户管理模式下,每月划入金额不变,计息和支取管理不变,实现当月即到账手机可查询异地能使用跨域可转移大病保险可代扣等更多便捷高效服务参保人员可凭本人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本统筹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及在跨省和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其符合医保政策范围的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可由记账户资金支付,实行直接结算。

五、参保人员可线上通过湘医保”APP、公众号、小程序等途径,或线下通过各级医保经办窗口、街道和社区医保服务站点查询个人账户记账户资金计入、计息、使用和余额等信息。

特此通告。

长沙市医疗保障局

20231016

长沙市天心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16日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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