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双管单位信息公开目录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通知公告

2020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的“区(县、市)生环委会(办)的作用发挥不够”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 : 2026-05-06 来源: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天心分局 字体大小:

按照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要求,现将我区承办的2020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的“区(县、市)生环委会(办)的作用发挥不够”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区(县、市)生环委会(办)的作用发挥不够,队伍建设还要加强,与区(县、市)党委、政府的工作协调机制还需要进一步优化、融合。

二、整改目标

区环委会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优化,区生环委办力量进一步加强。

三、整改时限

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四、整改措施

(一)按照“党委、政府对环境质量负总责、生环委统筹协调、各部门履职尽责”的原则,完善区环委会机构设置,明确专职工作人员,建立工作运行机制,明确职能职责。

(二)充分保障区环委会机构运行经费、人员经费、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

五、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一)优化体制机制,夯实组织基础。根据上级部署,以及本区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完成区生环委会(办)组织架构优化调整,进一步强化其统筹协调与议事决策功能,调整后的区生环委会全面实行区委书记、区长“双主任”领导机制。同步推进区生环委办体制机制改革,于2023年完成区生环委办与区蓝天办的机构整合。合并后的区生环委办常设于区政府办公室,明确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岗位职责,并设立专职副主任1名,配备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全面保障日常工作经费与独立办公用房,为统筹推进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健全制度机制,压实工作责任。2020年起,先后制定出台《长沙市天心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长沙市天心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长沙市天心区一般生态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规范区环委会工作运行明确区生环委会各成员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三)强化统筹协调,推动齐抓共管。积极推进将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全面纳入区委、区政府宏观决策层面,进一步落实区环委会对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职责。一是强化议事协调职能,环委会(办)定期召开会议,审议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问题;根据需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专项工作。二是强化请示报告机制,环委办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汇报重点任务进展、突出环境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为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提供精准支撑。三是强化考核评价抓手,积极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在市对区考核框架下,制定并动态完善区级考核办法,强化过程管理和结果应用。四是强化协调调度效能,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信息共享平台和工作协同机制,推动监测数据、执法信息、治理进展互通互用,切实提升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系统性和协同性,有效履行统筹协调、指导监督、考核评价职责。

六、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持续优化我区生环委会(办)工作机制与队伍建设,强化其跨部门统筹协调、全过程督查督办、系统性决策支撑的核心职能。着力构建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政协监督支持、环保统筹、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动形成权责清晰、运转高效、多元共治的生态文明建设大格局,为区域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与组织支撑。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长沙市天心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656-2026511

受理部门:长沙市天心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5898408

联系地址: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南栋2422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