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2025年度在职职工医疗(住院)互助项目生育补助方案
为响应国家鼓励生育政策,进一步增强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保障功能,关心关爱在职职工,根据《长沙市 2025 年度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方案》第三十二条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生育补助对象
参加了长沙市 2025 年度在职职工医疗(住院)互助项目的在职职工,在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前提下,于 2025 年 1 月 1 日—2025年 12 月 31 日期间生育新生儿的,即可申请生育补助。
二、生育补助标准
凡符合生育补助条件的在职职工,以家庭为单位一次性发放生育补助金,补助标准为:一胎 600 元/胎/人,二胎 800 元/胎/人,三胎及以上 2000 元/胎/人,生育胎次的认定以生育回执登记胎次为准。
三、生育补助申请时限
凡符合生育补助条件的在职职工,均可申请,申请时间截至2026 年 6 月 30 日,逾期一律不再受理。
四、生育补助申请程序
1.申请。方式一:由参加单位为职工在医疗互助管理系统中填写《职工生育补助申请单》幵提交;方式二:职工本人通过微信端口申报,填写相关内容幵提交(关注“长沙工会”微信公众号,点击“微福利”菜单,选择“申请医疗互助补助”“申请生育补助”,即可进入生育补助金申报流程)。通过医保数据比对的职工无需再提供相关资料;未能通过医保数据比对的,需将相关申请资料逐级上报。
一个家庭中,如男女职工均已参加医疗(住院)互助项目,由女职工向所在基层工会申请,男职工不得重复申请;如男女职工仅有一方参加医疗(住院)互助项目,由参加的一方向所在基层工会申请。
2.审核。通过医保数据比对的,由长沙市职工服务中心统一审核后报长沙市总工会审批。未通过医保数据比对的,由基层工会对申请人填报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后,将申请材料上报至开发区、区县(市)总工会,开发区、区县(市)总工会对申请资料进行复核后递交至长沙市职工服务中心;产业(系统)所属基层工会对申请人填报信息进行核定确认后,将申请材料上报至长沙市职工服务中心。长沙市职工服务中心对全市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汇总,报长沙市总工会审核批准。
3.发放。生育补助金须以转账的方式发放,不得以现金的方式发放。
五、生育补助申请材料
未能通过医保数据比对的,应由参加单位在医疗互助管理系统中填写《职工生育补助申请单》幵连同以下资料逐级上报至长沙市职工服务中心审核、留存:
1.系统中打印的职工生育补助申请单幵加盖单位工会章;
2.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生育登记回执复印件;
3.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结婚证复印件;
4.申请人银行借记卡复印件;
5.参加人医保类型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灵活就业医保的,应在 1-2 项材料外,再提供 6 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和近 6 个月银行工资流水证明复印件;
6.本方案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材料。
六、除外情况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享受本方案规定的补助待遇:
1.在医疗互助项目保障期外发生的分娩;
2.未提供规定的完整材料;
3.一年内重复申请;
4.以家庭为单位重复申请。
七、附则
1.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调动工作的,本方案继续有敁。参加人调离本市,本方案责任终止。
2.本方案由长沙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长沙市总工会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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