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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长沙市天心区大托铺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 : 2024-02-21 来源:天心区大托铺街道 字体大小:

目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指导社区(村)工作,宣传教育居民履行宪法及其他法规规定的义务,密切政府同居民群众的关系,组织居民参加社区(村)事务与民主管理,强化民主监督,实现民主自治。

2、落实社会保障基本政策,实施社会福利发展计划,做好住保、低保、社保、医保、失业保险和就业再就业、拥军优抚、社会救助等工作。

3、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引导第三产业快速健康持续发展。

4、负责辖区内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协同司法部门加强司法所管理,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法律服务,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网络。

5、负责城市管理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文明创建活动,协助做好城建、规划、国土、园林、环保等工作。

6、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指导辖区单位和社区(村)的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工作,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7、负责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辖区生产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建筑安全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农、林、水、畜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水系保护与水系完善建设工作,落实辖区防汛抗旱工作。

9、负责全街纪检,监察,基层组织建设,廉政建设以及党员教育工作,社区基层干部的培养、考核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由1个行政单位、4个事业单位、10个内设科室组成,无二级机构。行政单位具体为:大托铺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具体为:大托铺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大托铺街道网格化综合服务中心、大托铺街道财政所、退役军人服务站;内设科室具体为: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公共安全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财政所、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网格化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天心区大托铺街道办事处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346.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346.24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88.56万元,主要是24年减少人员,减少经费。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346.2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4.8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0.2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3.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2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0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6.79万元,农林水支出55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8.37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88.56万元,主要是24年减少人员,减少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346.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4.88万元,占44.11%;公共安全支出70.28万元,占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4万元,占0.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3.05万元,占12.92%;卫生健康支出61.29万元,占2.61%;节能环保支出3.04万元,占0.13%;城乡社区支出226.79万元,占9.67%;农林水支出555.5万元,占23.68%;住房保障支出88.37万元,占3.7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703.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1,643.04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行政运行42万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经费等方面;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4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临聘人员、城管协管员、综治队员弥补经费不足等方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2万元,主要用于大团委、街道社区妇联工作等方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等方面;特别业务35.37万元,主要用于综管队员工资及保险等方面;基层司法业务34.91万元,主要用于司法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司法所人员、专职调解员及社区矫正专干工资及保险等方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4万元,主要用于街道文化站站长工资及保险等方面;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65.0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党员活动、村党组织惠民项目等方面;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17万元,主要用于基层社会保障工作人员经费、街道、村级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经费等方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4万元,主要用于街道环境监督管理人员经费等方面;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26.79万元,主要用于社区街巷维护经费、街道劝导员工资及保险等方面;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涉农街道补助等方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5.5万元,主要用于湘江各支流河段保洁经费、涉水村(社区)小微水体资金补助等方面;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310万元,主要用于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87.0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1.52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11.68%,主要是24年减少人员,减少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未安排会议费预算;培训费预算0万元,未安排培训费预算;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0.9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0.94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0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34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3.2万元,项目支出1,643.04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情请看附件

长沙市天心区大托铺街道办事处

2024年2月21日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大托铺街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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