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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区裕南街街道应急救援联动机制

发布时间 : 2019-12-09 来源:裕南街街道 字体大小:

  为全面整合裕南街街道现有应急救援力量,建立统一、完善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使各社区、各办所、各社会救援力量在处置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确保完成各类应急救援任务,特制定印发《裕南街街道应急管理工作联动制度》。

  一、建立健全街道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一)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街道各有关部门开展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主要职责是:

  1、健全组织机构,完善预警联动机制和应急救援工作机制。

  2、掌握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突发事件情况,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联合演练。

  3、协调专业、专家、志愿者、企(事)业应急救援队伍,将其纳入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动员、训练、调度、救援体系。

  4、加强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训练、演练及管理。

  5、组织应急救援装备、物资配备和储备,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应急处置装备和生活必需品等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制度,统筹各类应急物资日常准备和应急状态时的生产、调配、供应,并建立全街道范围内的应急物资调剂供应渠道。

  6、整合应急指挥资源,建立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整合应急物资储备资源,建立便捷、快速的保障渠道,防止应急物资资源储备浪费。

  7、组织应急知识普及、宣传教育活动。

  8、及时收集、核实、上报突发事件相关信息,根据灾情需要及时调度、指挥相关力量进行处置。

  9、依照相关规定,发布应急救援信息。

  (二)突发事故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协调各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具体履行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职责。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应急办主任兼任。总指挥长由分管应急救援工作的书记担任(必要时由主任担任),指挥长由相关副主任担任,副指挥长由街道党政办主任、派出所、交警中队、消防中队和突发事件主管单位负责人担任,承担应急救援职责的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二、应急救援联动成员单位和工作职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06〕26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4〕86号)、市政府印发《长沙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长政办〔2013〕10号),街道办事处印发《裕南街街道安全生产灾难应急救援预案》(裕政〔2018〕9号),在对全街道各社会应急救援力量进行整合的基础上,成立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应急救援联动成员单位

  街道党政办、城管一办、城管二办、公共安全一办、公共安全二办、公共服务一办、公共服务二办、学校、派出所。

应急救援联动成员单位共同职责

  1、组织制定和完善本单位应急救援方案、操作手册、制度,明确人员职责。

  2、加强本单位应急救援力量的管理、训练,不断提高相应的应急救援技术、技能。

  3、督促检查本单位应急救援力量、装备、物资,按要求落实值班备勤制度。

  4、落实上级关于应急救援工作的指示和措施;参与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统一组织的联合训练、演练和应急救援。

  5、及时调整应急救援联动单位通讯录,定期更换本单位应急救援物资,充实应急救援人员和力量。

  6、突发事件主管单位在接到突发事件情况报告后,必须第一时间向街道应急指挥中心报告,按照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决定,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各成员单位参与应急救援。

  7、接到应急救援的命令后,指挥本单位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迅速出动,按要求到达现场,完成所分配的处置任务。

  8、突发事件主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要全面掌握突发事件的原因、基本情况、施救措施及结果,根据街道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的安排。

  (三)各应急救援联动单位职责

  党政办:在事故现场附近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上级领导、有关部门工作小组、救援专家等人员的接待安排;组织有关部门处理死亡人员的善后工作;视事故情况向市政府汇报,请求有关县(市)政府帮助做好伤亡人员的救治及善后工作;协调处置突发事件工作中的涉外事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共安全二办:负责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街道内外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综合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及时报送街道领导,上报区政府,向社会公布;组织协调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急救援联动成员单位和应急专家参与救援。

  城管二办:参与震区建筑物的抗震性能评估鉴定,开展震后工程调查,指导灾区制定和实施重建规划;按照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调集施工工程车辆和大型机械到现场参与抢险救援;负责提供事故现场建筑物及相关设施的设计资料,对事故现场损毁建筑物进行必要的遮掩保护。

  城管一办:负责组织城区防汛、除冰扫雪工作;负责组织因灾被损毁的城市道路、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抢险、排险和修复工作;协助相关部门执行交通管制和现场秩序维护;组织处置动物灾害事件,制定预案,组织演练;组织实施动物疫情的综合防控措施,依法提出对有关区域实施封锁的建议,组织调拨疫苗、消毒药品等应急防疫物资等。

  公共服务二办:组织技术力量、有关专家迅速做好灾情调查、险情分析、次生灾害防范等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灾情监测和评估,分析、预测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对策;做好恢复重建中用地规划和供地保障工作。

  公共服务一办:负责组织、领导、指挥大型赛事或大众文体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制定预案,组织演练。

  学校:在中小学生中普及应急逃生知识,经常组织中小学生紧急疏散演练,提高中小学生自救、互救能力;收集、汇总因灾害事故导致的学校校舍损毁情况;协助灾区政府转移被困师生,组建临时校舍,恢复正常教学秩序;指导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派出所:组织公安干警参与灾区紧急救援;指导灾区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参与责任事故的调查,控制可疑人员;指导做好灾区党政机关、重点要害部位、救灾物资等安全保卫工作。

  公共安全一办:组织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工作;组织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及恐怖事件和群众遇险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并参与配合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重大环境污染、核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应急救援工作制度

  (一)应急救援联络员工作制度

  1、应急办和应急救援联动单位要确定1名联络员。联络员一般由负责安全管理和保卫工作的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书面报街道应急办备案。

  2、联络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如确需变更,须及时将变更情况书面报应急办。

  3、联络员的主要职责:收集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反馈应急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落实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应急救援工作督查制度

  1、重要节日、重要活动、特殊季节期间,应急办会同有关单位对各社区、各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2、工作督查实行指定成员单位带队负责制,可采取联合督查、分片包干督查和本地区、本系统应急工作督查等形式进行。工作督查主要对督查对象落实应急工作责任制及专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3、每次督查结束后,写出督查情况报告,并及时通报,提出改进和加强工作的意见。

  4、要及时对督查情况进行收集,并形成总结材料报街道政府。

  (三)应急救援值班工作制度

  1、各应急救援联动单位制定日常值班制度,设置值班专用电话,安排专门值班人员。

  2、值班人员要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

  3、接到街道应急办的调集命令后,值班人员应迅速向本单位主管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汇报,并按要求调集相关人员、器材装备迅速出动,赶赴现场。

  4、本单位应急救援力量出动后,值班人员应随时保持与救援人员的前后方通信联络。

  5、各联动单位值班人员、联系方式有变化时,应在第一时间向县应急办报告并备案。

  四、应急救援现场指挥体系

  发生突发事件后,根据事故类型和事故等级迅速成立现场总指挥部。

  总指挥:现场最高政府首长。发生较大突发事件,街道政府分管副主任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事件,街道政府常务副主任、街道主任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应急救援。

  副总指挥:街道政府办公室主任,应急办、各应急救援联动单位负责人。

  指挥部职责:制定处理突发事件的处置方案,根据需要调集相关联动单位参与救援。

  天心区裕南街街道办事处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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