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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沙市天心区举报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奖励办法》的制定说明

发布时间 : 2021-06-08 来源:天心区政府办 字体大小:

    为有效防范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努力将非法集资案件遏制在萌芽状态,鼓励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力争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防范、早处置,从节约政府资源和处置成本出发,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长沙市举报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奖励办法》,结合天心区实际,制定了《长沙市天心区举报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制定情况说明如下:

    一、必要性与可行性说明

    (一)贯彻《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工作要求。国务院出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对非法集资坚持防范为主、打早打小、综合治理、稳妥处置的原则;国家鼓励对涉嫌非法集资行为进行举报,对涉嫌非法集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为认真贯彻好《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二)全市一盘棋的要求。为有效防范非法集资事件,长沙市出台了《长沙市举报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奖励办法》,鼓励广大市民对非法集资线索进行举报,力争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防范、早处置,切实保护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根据全市一盘棋思想,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三)我区防非处非的现实需要。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高发频发,我区更是出现像“爱之心”、“和盛园”等影响区域稳定的非法集资案件,案件涉案金额大、影响人群广,广大群众的财产严重受损,部分受损户串访、联访时有发生,政府维稳压力大,处置成本高。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节约处置成本的要求出发,有必要制定本办法。

    二、法律依据说明

    (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

    (三)《长沙市举报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奖励办法》

    三、制定经过说明

    (一)以非法集资案件数目为抓手做好数据分析。2015年至今,我区非法集资案件数40余起,区金融事务中心联合区公安分局等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成员单位分析,许多案件若广大群众踊跃举报,能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提前处置,不会造成立案处置的被动局面。为避免非吸案居高不下,落实好区领导有关会议精神,出台了《办法》初稿。

    (二)借鉴《长沙市举报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奖励办法》。长沙市政府于2019年出台了举报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奖励办法,结合该办法实行效果及天心实际,经精心研究,反复论证和修改形成《办法》征求意见稿;

    (三)征集相关单位意见及采纳情况。根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和《长沙市举报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奖励办法》等文件精神,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区金融事务中心向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44个部门和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其中42家单位反馈无意见,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等2家单位共反馈10条意见。经综合研究,并与相关部门充分沟通,采纳意见6条,部分采纳1条,未采纳3条,不断完善了《办法》相关内容。

    四、《办法》主要内容

    (一)明确举报受理机构、范围和渠道。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可通过电话、信件、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天心区打非办及有关部门举报发生在天心区行政区域内的非法集资线索。

    (二)明确奖励条件、程序及标准。《办法》第二章和第三章对奖励的条件、程序和标准做了详细阐述。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可获得1000元-10万元奖励。

    (三)明确监督及保密管理。《办法》第四章规定,各处非成员单位应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做好保密、人身安全保护等工作,严禁泄密举报人相关信息;对举报奖励的发放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

    特此说明。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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