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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区消防大队2019年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 2019-05-21 来源:区消防大队 字体大小:

为规范全区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行为,强化消防监督检查执法责任的落实,提高消防执法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201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天心区消防大队2019年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执法时间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执法检查范围

区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一定比例,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一次。

三、执法工作主要内容

(一)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监督抽查的内容

1. 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2. 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3.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4. 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

5. 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6.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7. 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8.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9.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10. 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内容。

(二)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检查的内容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除检查上述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的内容外,还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1. 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2. 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3. 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4. 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当检查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是否确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有关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当前火灾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坚决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彻底遏制群死群伤尤其是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强化措施,严格执法。凡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及时责成责任单位和人员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改正违法违规行为。对逾期不改、整改不力的单位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在湖南消防网上公示;

(三)以人为本,宣传有力。把消防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措施予以落实,贯穿于重点单位日常监督执法中。工作中,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及时邀请新闻单位进行宣传报道,广泛宣传以提高单位自防自救和曝光消防隐患为重点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四)对执法检查中出现行政处罚经行政复议被撤销和行政诉讼败诉的案件要进行行政问责,严格落实失职追责、渎职问责。

长沙市天心区消防大队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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