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心区桂花坪街道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中共长沙市天心区桂花坪街道工作委员会
天心区桂花坪街道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天心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长沙市天心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天创卫〔2023〕1 号 ) 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项工作指标任务,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树立全周期城市健康管理理念,加大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力度,打造精致、美丽、舒适、宜居、文明、健康的卫生城市,助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和常态化疫情防控。
二、 组织保障
为进一步抓好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工作落实,组建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顾 问:石宇峰
组 长:陈建国
常务副组长:谢灿英
副 组 长:周 艳 潘 锋 孙学文 朱建军
张 校 刘 洋 邓星方 胡 波
成员单位:党政办、党建办、公共服务办、纪委、财政所、公共安全办、城市管理办、网格中心、6S办、桂花坪市场监督管理所、桂花坪派出所、新园社区、桂庄社区、九峰苑社区、银桂苑社区、金桂社区、丹桂社区、金桂经济合作社、百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共服务办,瞿天姿兼任办公室主任。
负责内容:负责全街道创建日常工作,掌握汇总工作推进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及时收集和报送工作信息;统筹推进全街各项创建工作。根据上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考评内容和责任分解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责任领导、确定牵头部门和联络人,必要时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组织开展创卫工作并按要求及时报送信息、数据资料等。
三、 工作目标
坚持集中整治、持续推进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注重各部门联动,强化整体统筹、扎实推进,认真做好创建工作。对标对表,及时评估、总结和完善,尤其是针对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加大监督检查、指导培训、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力度,确保创建工作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四、工作分工
党政办:贯彻落实爱国卫生有关政策、法规,健全街道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织,协调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指导检查爱国卫生工作。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街道常务会议研究,制定印发并组织实施爱国卫生工作相关意见和方案。把爱国卫生重点工作列入各部门、各社区年度目标管理内容。负责街道机关大院爱国卫生工作的管理、组织、协调,做好机关大院环境卫生整治、餐饮卫生和安全、疾病防控及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和烟草控制等工作。组织发动街道机关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以及文明卫生单位、无烟党政机关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健康机关建设工作,推动全面建成无烟党政机关,鼓励企事业单位 等场所开展无烟环境建设。领导干部在控烟工作中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禁止吸烟的场所不吸烟,公务活动参加人员不吸烟、不敬烟、不劝烟。
党建办: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和提高公民文明素质的重要内容,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评选标准和活动规划,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治知识的宣传与报道。督促新闻媒体单位根据职能部门授权准确及时发布疫情信息和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协助政府部门动员全民参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
财政所:根据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将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建设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经费预算,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做到专款专用,规范管理。配合做好居民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的相关数据统计工作,协助统计近3年卫生健康事业投入相关数据 。
纪工委:对全街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进行督查,主要督查责任主体的工作作风和责任担当,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压实主体责任,立足于监督再监督,推动创卫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确保如期完成创建任务。
城市管理办(一):负责拟定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并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纳入规划建设中。参与拟订城市基础设施、园林绿化等建设规划。承担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和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负责建筑施工行业的监管,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要求,规范城市建筑玻璃幕墙的设置,确保建筑玻璃幕墙的可见光反射比及其对周边建筑和交通的影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有关规定。负责对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指导街道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特许经营工作,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推广应用。加强城市区域集中供水卫生安全管理,负责辖区内自备供水监管工作,积极发展公共供水事业,保证城镇居民用水安全卫生。制定全街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强排水及污水处理机构的监管,建设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并基本实现全覆盖,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75%或持续提高。制定街道的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制度,明确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处置措施和程序,具有应急处置的组织、人员、装备和应急监测技术,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技能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物业行业管理,将垃圾分类、环境卫生整治等爱国卫生工作纳入物业管理评比工作重要内容,督促居民小区分质供水单位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负责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重点是农兽药残留违禁超标、非法添加等。负责建成区畜禽养殖监督管理,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加大监管、打击力度,杜绝非法贩卖、制售、食用野生动物行为。负责与动物有关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指导社区优化城市人居环境工作,统筹协调和管理全街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危房旧房改造、老旧小区和建筑微改造工作,配套建设和完善卫生基础设施及病媒生物防制设施,结合棚改、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全面推进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健康场所以及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通过项目建设宣传栏、宣传展板等,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城市管理办(二):负责全街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防止环境污染对群众造成健康危害。持续巩固“利剑”行动成果,全面排查辖区内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强化严格执法和专项督察,确保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环境空气质量良好或持续改善。