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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暮云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19年天心区暮云街道防汛备汛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9-04-12 来源:暮云街道 字体大小:

  暮政发〔2019〕4号

  各相关单位:

  现将《先锋街道2019年防汛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地做好洪水灾害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我街道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湖南省实施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街道洪涝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1.防汛应急处置工作实行村(居)委会主任负责制。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指挥、军民联防,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2.防汛工作遵循“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方针,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做到团结协作,克服麻痹侥幸心理,保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3.坚持依法防汛,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尽可能调动全社会积极因素,促使全社会共同参与。

  4.以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为目标,在规定的防洪标准内,保证主要河道堤防不决口、水库山塘不垮坝。出现超标准洪水时,采取相应对策,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

  5.坚持防汛统筹兼顾,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二、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街道设立防汛指挥部,各村、社区设立防汛指挥所,负责本行政区域防汛工作。有关部门、单位根据需要成立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一)应急组织机构

  街道防汛总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防指),由街道工委书记任政委,街道工委副书记、主任任指挥长,分管农水副主任任常务副指挥长,街道相关领导任副指挥长,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应急办)、党群工作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城乡建设办公室、财政所、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农林水利综合办公室、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所、安全综合监管中心、拆迁安置服务中心、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办公室、派出所、工商所、食药所、国土所、交警中队、城管中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社区(村)为成员单位。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农林水利综合办公室),由农林水利综合办公室主任邓鸿烨兼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响应工作机构设立综合协调组、信息报送及宣传报道组、物资设备调运组、工程技术组、后勤保障组、勘灾救灾组、山洪地质灾害组、排危处险组、应急处置组和工作督查组。

  (二)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分工

  1.街道防汛指挥部

  领导、组织全街防汛工作;传达贯彻国家防总、省防指、市防指、区防指和街道工委、办事处对防汛工作的指示;组织制订各类防汛预案;及时掌握街道汛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措施;负责重大防汛经费、物资的安排使用与管理;统一调度全街道水利设施、设备和水量;组织灾后处置;做好区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2.街道防汛办公室

  负责街道防指日常工作;收集、上报和发布雨、水、灾情信息;组织制定、审查各类防汛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检查、督促社区(村)和有关部门、辖区相关责任单位制定和实施防汛预案;防御山洪,清除河道阻碍行洪的障碍物,科学合理做好水库防洪调度工作;组织、指导防汛机动抢险队的建设和管理;监督、指导全街防汛物资仓库的建设与管理;做好区防办、街道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3. 街道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

  (1)农林水利综合办公室负责街道涉农防洪排涝工程的行业管理,负责保障防洪工程的运行安全,组织防洪抢险工程及水毁工程的修复。参与农业洪涝灾害统计和检查工作,组织洪涝灾害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工作。

  (2)党政综合办(应急办)负责对防汛(应急)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督查,参与重大灾情应急工作;负责街道领导、干部防汛值班安排,协调各部门关系;负责街道防汛工作会议、防汛简报、会议纪要等指导把关工作;在抗洪紧急时,随时听从街道防指的命令和调遣,参与抢险行动;负责对防汛工作的宣传报道,负责与新闻媒体单位的衔接协调

  (3)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组织重大险情的抗洪抢险队伍,执行营救人员、转移物资以及其他重大抗洪抢险任务。

  (4)纪检监察室负责对防汛工作中组织不力、违反防汛工作纪律的行为进行处理。

  (5)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协同派出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打击偷窃防汛物资、破坏防汛与灌溉工程设施等犯罪行为;防汛紧急期间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维护社会稳定。

  (6)城乡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负责权限范围内防洪建设工程、应急处险工程、水毁修复工程项目的指导;组织建(构)筑物及建筑工地等排危处险,协调重点工程项目的防汛抢险,负责与各城建单位的协调;负责承建工程的防洪排涝专项检查,及时处置安全隐患问题,协调组织排危处险和应急处置工程设施设备。

