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长沙市第九轮女职工“芙蓉杯” 竞赛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
各开发区和区县(市)总工会、产业(系统)工会:
2019年至2022年,我市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了第九轮女职工“芙蓉杯”竞赛,为总结第九轮女职工“芙蓉杯”竞赛活动工作,展现女职工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进程中的良好风貌,进一步激发全市女职工提素质、立新功的热情,为今后“芙蓉杯”竞赛工作打好基础,市总工会决定选树一批“芙蓉标兵岗”“芙蓉标兵”“优秀女职工组织”“优秀女职工干部”等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
(一)“芙蓉标兵岗”40个;
(二)“芙蓉标兵”40名;
(三)“优秀女职工组织”10个;
(四)“优秀女职工干部”10名。
二、申报条件
(一)芙蓉标兵岗
基本条件:
1、岗位主要负责人由女性担任,班组女职工人数占在岗总人数的50%以上,女职工各项法律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2、竞赛基础工作具备“六有”(有方案、有目标、有标志、有考评、有奖励、有台账),曾获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先进班组称号。
申报条件:
在达到以上基本条件后,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芙蓉标兵岗”:
1.岗位上女职工学历职称上台阶、文化修养上层次、业务考核上等级等各类学习获证的人数比例不低于班组女职工人数的40%;
2.班组内具有浓厚的创新文化和创新机制,女职工积极开展合理化建议和“五小”(小发明、小革新、小创造、小设计、小建议)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班组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工作创新等方面取得一项以上单位集体获奖成果,并善于运用各种形式和方法推广、转化、应用创新成果;
3.有明确的岗位技能提升计划和目标,班组经常开展技术培训、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活动,班组平均技术技能水平居本单位本行业前列,女职工勇于攻克技术难关,不断优化工作质量与效率,年度业务技能考核合格率达100%;
4.班组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形成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并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核心,广泛开展岗位建功活动,各项效益指标居本单位本行业领先水平。班组中有40%以上的女职工在各类争先创优活动中获得单位以上荣誉称号。
(二)芙蓉标兵
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违法乱纪行为;
2.积极参加第九轮“芙蓉杯”竞赛活动,曾获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先进个人称号。
申报条件:
在达到以上基本条件后,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芙蓉标兵”:
1.参加提素质立新功竞赛,在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增长新本领、提高新水平方面取得显著成果;
2.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在岗位建功方面创造新业绩、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果并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
3.勤于思考,勇于创新,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创新创效等方面取得市级及以上成果并产生较好的效益;
4.秉承科学、文明持家理念,坚持倡导文明健康、低碳科学的生活方式,具有邻里互助、热心公益的高尚境界;
5.2019年参加全市女职工学前教育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各项目一等奖(不占名额);
6.2021年参加长沙市第九轮女职工“芙蓉杯”竞赛女职工“五小”竞赛活动获得一等奖的女性主创人员(不占名额)。
(三)优秀女职工组织
1.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五好”“五个一”落到实处,能出色完成本单位工会和上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富有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女职工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2.“芙蓉杯”竞赛纳入工会全局工作目标之中,有措施、有考核、有奖励,女职工参赛面达90%以上,达标面达80%以上,落实竞赛整体目标和重要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在女职工“芙蓉杯”成果展示竞赛中成绩突出;
3.女职工权益维护落到实处,源头参与有文件,劳动保护有措施,困难帮扶有实效,大力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履约情况良好;
4.女职工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有影响。形成了本地本单位的工作品牌,工作经验和成果在本地区、本行业总结推广,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四)优秀女职工干部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第九轮“芙蓉杯”女职工素质提升竞赛中做出突出成绩;
2.坚持终身学习,精通本职工作,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创新能力;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勤奋务实的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女职工群众,在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为女职工排忧解难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三、申报、考核程序
1.各单位根据自下而上、民主推荐、群众公认的原则逐级审核后申报。
2.市总工会女职工部对各申报对象进行初选,汇总后择优选出入选名单。
3.市总工会女职工部将通过抽查、交叉检查等形式对先进集体和个人候选对象进行考察后上报市总工会常委会审议通过。
四、申报要求
1.各级女职工委员会要对照标准层层推荐,逐级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所推荐的典型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真实性,凡资料不全,情况不符的申报者其申报资格自动取消。各单位要将今年女职工重点工作与“两个覆盖”紧密结合,未组建女职工组织、未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不能申报。
2.申报工作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生产企业,面向一线女职工的原则,并注意向非公有制企业和各种新兴行业倾斜,并在推荐对象中占有一定比例。
3.请各基层单位准备好申报材料并将基本情况汇总后于2022年3月15日前报市总工会女职工部,未按时申报视为弃权。
五、申报材料
(一)“芙蓉标兵岗”“芙蓉标兵”
1.芙蓉标兵岗:申报表一式两份、提交2000字以内文字材料;
2.芙蓉标兵:申报表一式两份、1000字以内事迹材料一份;
3.近三年内符合有关申报条件的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
(二)“优秀女职工组织”“优秀女职工干部”
1.申报者按要求分别填写相应申报表一式两份;
2.提交1000字以内的文字材料及有关荣誉证书的复印件。
附件:1.长沙市“芙蓉标兵岗”申报表
2.长沙市“芙蓉标兵”申报表
3.长沙市“优秀女职工组织”申报表
4.长沙市“优秀女职工干部”申报表
联系电话:84453110,电子邮箱:151687762@qq.com
长沙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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