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学法制度》
一、机关在职在编人员为本制度的普法对象。
二、公务员普法考试由区委宣传部、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每年举办一次。
三、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成绩由区依法治区办负责登记造册,并提交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司法局和所在街道建档。
四、公务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前完成不少于500积分的学法任务才能获得考试资格。
五、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成绩将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六、注重学法针对性、实效性,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天心区赤岭路街道办事处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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