  (7)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街道范围内所有学校(含幼儿园)防洪安全和防洪知识的宣传工作,指导学校(含幼儿园)非常情况下(内渍、溃垸、溃堤等)教学单位人员、财产安全转移的预案,抓好组织落实;负责洪涝灾害的勘灾救灾工作,负责做好有关灾情统计,及时向上级和区防指报告灾情信息;

  (8)财政所协同防办申报防汛应急处险和修复水毁工程所需资金,及时下拨,监督使用。

  (9)党群工作办公室,配合做好防汛抢险救灾的表彰奖励等工作。文明创建工作办公室负责防汛期间精神文明建设的典型个人及事迹进行宣传推广与推介。

  (10)经济发展办负责指导、配合制定企业、商场、旅游景区的人员、财产安全转移的预案,并协调相关部门,配合街道组织实施,工商所、食药所等市场管理部门负责维护、保障各自管理范围内的人员、商品的安全。

  (11)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所协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防汛期间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积极组织预防和控制疫情,参与并指导灾后消毒等疫情控制及处理工作。

  (12)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城区排渍工作和抢修城市道路及相关市政设施;负责及时疏浚城市排水系统,防止内渍的发生。负责及时清除垃圾,确保渍水区的环境卫生;协调园林部门按照职责范围排查和处理城区危险性的树木。

  (13)安全综合监管中心负责本行业领域企业汛前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指导重大防汛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根据防洪需要,配合防办,协调区交运局,为防汛抢险协调组织和提供交通运输工具,组织、调度车辆船只运送防汛抢险物资;紧急防汛期间,根据街道防指的命令,征调交通运输工具,协助交通管制。

  (14)供电所负责做好防汛排涝过程中的电力供应及电力抢修。

  (15)派出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期间的社会秩序,打击偷窃防汛物资、破坏防洪排涝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好防汛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好本系统的防汛抗灾工作,紧急情况时组织防汛抢险突击队;防汛紧急期间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16)国土所负责防汛期间山洪地质灾害预警、监测、协调做好应急处理工作;收集并上报有关资料及灾害情况,制定防治方案,落实防治措施。

  (17)交警中队负责道路交通疏导和管制,保证汛期交通畅通。

  (18)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防汛期间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以上办所中党政综合办公室(应急办)、农林水利综合办公室参与街道防汛指挥部综合协调工作,其他办所、部门单位除职责分工外,同时按照防指安排参与各社区(村)的防汛巡查防守。

  4. 社区(村)防汛指挥所职责

  各社区(村)防汛指挥所职责:全面负责辖区内的防汛工作,负责组建防汛机构和队伍,协调解决防汛抗洪经费和物资等问题,确保防汛工作顺利开展;组织制定区域防洪预案,掌握汛情,及时作出部署,组织指挥干部群众参加防汛、抗洪、抢险,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防汛调度命令,除大规模紧急抢险行动外,依靠自身力量,确保防洪工程的安全;负责本辖区堤防、河道维护管理以及本辖区湘江大道沿岸泵站、涵闸等水利设施、穿堤建筑物的看护和值守,做好除险保安工程和防洪工程建设的协调工作,不断提高御洪能力;负责辖区内的防洪排渍、危房排查处险及山塘、水库、堤坝安全工作,及时排查处置各类险情,在汛情紧急时组织群众疏散转移;洪灾发生后,组织各方面力量迅速开展救灾工作,安排好群众生活,尽快恢复生产,修复水毁防洪工程,保持社会稳定。

  三、预防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防汛信息报告程序一般遵循逐级报告的原则。凡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信息,均由监测单位或人员报告街道防汛指挥部,再由街道防汛指挥部报告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由区防办上报区防指。

  防汛信息报告时限要求分一般情况和紧急情况。一般情况下,主要是指湘江解放垸水位在警戒水位以下时,雨情、水情信息每天报告一次;工情、灾情信息可视情况而定,一旦发生险情,立即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主要是指南托垸水位在警戒水位以上时,雨情、水情(主要是水情)要求每小时报告一次。工情(主要是险情)要按照《湖南省洞庭湖区防洪工程险情报送规定(试行)》的要求实时报送。

