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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法治建设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 2020-01-20 来源:区城管执法大队 字体大小: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天心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天心区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区的目标要求,全面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决贯彻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要求,扎实推进权责清单的网上公示,认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学习,提升行政能力

1.高度重视,履行领导职责。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是天心区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区的重要内容,大队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制定了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明确学习方式和主要内容,坚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论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认真学习《天心区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分工方案》,大队在原有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继续明确由常务副大队长邹军荣同志主管法制工作,完善依法行政领导机制。

2.理论先行,完善学法制度。我大队要求各中队每月进行一次法制学习,大队法制科定期对各中队法制员进行法制培训,全大队每年对全体执法干部和特勤队员进行两次脱产培训,以保证全体执法人员能够依法执法,按法律程序办案。

3、加强学习,提升执法水平。积极开展一线执法人员学法活动,把普法与工作实际相结合,采取自学、集中学习等形式学习法律知识。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理解能力、对具体行政执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以及文书制作运用能力。不定期组织全体干部对新出台的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对机构改革新划入的执法职能进行学习,如《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长沙市城市绿化条例》,《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天心区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理论武装头脑,确保执法人员知法、懂法。

二,完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

1、完善决策机制。我大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相关要求,形成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在法定权限内作出,经合法性审查并严格实行事前听证、公开公示、责任追究的决策机制,做到依法决策、集体决定。不断完善决策过程的监督保障体系,增强监督措施的可操作性,保征决策合法、有效。

2、建立党委讨论机制。为进一步推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我大队根据《长沙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各类行政处罚案件中涉及公民、自然人或法人中处罚金额较大等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案件实行党委集体讨论制度。

三、加强制度建设,创新执法模式

1、建立健全相关法治制度。我大队为了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的制度,出台了《天心区城管执法大队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天心区城管执法大队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天心区城管执法大队法制培训管理办法》《天心区城管执法大队罚没物资管理制度》《天心区城管执法大队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规定》《天心区城管执法大队执法过程全纪录规定》等相关制度,为依法行政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2、创新执法模式。一是按照文明创建标准,继续在多个窗口中队设置不文明行为宣传整治点,开展了多次大型《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讲活动,对市民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宣传和劝导。并邀请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开展了对新划入的燃气桥隧方面职权的宣传。二是总结执法队员下社区工作经验,巩固下社区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果,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弥补和优化。三是创新执法方式,充分利用城管公安这把利剑,化解执法阻力,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解决平常执法活动中难解决但又亟须解决的难点、热点问题,四是运用非诉讼执行和纳入信用天心等方式解决违法当事人拒不缴纳罚款现象,提升执法公信力。

四,加强政府服务,强化行政监督

1、2019年,我大队共接到各类投诉上万起,大队接处警中心坚持全天24小时值班,耐心受理群众投诉,对于不属于城管执法范围的投诉耐心解释,对于属于我大队执法范围的投诉,迅速派单给各执法中队,进行出警或回复,并且与投诉人联系,取得投诉人认可。

2、我大队进一步完善督查考核机制。一是建立起每月督查通报制度。督查中队每天不定时对辖区进行实地检查,现场提出需要整改的问题,提高工作的推动力和执行力,强化考核,将中队办案情况纳入区政府对街道的城市管理工作考核。每月,法制科将各执法中队办案情况折合成对街道的扣分,增强各执法中队对案件办理的重视;二是落实限时整改措施。实行限时整改、督促落实,并把整改情况纳入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三是实施问责。对未在规定时限内达到整改要求的,对相关责任人员实施问责,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效率的提高。

五、坚持严格规范,保障执法公正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推进执法过程全记录。大队平均为每个中队配备了3台执法视频记录仪,人手配备了一台执法终端设备,为执法全过程记录提供设备保障。在促进实施上,大队严格按照考核要求,每两月对中队进行一次抽检,对发现在执法办案中未严格执行全过程记录、保存的中队,坚决督促整改。二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一直以来,我大队在执法决定的审核上都实行中队长,大队法制科和大队领导三级审核的法制审核制度,并对各类行政处罚案件中涉及公民、自然人或法人中处罚金额较大等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案件还需实行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制度。三是全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今年以来,我大队根据上级要求,对所有行政执法决定都进行了网上公示,做到了行政执法的公开、透明。同时,对权力清单也进行了网上公示,做到了有据可查。

2、严格规范执法队伍。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资格准入制度,未通过执法资格考试未取得执法证的人员一律不得进行执法。二是规范案件办理、评查。我大队法制科对每一起案件的处罚主体、罚款数额、处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法律以及程序、文书制作等各环节进行审核,对各中队办理的卷宗进行评分,并将质量平均分纳入对各执法中队考核中。三是规范自由裁量标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要求,我大队把办案人员是否对照自由裁量细化标准实施行政处罚作为评定案件质量的一个标准,促使全体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都能严格按照自由裁量权的细化标准实施处罚。

