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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总工会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春节“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1-01-18 来源:天心区总工会 字体大小:

区属各工会联合会、各战线、企事业单位工会:

为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工会组织的温暖及时送到广大职工群众的心坎上,确保全区工会送温暖活动实现“四季恒温”,根据省市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常态化送温暖活动的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主席办公会议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21年春节“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部署,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以建立健全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机制为目标,突出重大节日送温暖示范引领和常态化服务职工相结合的工作方针,深入基层一线走访慰问,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坚定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重点解决受疫情影响职工群众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不断增强职工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广泛慰问抗疫一线的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切实把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落到实处。

二、时间安排

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31日

三、慰问对象

第1类:因非个人意愿下岗失业、家庭收入水平明显偏低、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等原因家庭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

第2类:本人或直系家属成员因大病、遭受各类灾害或突发意外等情况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

第3类:关停并转等困难企业中,因停发、减发工资而导致生活相对困难的职工;

第4类:因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的职工和因公牺牲职工的家属;因重大疾病手术、住院的职工;

第5类:长期在高(低)温、高空、高毒、高危粉尘、有毒有害等环境中和苦脏累险艰苦行业岗位上工作的一线职工;

第6类:重大灾害期间坚守抗灾一线的职工;

第7类:春节期间坚守在生产一线和交通运输、电力、环卫以及直接面向群众服务的基层岗位干部职工;

第8类:因组织需要长期在通道县、龙山县等地开展扶贫工作或者其它服从组织需要赴外地的派驻挂职干部职工;

第9类:在征拆控违、绿心退出、老城区有机更新、老旧小区提质改造等区级重大项目重大工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职工;

第10类:生产一线涌现出来的先进模范人物(各级劳动模范);

第11类:已建档立卡的困难职工;

第12类:受疫情影响致困的职工家庭、感染新冠肺炎及染病病亡职工家庭;

第13类:直接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护人员;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均可列为本次拟走访、慰问对象。

四、申报程序

(一)第1、2、3、4、11、12类人员

1、职工本人提出申请;

2、单位工会核实情况,盖章、签字;

3、街道、园区、战线工会对上报资料进行初审、汇总后报区总工会。

(二)第5、6、7类人员

主要由各基层工会根据通知要求自行筹措经费物资进行慰问,区总工会慰问部分职工代表。

(三)第8、9类人员

由区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区人居环境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单位负责申报。

(四)第10类人员

由区总工会进行慰问。

(五)第13类人员

由区卫健局负责申报。

五、申报材料

(一)第1、2、3类人员(非建档立卡困难职工)

第1、2、3类人员送温暖需达到如下标准:家庭可支配收入-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及其他特殊原因等支出费用/家庭总人口≤长沙市2020年度低保线的2.5倍(含)以内。需提供以下资料:

1、职工本人书面申请(个人和家庭的基本情况、困难情况、请求事由须加盖单位工会章);

2、《2021年春节“送温暖”慰问审批表》和《困难职工档案表》;

3、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若是因家庭成员患重特大疾病致困的,还需提供家庭成员双方关系证明或户籍证明,并基层工会负责原件核对并盖章);

4、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病的提供申请人或家庭成员2020年住院结算单、发票和病历诊断书;

5、受灾或意外的提供消防、公安等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拍摄的现场照片等证据材料;

6、职工本人长沙银行储蓄卡的复印件。

(二)第4类人员

1、填写《2021年春节“送温暖”慰问审批表》;

2、提供2020年工伤与职业病致残、因公牺牲、重大疾病手术或住院相关证明材料;

3、职工本人身份证及长沙银行储蓄卡的复印件。

(三)第5、6、7类人员

1、填写《2021年春节“送温暖”慰问审批表》,单位工会盖章填写审批意见;

2、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3、职工本人长沙银行储蓄卡的复印件。

(四)第8、9类人员

1、由相关单位填写《2021年春节送温暖(资金)实名制汇总表》,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五)第11类人员(建档立卡困难职工)

1、本人填写《2021年春节“送温暖”资金慰问审批表》

2、职工本人长沙银行储蓄卡的复印件。

(六)第12类人员

1、填写《2021年春节“送温暖”慰问审批表》;

2、受疫情影响收入低或无收入的提供银行流水,感染新冠肺炎及染病病亡职工家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职工本人长沙银行储蓄卡的复印件。

(七)第13类人员

1、由区卫健局填写《2021年春节送温暖(资金)实名制汇总表》。

六、注意事项

1、请各基层工会于2021年1月22日前将相关申报表格电子档发送至215023741@qq.com邮箱,并把纸质资料交至天心区总工会办公室(天心区机关北栋1811室),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龙小容,联系电话:85898705。

2、区总工会对基层工会上报资料审核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至长沙市职工服务(帮扶)中心,根据市总慰问标准,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确定2021年春节“送温暖”标准。

3、已在其它相关职能部门申报补助的,不得重复申报。

4、夫妻双方不得重复申报。

长沙市天心区总工会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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