  (二) 预防预警行动

  各社区(村)及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做好预防预警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水患意识,做好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健全机构,落实责任,注重培训,加强预警。

  3.工程准备。各社区(村)、项目责任单位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坡堤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涵闸、泵站、水库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和砍青除障行动,方便巡查时发现险情隐患,在有堤防防护的地段及时封闭穿越堤防的输排水管道和排水沟;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城区防洪预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堤防决口应急方案、山区防御山洪地质灾害、水库防汛应急抢险预案等,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江河堤防险工险段,制定工程抢险方案。

  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储备、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资。在防汛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资,以备应急需要。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通信工具畅通。利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等渠道,确保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防汛安全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8.防汛管理。对在江河、滩涂、人工水道范围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编制工程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强行拆除。

  (三)培训和演练

  1. 培训

  街道防指、各社区(村)防汛指挥所应组织从事防汛指挥的各级领导,应急管理和救援安保人员进行专业基础知识培训。

  2. 演练

  (1)街道防指、各社区(村)防汛指挥所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防汛应急演练,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辖区内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每年有针对性地进行抗洪抢险演练。

  四、应急响应

  (一)总体要求

  1.按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和Ⅰ级(特别严重)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标示。

  2.街道、各社区(村)及相关部门单位在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3.街道防汛指挥部依照调度权限做好相关防洪调度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街道防指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洪涝灾害发生后,街道防指和各社区(村)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救灾工作。

  5.洪涝灾害发生后,各社区(村)应及时向街道防汛指挥部报告情况。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6.对因洪水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相关社区(村)应协同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卫计办负责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病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安全监管中心负责向区交运局报告交通事故,及时处置;街道防指负责向街道办事处和区防汛指挥机构报告相关情况。

  (二)应急响应工作机构及职责

  (1)综合协调组

  工作职责:全面负责做好应急响应期间各社区(村)、部门单位、办所的综合协调;做好及时向上级防指和本级防指的情况汇报,负责组织街道防汛调度工作会议、指导把关防汛简报和会议纪要等。责任党政:谢灿英;成员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室、农林水利综合办公室。

  (2)信息报送及宣传报道组

  工作职责:全面负责应急响应期间宣传简报的编写、报道工作;负责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及水位的信息发布;负责衔接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责任党政:孙辉;成员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室、各社区(村)。

  (3)物资调运组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应急响应时期防汛抢险所需物资、机械设备、车辆、器具的调运和采购,确保抢险物资、机械设备充足及时到位。责任党政:张春辉;成员单位:安全综合监管中心、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4)工程技术组

  工作职责:全面负责应急响应时期指导辖区内所有堤段防汛抢险;负责制定防范处置险工险情的技术方案措施,包括机械设备、物资、抢险队伍人员安排;负责险情现场应急处置技术指导。责任党政:谢灿英;成员单位:农林水利综合办公室。

  (5)山洪地质灾害组

  工作职责:全面负责做好应急响应期间各类山洪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处置工作。责任党政:毛桂平;成员单位:拆迁安置服务中心、国土所。

  (6)排危处险组

  工作职责:全面负责做好应急响应期间各处建(构)筑物及建筑工地等排危处险预防和处置工作。责任党政:谢灿英;成员单位:安全综合监管中心、城乡建设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各社区(村)。

  (7)应急处置组

  工作职责:全面负责应急响应时期水毁工程应急处置方案、措施制定,做好处置资金组织,落实应急处置队伍,确保快速安全处置到位。责任党政:刘良清;成员单位: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各社区(村)。

  (8)勘灾救灾组

  工作职责:全面负责应急响应时期洪涝、地质灾害的勘灾救灾工作,负责做好灾情调查、统计和检查工作。及时向区防指及相关部门报告灾情信息,做好灾民生产、生活恢复工作。责任党政:刘凌彬;成员单位: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农林水利综合办公室、各社区(村)。

