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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地生根!天心城管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发布时间 : 2021-10-21 来源:星辰在线 字体大小:


星辰在线10月20日讯(星辰全媒体记者 彭穗)“通过现场影像和文字记录来看,当事人未使用专用车辆运输渣土,违反了长沙市城管条例的第16条,证据确凿事实充分,我同意中队意见,对当事人予以3千元处罚。”2021年10月20日上午,长沙市天心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召开重大案件审查会,现场各城管执法人员对近期重大案件展开抽查,根据现场的影像、文字等资料对相关处罚进行核实。

据悉,长沙市天心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严格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简称“三项制度”)要求,取得明显成效。

(天心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法制审核人员现场审查。)

一是全面实施执法案卷全面审查制度。所有执法案卷不仅进行书面审查,还将根据案情事实进行全面审查——查看执法全过程音像资料,询问当事人确认违法事实,到违法现场核实违法事实等。同时,按照“三项制度”要求,设立案件查阅室和案件集体讨论会议室。实施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确保了执法行为的规范和公平。

二是深入贯彻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分三类:(1)非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处罚审批程序。适用拟对公民处3000元以下、对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执法案件。(2)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案审会集体讨论审批程序。适用拟对公民处3000元以上(含3000元)、对单位处3万元以上(含3万元)罚款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3)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大队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审批程序。适用拟对公民处1万元以上(含1万元)、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含5万元)罚款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行政执法案件案审会每周召开不少于一次,由大队长主持,教导员、常务副大队长、业务分管副大队长、法制科案件审批人员、办案中队负责人和案件办理人员参加。与会人员各抒己见,主持人最后根据大家反馈的意见,作出案审会决定,作为该案件的处罚决定。这样杜绝了执法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徇私舞弊,确保了案件处理的公正公平。

天心城管人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推进城市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推创建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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