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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平安创建协会 暮云街道分会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 2024-03-02 来源:天心区暮云街道 字体大小: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推动暮云街道平安创建事业发展,加强平安创建协会的日常管理和组织行为规范,保障平安创建协会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提高平安志愿服务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建设水平,结合街道具体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管理体制及职责

第二条  街道在天心区平安创建协会指导下组建暮云街道分会,各社区均应成立平安创建协会社区工作站。实行街道公共安全一办统筹管理,街道、社区分级负责,平安创建协会自我组织、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配合的管理体制。街道平安创建协会及社区工作站均设立理事机构,具体负责协会会员的统一管理和日常工作安排、督查考核等。

第三条  街道公共安全一办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履行本级平安创建协会的领导、指导、协调、督查职能。建立本级协会理事机构,出台具体管理实施办法,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参与支持协会运作,确保会员不断壮大,工作有效开展。强化经费保障,加大督查指导。

第四条  街道指导社区组建本地区平安创建协会工作站,并报街道统一登记造册、整号入队、备案管理。根据工作任务和区域实际,指导建立工作站理事机构,划定会员工作区域,制定工作制度和规范,明确运作流程、会员工作职责及考评奖惩办法。

第六条  根据群防群治工作的实际需要,公共安全一办应做好协会履行工作任务的相关保障工作,协调解决协会在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公共安全一办对涉及协会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决策,应当及时向协会通报并征求相关意见。

第三章  协会运作机制

第七条 街道平安创建分会分级执行并具体负责平安创建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安排及督查考核工作。负责平安创建的管理、教育、培训、督查、考核工作;

(一) 负责平安创建的招募登记、业务培训工作。

(二) 负责对平安创建进行统一编号,统一制作配发标识。各社区工作站配合街道公共安全一办做好具体编号、人员分配、会员登记造册和袖标制作配发等各项工作,要逐人登记,做到一人一袖标、一人一编号、一人一账户、一人一证件,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三)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协会日常工作的安排、督查,如实详细做好日常工作,收集整理各项信息资料,建立健全并规范管理工作台账。

(四) 探索实行“积分制”日常管理办法。街道分会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任务,一是建立相应会员“积分制”评分标准及细则。实行“参与即得分、定期统清分、积分兑礼品、以分定奖惩”,即会员每次参与志愿活动均进行分值不等的加分奖励,根据积分累计情况分普通会员、铜卡会员、银卡会员、金卡会员和超级会员,协会定期根据志愿者会员积分情况,进行礼品兑换鼓励,并在年终对积分排名靠前志愿者予以奖励;二是建立相应协会社区工作站“积分制”评分标准及细则,设立积分基准线,对各协会社区工作站志愿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和统计,对年度积分排名前三位的协会社区工作站报请街道予以表彰奖励,对年度积分低于基准线且排名后三位的协会社区工作站进行通报批评,并报请街道对连续两年低于积分基准线且排名后三位和年度低于积分基准线且排名末位的协会社区工作站理事会成员进行更换。

(五) 做好平安创建协会的宣传工作,加大会员参与平安建设的宣传力度,加强对会员的思想教育,维护平安创建形象,展示暮云平安创建风采。

(六) 组建协会自身的宣传平台,常态化开展志务活动宣传、典型推介及社会动员。

(七) 积极对接、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因素和力量资源,不断吸收、发展、壮大分会志愿者队伍。

(八) 负责会员的安全教育、礼品发放、防卫器械配发等保障工作。酌情考虑为会员购买治安保险和安排会员参与年度体检。

(九) 建立会员进出机制,由个人自愿加入,根据身体状况、活动频率、行为表现等建立准出机制。

第五章 会员工作职责

第八条 街道平安创建分会会员严格按照区平安办、区平安创建协会的工作要求,开展巡逻防范、矛盾调解、信息采集等工作。会员在日常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所辖区域进行巡防,保护人民财产免受不法侵害;

(二)预防、发现和制止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三)协助公安干警抓获违法犯罪分子;

(四)开展调解矛盾纠纷和网格化信息收集工作;

(五)开展辖区安全防范、普及平安知识等宣传工作;

(六)积极参与平安家庭、平安学校、平安楼栋、平安社区、平安街道、平安单位(行业)等各类平安创建活动和其他公益性活动。

第九条 会员在日常工作中应严格遵守下列工作纪律:

(一)按规定穿戴统一的装备和标识;

(二)保持仪容整洁,文明礼仪;

(三)按照要求做好信息平台登录、上传信息,保留工作痕迹。活动打卡、活动记录等,保留工作痕迹。不得弄虚作假、伪造记录、骗取积分;

(四)秉承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志愿者精神,文明执勤、礼貌待人,维护志愿者光荣形象。

(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保守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六章 会员学习及培训

第十条街道分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讲评。主要学习党的各种方针政策,学习与日常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学习日常工作方法、原则、职责等,并通报积分情况。

第十一条 定期由派出所负责分片组织平安创建志愿者进行队列训练、巡防技巧等业务培训。

第十二条平安创建志愿者应积极参加集中学习、培训,做好学习笔记、培训打卡,练好业务技能。

第七章 协会激励机制

第十三条 街道公共安全一办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优秀志愿者评选表彰活动。对大力弘扬志愿者精神,热情参与平安志愿服务,积极开展各类志愿活动,认真履职、奉献发展的会员予以表彰,表彰的会员由各社区工作站依据注册志愿者的服务时间、服务业绩等,自下而上推荐产生。

第十四条 街道公共安全一办每年召开一次年度“优秀平安志愿者协会工作站”评比表彰活动,对年度工作表现突出的协会工作站进行表彰奖励,并通过各类媒体开展广泛社会宣传报道。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五条长沙市天心区暮云街道办事处执有对本办法修改、变更和解释权。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长沙市天心区暮云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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