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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全街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3-01-12 来源:天心区大托铺街道 字体大小:

大发20233

中共长沙市天心区大托铺街道工作委员会

长沙市天心区大托铺街道办事处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街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通知


街道各办所、各行政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湘办发〔2013〕5号)、《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湘政办发〔2013〕4号)、《天心区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手册(试行)》等法律、文件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现就全街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街道领导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工委书记:对全街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办事处主任:街道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各分管领导:对分管的行业领域、部门、联点的村的安全生产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二、办所、二级机构、村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对全街文化娱乐体育场所(网吧、KTV、电游室、健身场所、旅游相关等)的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包含消防安全)承担直接责任。负责机关办公楼的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包含消防安全)。对分管的行业领域、联点村的安全生产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二)基层党建办公室:负责街道安全生产重要文稿的审核,应急事件信息的报送,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的宣传报道,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的舆论监控。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会同公共安全办做好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的工作。对分管的行业领域、联点的村的安全生产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三)城市管理办公室:对违法建设、户外广告招牌、渣土、危树、燃气管道、液化气站、水泥搅拌站等领域的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包含消防安全)承担直接责任。对全街村民小组管理(包含小区电动车管理)、酒店、对拆迁安置的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包含消防安全)承担直接责任。对分管的行业领域、联点村的安全生产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四)公共服务办公室:对全街医疗卫生机构、居家养老中心、仓储物流、废品回收、租赁行业等领域的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包含消防安全)承担直接责任。对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劳动合同实施情况等领域的安全监管承担直接责任。对全街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托管)机构等领域的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包含消防安全)承担直接责任。对分管的行业领域、联点村的安全生产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五)公共安全办公室:在街道安委会领导下筹划、建立全街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协调、配合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辖区内工贸物流、冶金、有色、机械等八大行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加油站、交通等领域的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包含消防安全)承担直接责任。负责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维护辖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等秩序。对分管的行业领域、联点村的安全生产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六)农业农村办公室:防汛、森林防火、农村道路、辖区水面(河流、池塘、沟渠、小微水体)、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餐饮店、市场、药店、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包含消防安全)承担直接责任。负责辖区森林防火工作的安全教育、监督、管理等工作。对全街森林火灾事故承担直接责任。对分管的行业领域、联点村的安全生产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七)网格化中心: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项纳入网格化管理的相关制度,指挥、调度、督办各网格内安全生产事项的办结工作。对网格内上报的安全生产事项由于指挥、调度、督办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直接责任。

(八)财政所:负责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的财务保障工作。对由于安全生产工作经费保障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直接责任。对分管的行业领域、联点村的安全生产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九)城建办:对全街房屋建筑、在建工地、危房改造、人防设施、负责排查辖区地质灾害安全隐患,负责辖区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监测和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巡查,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安全监督。对没有监测、上报、防治到位的地质灾害安全事故承担直接责任。

(十)纪检监察室:负责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包含消防安全)工作领域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和违规违纪问题的调查处理。对分管的行业领域、联点村的安全生产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十一)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协调落实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落实, 对分管的领域、联点村的安全生产承担直接责任。

(十二)大托铺派出所:抓好对非法烟花爆竹、易致毒化学品、易致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依法查处工作。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依法在全街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监管、执法等工作。对全街非法烟花爆竹、易致毒化学品、易致爆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承担直接责任。

(十三)天心区交警大队第五中队:负责全街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上报等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危货运输企业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协调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其他事故的应急救援,负责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依法控制事故责任人,及时提取、固定与事故有关的痕迹、物证等。对全街交通安全事故承担直接责任。

(十四)天心区城管执法大队大托铺中队:负责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砂石车等车辆的交通运输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超载、遗洒等违规行为。负责对接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并履行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对全街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砂石车等车辆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直接责任。

(十五)天心区市监局大托铺市监所:负责辖区食品、药品及五小门店的安全监管、执法等工作,配合街道城市管理部门查处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对全街食品、药品等领域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直接责任。

(十六)城南供电局大托铺供电所:负责组织全街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用电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对建筑临时用电、企业用电、公共娱乐场所用电及居民用电等领域的安全监督管理承担直接责任。按上级相关部门要求对无证生产、经营企业和未经批准从事违法生产的用电安全负责。对全街用电安全事故承担直接责任。

(十七)行政村:各村书记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辖区内所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整改上报工作,配合各职能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执法,对辖区内所有安全生产事故承担直接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街道分管领导每月至少带队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将《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记录本》填写规范、完整。对检查出来的隐患,要定人、定责,限期整改,直到隐患消除为止。督促分管部门、联点村,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二)各部门、村要按照“四个一”(一份年度安全监管检查计划、一本行业监管对象台账、一套行业监管检查记录表、一套隐患排查整改台账)的要求开展安全监管工作,每月按计划上门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安排专人处理,直到隐患消除为止。

(三)实行“谁分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如因检查不力,工作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的要按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中共长沙市天心区大托铺街道工作委员会

长沙市天心区大托铺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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