  (9)后勤保障组

  工作职责:负责应急响应期间参加防汛指挥工作人员的日常和加班用餐等后勤服务;负责安排用于防汛指挥一线工作人员的雨伞、雨鞋、手电筒等供应。责任党政:孙辉;成员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室、财政所。

  (10)工作督查组

  工作职责:负责对各防汛指挥所工作人员到位和泵站、涵闸管、险工险段、险点值守责任人员的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负责对防汛工作中组织不力、值守不到位、违反防汛工作纪律的行为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责任党政:罗敏德;成员单位:纪检监察室。

  (三)信息报送和处理

  应急响应期间,各社区(村)、各防汛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汛信息报送和处理制度,切实做好信息收集、传输、上报工作。街道防办对各上报的各类信息,要及时分析和反馈,重大汛情、险情和灾情应立即报告街道工委、办事处和街道防指,并做好续报工作。

  1. 雨情水情收集、汇报制度

  街道防办应及时准确掌握雨情、水情,定时定点收集情况,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对灾害性气象、水文信息,应立即加强纵、横向联系,主动通报。特别要保持与暴雨中心区、重点病险工程等所在社区(村)和有关防汛部门的密切联系。

  2. 险情汇报、登记制度

  街道防办、各社区(村)要及时搞好各类水利工程的清隐查险工作,发现险情分类登记造册,逐级上报。水利工程发生较大险情时,应及时报告并迅速组织除险。重大险情和工程事故应查明原因,随时掌握上报处险进度或处理结果,并写出专题报告。出现重大险情和其他异常情况确需上级提供支持的,务必书面报告工程地点、工程类型、出险原因、存在困难以及请求支持解决的具体要求。

  3. 洪涝灾情汇报制度

  由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组织统计和上报工作,洪涝灾害发生后,各社区(村)及有关部门及时用报表、文字、图片及录像等各种方式汇报灾害情况,并密切关注灾情变化,随时收集上报新的情况。

  4. 溃垸垮坝汇报、登记制度

  万亩以上堤垸溃垸,各级防汛指挥部机构必须在1小时内书面上报;万亩以下堤垸溃垸和小型水库垮坝必须在2小时内书面上报;应及时掌握群众安全转移、安置以及工程抢护,恢复等情况,及时填报堤垸溃决情况和水库垮坝情况统计表。并书面总结其原因,经过和损失情况。

  5.街道防指要对上报的各类信息要及时分析和反馈,重大汛情、险情和灾情应立即报告街道工委、办事处和区防指,并及时续报。

  (四)应急处置

  许兴村、莲华村、暮云新村分别组织一支不少于100人的专业抢险队、不少于50人的机动抢险队和不少于50人的抢险救护队,高云集资办、弘高集资办组织一支不少于50人的专业抢险队和一支不少于50人的机动抢险队,其他社区分别组织一支不少于20人的抢险预备队。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组建一支100人以上的民兵抢险队;综治办、城管中队分别组建一支10人以上的机动抢险队。

  堤防、水闸、泵站、水库、输水渠道或管道等水利基础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社区(村)要在第一时间向街道防指报告,街道防指在第一时间向区防指汇报并向下游可能受洪水威胁的地区发出预警;街道防指与各社区(村)迅速组织队伍抢险,力争避免堤防决口、垮闸等恶性事件发生。对因水利工程、堤防决口等引起的大量灾民,街道防指和受灾社区(村)要组织协调民政等部门实施紧急安置救助。

  五、应急保障

  (一)物资保障

  防汛物资储备工作实行“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街道防办、各社区(村)应当根据防汛任务,合理布设物资储备地点,制定物资储备定额,编制物资储备计划(街道负责街管水体的物资采购,各社区(村)负责辖区内其他小微水体的防汛物资采购及辖区内所有防汛物资的保管工作)。街道防办每年应做好清仓查库工作,及时补充储备物资。街道防办、各社区(村)对防汛抢险物资要加强管理,每年汛期后进行清仓盘点。对防汛抢险已用物料和正常损耗,经主管领导批准,应有计划地加以补充和更新。