无烟囱排黑烟现象,无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现象。排放油烟的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 (AQI) 不超过100 的天数≥300天或持续改善,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2023年区对街道绩效考 核目标。持续打好静音保卫战,通过控制建设施工噪声、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及工业企业噪声,对声功能区重点区域开展综合整治、创建宁静小区等一系列措施,切实改善辖区内声环境质量。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各级水环境功能区全部达到要求,未划定功能区的水质不低于五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辖区内重点河湖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达标。全面做好市政职责范围之内的日常维护,确保排水设施完善,无明显坑洼不平和路面积水,人行道连续通畅、铺装平整、无松动缺失,满足人民群众经常性的体育锻炼需求,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牵头负责市容环境卫生保障,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十乱”现象有效控制,整治达标。加强路边便民餐点、早(夜)市规范管理。结合实际划定临时设摊经营区域,依法查处食品 摊贩违法违规设摊占道经营行为,落实对食品摊贩的统一、规范 管理,限定品种经营。督促进入固定经营区域的食品摊贩原辅材料安全卫生,个人卫生良好,有防污染设施。加强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收集运输单位和处置单位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非法收运、处置餐厨废弃物的行为。负责全街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生活垃圾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水平达到规范要求,协助推进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积极推进“厕所革命”,落实公厕管理责任,健全公厕日常保洁责任制度。配合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治理工作。负责确保道路照明设施整洁完好,景观照明经济合理,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和管理规范,建筑立面整洁完好、定期修饰。负责城市道路建设管理规范,功能完善、整洁有序,窨井盖,排水管稳固、归位、完好,基本消除易涝积水点。负责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的保洁,保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维护全街保持卫生、健康的城市环境,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利用电子屏幕、宣传栏、宣传展板和电视终端等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公共服务办(一):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统筹纳入我街道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发展计划,做好创卫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在本级政府投资计划编制时统筹考虑发展相关项目。负责指导爱国卫生相关科技成果转化,加强爱国卫生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城乡除害防病和环境治理所需消毒杀虫灭鼠药品的生产工作。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中毒事件和突发环境事件时,负责组织协调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工作及通信保障的有关协调工作。负责全街商贸服务业的行业监督管理,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做好商品流通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做好报废汽车管理和再生资源回收管理,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协调所有监督管理对象搞好环境卫生治理、公共场所控烟、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配合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商贸服务场所的卫生工作。牵头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配合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引导建成区农产品市场(含农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布局和升级改造,督促农产品市场建设改造符合规范要求,科学设置经营区域,标志清晰。负责督促指导商场、农贸市场等公共厕所的建设和管理。掌握全街商场、超市、浴室、美容美发店等单位本底及基本情况,督促并落实商场、超市、浴室、美容美发店等单位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加强对商场、超市、浴室、美容美发 等行业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督促问题整改及落实。确保商场、超市、浴室、美容美发店等单位卫生管理、硬件设施等卫生各项指标符合国家卫生城市-重点场所卫生的要求。督促引导餐饮服务业落实分餐制、公筷制,大力倡导“光盘行动”。协助统计近3年卫生健康事业投入相关数据。发挥科协优势,大力开展辖区内健康科普及健康科学知识活动,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向公众提供科学、准确的健康信息。
公共服务办(二):承担街道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动员全社会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科学实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负责开展病媒生物季节消长监测、防制工作技术指导与科学研究、病媒生物防制示范小区、示范片区建设以及重点公共场所病媒生物防制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医疗机构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分类收集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统一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100%。掌握全街公共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托育机构本底数及基本情况。加强日常巡查,落实事中事后监管,依照相关法律报相关执法部门查处无证经营者。督促指导各社区全面落实创卫指标,组织开展全街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行动。指导学校、幼儿园规范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直饮水卫生管理以及制定传染病预防控制的应急预案和相关制度,规范传染病防治和医疗服务行为,为近视、肥胖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规范托育机构设置和卫生管理。督促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按照要求及时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推进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落实职业病危害健康管理,对留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及时开展工作能力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指导安排相应的工作。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的布局、生产用水、生产设备、出厂检验、相关制度、人员管理、卫生设施、餐饮具消毒包装、销售记录等的全环节监控和指导,加大检测、执法力度,推动辖区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提质改造,确保集中消毒餐饮具消费安全。强化对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和现制现售饮用水的监督检查,督促符合要求的集中式供水(市政供水、自备供水)、二次供水单位申请卫生许可证。强化重大传染病防控措施,建立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制定传染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负责辖区重大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和处置等工作,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 要求,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把防控措施落到实处。辖区内甲、乙类法定传染病发病总体保持平稳,报告发病率不高于近5年平均水平,推进传染病防控救治能力建设。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持续强化质量安全管理,进一步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完善覆盖城乡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儿童健康服务网络,增强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多措并举预防减少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 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健康发展。