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双管单位信息公开目录 > 区城管执法大队 > 规划计划

天心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020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发布时间 : 2021-02-15 来源:大队法制科 字体大小:

天心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020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一、2020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概况

2020年度本部门各类行政执法12096件次。其中行政处罚11035件、行政强制215、行政检查846。经过听证的案件24宗。

本部门行政处罚立案(受案)11035件、结案数据11021。结案率99.1%. 罚款金额426.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万元。柔性执法454宗,移送司法机关、公安机关0宗。

本部门行政强制215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款项11400万元,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1400万元,执行到位率100%.

实施行政检查846次,涉及单位535家,个人311人。

行政执法行为被复议7宗,败复议2宗,败复议率28%。被起诉20宗,败诉3败诉率15%

2020年进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案件1374件,其中对个人的案件有998件,对公司的案件376件

本部门现有执法车辆32辆,执法记录仪130台,22台移动便携式打印设备,每个中队都配备有视频监控询问室和固定打印设备。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举措及主要成效

(一)、推进的基本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大队高度重视推进“三项制度”工作,充分认识推行三项制度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设法治政府中的重要作用,把三项制度的推行工作与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召开专题会议深入推进“三项制度”有关工作,有专门的“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推进“三项制度”推行工作并常态化实施

2、完善学习制度。继续推进每月一次法制业务学习,定期对各中队法制骨干力量进行专业培训,每年对全体执法干部和特勤队员进行一次次集中脱产培训,学习内容增设涉及三项制度的具体落实,新的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保证全体执法人员能够依法执法,按法律程序办案。

3、加强日常考核。制定《天心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绩效考核办法》并制定实施细则,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和考核办法的有关要求,加强调度指导,对三项制度建设落实不全面、不具体,报送情况不及时、不准确,实施过程不规范、不到位的科室和个人,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力度,确保按时保质地完成三项制度深入推进和落实

4、加强装备保障。大队在原有基础上继续加大投入,增购了30台执法记录仪,22台打印设备,开辟了视频云存储空间,保障了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全面实施;研发网络执法办案系统,实现所有案件可网络执办,可现场执办,可线上审批,除简易程序外,实现所有案件法制审核,推进了重大案件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提高了执法效率和质量。

落实推进“三项制度”的举措

1、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按照《湖南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明确了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了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机制。完善了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并通过门户网站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一是开展了执法职责和权限公示,在网站公开了《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及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等内容,完善了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处罚服务指南等内容,规范事前公示。二是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完善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在执法单位办公场所公开执法人员照片和执法证号和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三是推动事后公示。我大队通过网站定期行政处罚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我大队按照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日常执法管理过程中,执法人员通过执法记录仪记录执法全过程,在调查取证时实行拍照取证或执法记录仪截屏取证。所有摄像资料都安排专人负责存储,并在24时之内上传大队统一的“云存储空间”保留执法记录,可随时调阅查看,避免执法过错中发生矛盾时“有理说不清”的弊端。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我大队在原来基础上加大投入增购了30台执法记录仪,总数达到130台,基本确保了当班执法干部人手一台。此外,我大队请专业团队创办了新的网络办案系统,同时配备22台便携式打印设备,实现了案件的现场执办,线上审批,极大提高了执法效能。三是加强监督管理。我大队按照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所有案卷均附有现场物证照片资料,附有拍照时间、地点并记录基本情况,可直观反映违法行为现状,记录违法行为状态,既实现了执法过程留痕,又提高了案卷的规范性。大队法制科负责对日常执法文书的审查,确保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3、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落实审核主体。制定了《天心区城管大队重大案件法制审核办法》,明确了大队法制科作为法制审核主体将所有重大案件纳入法制审核,同时,加强培训,不断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法规的运用能力。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事务组织法律顾问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二是明确审核范围程序。界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范围,编制行政处罚执法行为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决策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规范法制审核行为。三是明确审核内容。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应审核的内容。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回顾过去的一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我大队生根发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城市管理执法向着制度化、规范化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如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记录设施仍未配齐,有些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在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经验不足;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开展法制审核人员不足,素质不高等问题。下一步,我大队将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总结经验,改正不足,积极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完善“三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督办,强化“三项制度”的落实,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

天心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2021年2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