3、严格开展各项整治。根据省、市、区统一部署,我大队持续对辖区内开展了常态化的整治行动,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作出了突出贡献。2019年我大队开展了“五大乱象”集中整治,成效显著。一是整治扬尘污染。对渣土施工工地进行严格管控,尤其对渣土处置、运输、受纳过程中有损环境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打击。渣土中队实行轮班制,24小时在人在岗,对发现或举报的违法行为,能迅速行动,及时处置。大队多次联合渣土办、城管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夜间整治行动,渣土乱象得到有效遏制,成绩突出。二是整治乱摆乱卖。对主城区、二环线外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店外经营、乱堆乱放,乱摆摊担等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尤其是违规露天烧烤、餐饮门店店外经营等行为,清查到底,不留死角。三是整治焚烧垃圾。焚烧垃圾是大气污染的重要源头,我大队高度重视,对焚烧垃圾行为全力管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年以来,大队共查处焚烧垃圾类案件138起,处罚金额110900元,有力地维护了空气质量;四是加强餐饮门店油烟整治,今年以来,继续督促从事餐饮服务的门店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保证达标排放,对拒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者虽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但未保证达标排放的门店进行严格查处,大队全年共办理了10起餐饮油烟污染案件,处罚金额75000元;五是开展餐厨垃圾专项整治,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是维护食品安全的重要举措,我大队重点加强了餐厨垃圾和生活垃圾混装,无证收集运输餐厨垃圾两类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年办理了147起餐厨垃圾类违法行为,处罚金额共计125900元。

4.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我大队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按照《长沙市天心区‘营商环境优化年’实施方案》的要求,强化服务能力,着力疏通企业办事的赌点,消除群众感受的痛点。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考虑实际情况,对于情节轻微、首次违法的行为,一般进行教育劝导处理,不予行政处罚。同时,出台相关措施严格惩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坚决杜绝野蛮执法、粗暴执法,确保了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5、进一步理顺“权力清单”根据省四级九统和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件事一件办”要求,在长沙市部门权力清单的基础上,认真核对,对不是本部门的职权予以清除,未纳入的部门职权补充纳入,形成本部门权责清单并网上公示,确保清单之外无权力。

我大队2019年共办理各类案件共21710余起,罚款额超过600万元。在处理的过程中,我们工作人员对每位当事人都进行耐心的解释、教育,摆事实、讲道理,并向其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从而使绝大部分当事人对我们的处罚都心服口服。

全年我大队共有23起行政诉讼案件,有12起行政复议案件,基本都维持我大队原处罚决定。对于重大案件和当事人有异议的案件,我大队都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对于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和法定要求听证的。我大队都会告知或组织听证,达到行政处罚尽量少出错案的目的,及时纠正假案错案。对于当事人不理解的,耐心讲解,对于办案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开通了举报渠道,一经查实,严格处理。

七、落实普法责任,优化执法环境

1.积极开展专项普法活动。围绕我大队实际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宣传普及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七五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考法、《长沙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实施等重大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开展送法进社区(村居)、开展座谈会、送法进商铺等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营造良好城市管理法治氛围。

2.加大典型案例宣传推送。以我大队日常执法为主线,对有代表性、轰动性等专项整治行动、办理的有警示教育意义的重大案件或其他典型案例,在各大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让市民多了解、接触城管执法的具体职能,对平常执法活动中消除城市顽疾,美化城市环境,解决市民困扰的一些好的事迹,好的做法大力弘扬,消除以往积压的对城市管理一边倒的负面舆论压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回顾过去的一年,城管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队伍建设任重道远。一些执法干部综合素质还有差距,执法态度比较生硬,办案缺乏耐心和灵活性,影响执法效果和队伍的整体形象。二是城管职权日益增多,城管职责专业越来越强,城市管理要求日益提升,城管执法任务日益繁重,执法力量相对不足,执法队伍使用频率高,执法人员经常加班加点,疲于应付,士气不高。三是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合力有待加强。城市管理前期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执法工作非常被动,四是机构改革不完全,有少数部门借机构改革推诿职责,还有少数部门各自为政,跨部门协调存在一定障碍。五是社会舆论导向亟须改善。新闻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对城管执法问题的过度解读、放大解读甚至扭曲解读等现象屡见不鲜,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群众与城管执法人员的对立,不少违法当事人甚至暴力抗法。六是执法强制措施无力,造成当事人拒不配合执法,拒不缴纳罚款现象增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渠道不畅通。

2020年,我大队将继续全力推进法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提升执法水平。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问题过问、重点环节协调、重要任务督办,把本单位的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二是加强学习法律法规,提高用法意识。加强大队执法人员、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学习、自学、法律顾问讲座等学习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利用各专项培训、业务讨论会等平台,提升知识素养和业务水平。三是强化法制审查,推进行政行为的法制化、科学化。在重大决策、重大案件的审查上,认真研究和对待合理化意见及建议,防范法律风险。四是提高政务服务与营商环境的质量和水平。积极转变行政观念,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把依法行政与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有机结合起来,狠抓责任落实,把向社会承诺的各项服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依法、便捷、高效地为群众提供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五是注重协调配合,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要认真研究探索行政监管工作与审批许可、行政处罚的无缝衔接,主动加强部门间的联系、联动以及联合执法,发挥联动机制效能。进一步探索住建行业信用建设,以信用体系为抓手,加强对个人和单位的信用管理,倡导诚实守信,建立对失信个人、单位联合惩戒机制,下工夫研究解决检查难、查处难等行业监管中的棘手问题,提高依法行政效能;六是持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其他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力度。继续按照“七五”普法规划的有关要求和部署,积极探索新的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

长沙市天心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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