  1. 街道防汛物资

  街道防指储备的防汛物资有:砂卵石、块石、编织袋、彩条布、铁丝、木材、救生衣等,储存的地点在暮云新村村委会,砂卵石和块石南托堤委会代储。

  按照《长沙市堤防、水库、涵闸(泵站)防汛物资定额标准》及《天心区防汛预案》要求,街道防汛物资年储备定额:砂卵石1250立方米,块石525立方米,编织袋9000个,彩条布2400平方米,铅丝90kg,桩木79.75立方米。

  街道防汛物资调用条件:当发生防洪工程防洪标准内的洪水时,所需 抗洪抢险物资由各社区(村)负责解决,街管水体防汛物资由街道防指负责解决;当发生超标准洪水时,各社区(村)在用完自储防汛物资后可向街道防指申请动用街道防汛物资。必要时由街道防指向区防指申请动用区级防汛物资。

  街道防汛物资调用原则:先主后次,保证重点。当多处申请调用防汛储备物资时,优先考虑防汛重点区、关系重大的防洪工程所需,尽力保证重点地区和重大防洪工程的安全。

  街道防汛物资调用程序:由各社区(村)防指办公室以书面形式向区防办提出申请,经街道防办批准同意后向储备单位发调拨令。在特殊情况下,可先电话联系报批,后补办有关手续、文件。申请调用防汛物资的内容包括用途、需用物资品名、规格、数量、运往地点、接收单位、时间、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

  2. 社区(村)自筹防汛物资及设备

  各社区(村)根据相关要求及历年出险情况,自筹满足防汛需要的物资及设备。

  (二)经费保障

  财政所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辖区防汛工作经费。

  (三)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防汛抢险中,要做好巡查,及早发现险情;做到正确分析险情,根据工程设计、管理和运行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做出正确的判断,拟定正确的抢险方案;抢险要及时,不得优柔寡断,防止险情扩大;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做好抢险物料的供应,确保抢险需要。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以及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要按照上述要求,及时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行政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

  (四)通信保障

  各社区(村)、相关部门单位应保证紧急状态下防汛、抢险、救灾的通信畅通,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现代通信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五)供电保障

  电力部门应保障抗洪抢险、抢排渍涝和应急救援现场用电的需求。

  (六)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救灾物资运送;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车辆的调配;负责大洪水时用于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及时调配。

  (七)医疗保障

  医疗卫生部门主要负责洪涝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八)治安保障

  综治部门要做好洪涝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抢险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九)社会动员保障

  各相关部门在严重洪涝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的实际问题,同时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各社区(村)应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工作。在防汛的关键时刻,各社区(村)及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救灾。

  六、善后工作

  (一)善后处置。

  1.有关部门(单位)和社区(村)在紧急防汛期间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汛期结束后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依法补办手续。

  2.水毁工程修复

  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

  3.灾后重建

  洪涝灾害发生后,有关部门(单位)和社区(村)在街道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下,共同实施灾后重建工作。经修复可继续使用的,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必须重建的,原则上按照原标准重建,若条件允许,可适当提高重建标准。

  (二)社会救助

  1.各类社会团体,个人及机构的捐赠资金和物资由党政综合办公室及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管理与监管。

  2.鼓励各类保险机构开展洪水灾害保险,受灾地区所投保的水毁设施、设备,居民的生命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及时进行核实、理赔。

  七、监督管理

  (一)奖励与责任

  1.对在抗洪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与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2.对在抗洪救灾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灾害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监督检查

  街道应急办、防办会同区有关部门对本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八、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街道防办负责制定,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每年对预案评审一次,并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应急资源变化,以及应急处置和应急演练中发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适时进行修订。各社区(村)防汛指挥所每年根据本预案制定本辖区防汛应急预案。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长沙市天心区暮云街道办事处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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