坚持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衔接,加快建立医养结合发展的相关制度、标准、规范,持续提升养老服务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养结合能力。制定重大慢性病防治规划,以控制慢性病危险因素、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为重点,以健康促进和健康管理为手段,提升全民健康素质,降低高危人群发病风险,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加强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管理,病原微生物实 验室依法取得批准或者进行备案,符合生物安全国家标准和 要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对病原微生物实行分类管理;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督实施爱国卫生事业从业人员的工资支付、休息休假以及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等权益的保障和落实。监督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高温劳动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落实各项医疗保障政策,按政策规定保障城乡居民医疗待遇。牵头负责统计近3年卫生健康事业投入相关数据。
公共安全办(一):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做好公路两侧用地范围的卫生整治工作。做好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室的控烟工作。落实公共场所健康教育宣传、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重大传染病的监测与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消除公路、交通工具以及相关场所病媒生物的危害,防止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配合开展运输检疫和查验工作,并协助做好传染病疫情处置人员及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优先运输保障工作。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查处违法运输未检疫动物家畜和畜产品案件,严禁未检疫动物、家畜和畜产品输入。负责城区主次干道、重要支路的机动车停放秩序,废弃车、“僵尸”车等及时清理和集(农)贸市场周边的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根据所服务对象集中、流动的特点,按照辖区健康教育的总体安排,利用电子屏幕、宣传栏、宣传展板和电视终端等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公共安全办(二):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人员专业结构合理。应急处置设施、设备、物资储备以及功能能够满足应急处置要求。提高全民急救能力,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和电视广播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急救知识和基本技能,促进急救知识和技能的全民普及,引导公众正确处理突发急救事件。
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指导辖区学校加强爱国卫生工作,落实对学生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增强学生健康知识和心理素质,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和健康水平。加强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学校、幼儿园教室、食堂 (含生活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设计、布局、内部配置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健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心理健康辅导工作机制,按规定设立校医院或保健室,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进一步开展学生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协助开展学校重大传染病等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控制,支持卫生健康部门采取预防控制疾病的相关工作措施。配合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做好外国留学生传染病的监测管理和出国留学人员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师生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宣讲活动。加强统筹部署,建立健全机制,全面推进健康学校、无烟学校建设工作。掌握全街学校、幼儿园本底数及基本情况,督促并落实学校、幼儿园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相关工作。加强对教育行业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督促问题整改及落实,确保学校、幼儿园的卫生管理、硬件设施等各项指标符合国家卫生城市-重点场所卫生的要求。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中,支持相关爱国卫生工作的社会组织依法注册登记。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做好卫生防病、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联合推进医养结合服务工作,优化服务衔接,强化医疗养 老资源共享。配合卫健、公安等部门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统筹文化旅游领域的爱国卫生、公共场所控烟、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活动;加强等级旅游景区(点)、旅游线路沿线等旅游活动场所的旅游厕所的建设和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和旅游黄金周期间游客安全卫生的卫生监督管理。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全民健身规划,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坚持线上线下结合、传统新兴并举,推广普及广播体操、工间操,大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开展社区运动会有关、全民健身日等主题活动,引导居民提高身体活动意识,培养运动习惯。坚持体育与卫生健康相结合,积极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提升全民健康指导服务水平,用科学方法指导全民健身活动,增强人民体质。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做好全街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与开放管理工作。加强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建设,为公众提供方便可及的活动场所。构建多层级健身设施网络和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2.2平方米。新建居住区按室内人 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每个社区应设置一种及以上能够满足青少年和老年人等各类人群需要、可免费使用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包括球类 运动场地、健身步道、室外健身器材、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馆等。建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社区比例达到100%。城市居民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8.5%以上。每千人口拥有的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不低于2.16名。协助统计近3年卫生健康事业投入相关数据。
