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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资料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 2019-11-29 来源:青园街道 字体大小:

  1、及时搜集整理本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对统计原始记录、基层统计表、综合统计表、统计调查分析、重要统计文件、重要会议材料以及遇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包括纸介质和磁介质),按照档案管理标准和期限进行统一编号、统一封皮、分卷装订、分类管理。以Excel形式建立各项电子统计台账。实行全市统一规范的综合统计台账。

  2、加强统计数据的统一管理。对外提供统计资料,公布统计数据,应以上级统计部门认定的统计资料为准。

  3、做好统计数据归档工作。在街道档案室建立统计资料档案专柜,实行规范管理。

  4、按照统计数据资料的重要程度确定保管期限,未经单位主管领导同意,统计人员不得擅自销毁已存档的统计资料。

  5、实行统计资料交接制度,如遇统计机构变动、人员调整,必须对所保管的统计资料办理交接手续,确保统计档案资料的连续与完整。

  长沙市天心区青园街道办事处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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