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奥体中心能源站温冷水设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长沙奥体中心能源站温冷水入河排污口设置,现就论证报告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市桂花坪街道办事处205 邮编:410000
联系电话:0731-8589972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长沙奥体中心能源站温冷水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 |
设置地点 |
长沙市天心区大托铺街道新港村港子河哑坝泵站处,港子河右岸 |
建设单位 |
长沙奥体新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论证单位 |
湖南众昇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入河排污口概况 |
(1)入河排污口位置:长沙市天心区大托铺街道新港村港子河哑坝泵站处(排污口地理坐标:112°56′44.58770″E,28°2′41.16908″N),港子河右岸。 (2)入河排污口类型:其他入河排污口(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3)入河排污口性质:新建入河排污口。 (4)入河排污口污水排放方式:夏季和冬季供能期间连续排放。 (5)入河排污口入河方式:退水采用管道沿湘江大道和港子河防洪大堤管理范围线外引至哑坝泵站处利用自排涵闸排入港子河。 (6)排污口论证范围:入排污口上游500m-港子河入湘江口(1120m),港子河入湘江口-下游湘江长沙市傅家洲断面(22000m),总计23120m的港子河和湘江水域范围。 (7)排污口排污限值:《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人为造成的环境水温变化应限制在:周平均最大温升≤1℃;周平均最大温降≤2℃。 |
入河排污口论证主要内容公示 |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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