网格中心:制定年度食品安全计划或方案,建立例会制度和联动工作机制。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构和队伍,制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工作规范,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技能培训和 演练,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 位证照齐全、有效。从事接触直接 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持有合法有效的卫生健康证 明,加强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要求,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网络平台,对标确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根据风险分级情况加强监督检 查、规范日常管理,风险分级管理率达到90%以上。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有关卫生规范, 落实清洗消毒制度。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标准, 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管理,强化企业自身管理能力,彻 底治理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等“三小行业”的“脏、乱、 差”等难点问题,确保基本设施规范,有独立上下水;环境整洁, 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三防”设施落实;严厉查处制售“三无” 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巩固餐饮服务单位明 厨亮灶及远程监管建设三年行动(2017-2019年)工作成果,落实《长沙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 年)》,加强对餐饮单位的实时监测、动态监管,督 促餐饮单位将厨房环境卫生、冷食类食品加工制作、生食类食品 加工制作、烹饪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过程,向社会公众展示,提升餐饮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推广“分餐制”“公筷制”, 大力倡导“光盘行动”督促引导餐饮服务业按要求落实;负责依 法查处违反《反食品浪费法》有关行为。
派出所:负责对全街各公安监管场所的被监管人员进行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对患有传染病等严重疾病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戒毒人员依法依规进行收治。依法处置与公共卫生有关的突发群体性事件,查处打击收购、出售、运输野生动物和食品安全违法等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指导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或重大中毒事故发生时疫点、疫区或事故现场的隔离封锁、治安秩序维护和道路交通管控疏导工作。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打击非法采供血、非法行医和非法医疗广告活动,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协助开展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落实好全市3级及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工作。组织做好交通秩序和车辆停放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掌握全街旅店本底及基本情况,督促并落实旅店持有有效营 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做好特种行业经营许可工作,落实旅店的实名制管理。加强对旅店行业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督促问题整改及落实。加强日常巡查,落实事中事后监管,依照相关法律查处无证经营者确保旅店的卫生管理、硬件设施等,卫生各项指标符合国家卫生城市-重点场所卫生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民警心理健康干预及心理健康促进相关工作。
市监所:制定年度食品安全计划或方案,建立例会制度和联动工作机制。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构和队伍,制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工作规范,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技能培训和 演练,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有关卫生规范,落实清洗消毒制度。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要求,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网络平台,对标确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根据风险分级情况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日常管理,风险分级管理率达到90%以上。巩固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及远程监管建设三年行动(2017-2019年)工作成果,落实《长沙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 年)》,加强对餐饮单位的实时监测、动态监管,督促餐饮单位将厨房环境卫生、冷食类食品加工制作、生食类食品 加工制作、烹饪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过程,向社会公众展示,提升餐饮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推广“分餐制”“公筷制”, 大力倡导“光盘行动”督促引导餐饮服务业按要求落实。
城管执法中队: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城市道路、桥梁隧道、交通隔离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园林绿化、城市夜景亮化和功能照明、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等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加强市容环境卫生法制建设,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定期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加大对市容环境卫生、户外广告、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的收集、清运和无害化处理的监督检查和违法违章建筑、店外经营、乱摆摊担等现象的处理力度。负责对违反创卫工作中市容环境卫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执法保障。
各社区:健全辖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网络,全面落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动员广大群众和各单位积极参与卫生社区、文明卫生单位以及各类健康细胞建设、病媒生物防制和无烟环境建设等各项健康促进活动。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广泛开展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活动,不断提高群众卫生意识和健康水平,完善公共卫生设施,调动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人的积极性,发挥志愿者作用,注重培育和发展根植于民间的、自下而上的健康促进力量。彻底摸清并掌握辖区内公共场所、中小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本底数及其基本情况。对照《国家卫生城镇标准》(2021版)的要求全面排查并落实问题整改,确保辖区内各项指标达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是当前区委、区政府的重要部署,全街各部门各社区要认真履行创建工作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创建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工作举措,确保各项创建任务按时保质完成。街道工会、团委、妇联等人民团体要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各具特色的创建活动。
(二)强化保障措施。全街各部门各社区要紧紧围绕创建各项目标任务,做好统筹规划,完善政策措施,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保障力度。街道财政要将必要的创建工作所需经费纳入预算。各部门各社区各司其职、协同发力、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合力。为确保创建工作对标对表不走样,创建过程中定期邀请上级各行业专家开展授课培训、现场调研、模拟评估,深入查找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硬伤”。紧密结合专家提出的指导意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科学铺排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三)加强宣传引导。制定宣传专项方案,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行宣传,重点宣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重要意义、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和要求,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参与创建活动成为全体市民的自觉行动。大力宣传报道创建活动成效,广泛宣传推介创建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大力曝光突出问题,弘扬社会正气,形成正确舆论导向。
(四)强化督查检查。制定严格的督查方案,日常督查、专项巡查、抽查检查、明察暗访、定期讲评相结合。充分发挥督查考核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严格实行目标管理,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纳入街道绩效考核内容。强化创建工作激励和问责机制,对落实工作不力、未能如期完成创建目标任务而影响全局的单位和个人,将启动问责机制,实施责任追究。对在创建活动中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推动创建工作全面落实、取得实效。
中共长沙市天心区桂花坪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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