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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大托铺街道食品安全办公室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0-07-10 来源:天心区大托铺街道 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加强大托铺街道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力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按照天心区委区政府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特成立大托铺街道食品安全办公室。

一、组织机构

大托铺街道食品安全办公室

二、工作人员

1、食品安全办公室配备1名专职干部,由彭超担任办公室主任。

2、食品安全办公室配备1名协管人员,由陈龙担任专干。

3、各行政村应至少配备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黄合村由刘庆芝担任食品安全协管员;桂井村由唐海其担任食品安全协管员;兴隆村由张伟担任食品安全协管员;大托新村大托片区由刘春芳担任食品安全协管员;大托新村新港片区由李铁辉担任食品安全协管员。

三、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食品安全的政策规定。

2、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职责、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和综合协调职责;组织社会各方共同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加强食品安全教育,推动市场诚信体系制度建设。

3、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宣传教育等工作。

4、负责市场监管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处理落实情况。

5、负责落实上级政府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共长沙市天心区大托铺街道工作委员会

长沙市天心区大托铺街道办事处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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