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区属街道信息公开目录 > 暮云街道 > 政策文件 > 规章制度

暮云街道工作人员绩效考核与管理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 : 2020-07-20 来源:暮云街道 字体大小:

暮委发〔202012

中共长沙市天心区暮云街道工作委员会

暮云街道工作人员绩效考核与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街道机关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全街上下争先创优、科学发展的积极性,确保政令畅通,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促进工作、勤政务实、服务群众为原则。

第二章 绩效考核与管理

第三条 为加强本街道绩效考核的组织领导,成立暮云街道绩效考核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工委书记任组长,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任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为组员。

第四条 领导小组下设绩效考核管理办公室(简称绩效办),由工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绩效办设在党政办。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街道机关在职在编干部和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

社区、村借调在街道工作超过3个月的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六条 街道绩效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季度考核采取日记录、办所主任评分、分管领导评分、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实行“痕迹化”管理。

第七条 考核结果与年终评先评优挂钩。

第三章 季度考核管理

第八条 季度考核实行100分制计分,分日记录、办所主任评分分管领导评分民主测评个内容。

季度考核成绩=日记录(扣分制,基本分为30分)+党政领导评分(20分)+办所主任分(10分)+民主测评(40分)。

第九条 日记录实行扣分制(基本分为30)

扣分原则。工作、出勤记录扣分。街道纪工委、机关支部牵头对干部执行上班纪律(迟到、早退,无故旷工,到会情况、上班期间非工作原因离岗、串岗,玩电脑游戏、聊天、干私活等)情况进行督查,每月不少于一次,被通报一次扣2分。违反工作纪律被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媒体曝光或被群众举报并查证属实的扣5,督查结果于每季度最后一个周五下班前报到绩效办。

第十条 党政领导评分(20分)。

党政领导根据全体成员每季度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包括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工作任务量、工作效率、工作态度等)进行客观打分优秀等次记20分,称职等次记18分,基本称职记16分,不称职记14分。优秀等次不能超过总考核人数的15%

第十一条 办所主任分(10分)。

办所主任根据本办所人员每季度工作完成情况(包括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创新及思考等),客观评价进行评分,具体分值由办所主任按照实际表现情况衡量,最高10分。

第十二条 民主测评(40分)。

每季度末进行民主测评,召开季度考核会议。第一,机关支部通报考勤及工作纪律情况。第二,季度考核会议各分管党政对所管条线、片区进行工作点评,根据工作特色亮点及工作成效,讲评优秀及不足,到事到人。第三,按照同办所不互评为原则,由机关干部进行综合评价。优秀得票数÷总有效票数×1.2称职得票数÷总有效票数×1基本称职得票数÷总有效票数×0.8不称职得票数÷总有效票数×0.6×民主测评所占总分比例的公式,按照比例计入总分。

第十三条 街道机关干部季度绩效考核得分由日记录分数、分管领导评分,办所主任分、民主测评得分相加计算。季度绩效考核得分=日记录分数+党政领导评分+办所主任+民主测评得分。

第十四条 季度绩效考核实行分类、分等进行考核,根据季度绩效考核最后得分,评出考核等次。优秀名额不能超过总考核人数的15%(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直接定为不称职)

第十五条   考核结果情况,张榜公示三天。

第四章 年度考核管理

第十六条 年度绩效考核的范围、实施办法、结果运用和季度考核相适应。

年度考核总成绩=四个季度考核总得分/4

年终评先评优,根据区里分配的名额,原则上按年度考核总成绩得分情况进行评定。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2071日起施行,由街道绩效考核办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因上级绩效考核办法调整,本办法与上级文件不相适应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中共长沙市天心区暮云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07月2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