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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2年度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2-03-01 来源:天心区青园街道 字体大小:

街道各办所、各社区(经济合作社)、各驻街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湘办[2018]41号)、《长沙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长办[2019]11号)有关规定,结合街道实际,经街道工委会议研究,决定调整2022年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工作原则

各党政领导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分工

(一)工委书记:张 毅

将需要党委决策的安全生产事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安全发展战略、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体制机制、班子队伍建设、宣传教育培训、目标管理考核等重大问题;按照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的要求协调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和检查指导;督促工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支持街道办事处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徐乙天

担任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对本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承担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安全发展战略,支持、监督办事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街道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安全生产规划的制定落实、专项整治、安全投入、隐患治理等重点工作。主持召开或者委托分管负责人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有关工作;建立健全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奖惩兑现;按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保障相关工作条件;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要,足额安排安全生产经费预算,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执法装备建设、重大隐患治理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定期或者不定期深入基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促检查,指导和帮助基层及时解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工委副书记:谢 耿

担任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对分管绩效考核、人事编制、老干、关工委、精准扶贫、网格化综合管理及文明创建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网格化综合服务中心及基层党建办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就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做好分管行业领域突发性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应急救援演练;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支持街道及其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支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强化行政问责;支持和配合政府部门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支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四)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何理萍

担任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对分管人大领域、财务审批、财政、审计、政府采购、街道机关党务、行政事务、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督查督办、政务公开、后勤保障及物业资产管理等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党政办、财政所及政务中心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就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做好分管行业领域突发性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应急救援演练;督促指导分管部门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支持街道及其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支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强化行政问责;支持和配合政府部门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支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五)工委委员:江建华

担任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对分管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族、教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体育、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及科技等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公共服务办及退役军人服务站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就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做好分管行业领域突发性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应急救援演练;督促指导分管部门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支持街道及其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支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强化行政问责;支持和配合政府部门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支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六)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刘殿军

担任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对分管街道纪工委工作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支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支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强化行政问责;支持和配合政府部门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支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七)办事处副主任:邓 静

担任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对分管政协联络、城市综合管理(市容环境)、生态环境保护、蓝天保卫战、自然资源管理、项目建设、人居环境、住建(物业管理)、人防、工程审计、城建工作、农业农村、林业及水利(河长制)等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办公室及综合行政执法队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就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做好分管行业领域突发性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应急救援演练;督促指导分管部门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支持街道及其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支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强化行政问责;支持和配合政府部门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支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八)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刘拥军

担任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对分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交运、市场监管、食品安全及消防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公共安全办公室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协助街道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工作计划和重大措施,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受街道主要负责人委托,负责本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安排部署综合性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统筹组织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标准化建设、“打非治违”目标管理考核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重点工作;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指导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各社区(经济合作社)、各单位认真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组织制定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指挥体系;依法组织有关部门对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认真落实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制度并确保事故调查按期结案,积极支持配合上级政府事故调查组的工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九)工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冯小珊

担任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对分管机基层党建、意识形态、宣传思想文化、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党务公开、统战、民宗及工青妇领域等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基层党建办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就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做好分管行业领域突发性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应急救援演练;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支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支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强化行政问责;支持和配合政府部门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支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十)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杨  广

担任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对分管政法、司法行政、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维稳、防范邪教、司法、禁毒、武装、信访、农民两安及遗留问题处理等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公共安全办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就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做好分管行业领域突发性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应急救援演练;督促指导分管部门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支持街道及其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支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强化行政问责;支持和配合政府部门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支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十一)办事处副主任:周  亮

担任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对分管优化营商环境、产业项目发展和企业服务、经济和社会调查统计、商贸和楼宇经济服务、金融安全、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及工商联等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公共服务办公室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就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做好分管行业领域突发性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应急救援演练;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支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支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强化行政问责;支持和配合政府部门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支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研究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专项整治、安全生产经费投入、隐患治理及事故防范等重点工作,所有党政领导必须参加。

(二)落实党政领导带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党政主要领导每季度至少带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其他班子成员每月至少带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并督促分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好行业监管责任。

(三)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接任领导自然更替,报安委办备案。

中共长沙市天心区青园街道工作委员会

长沙市天心区青园街道办事处

202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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