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2022年长沙市天心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依据国家、省、市有关征收管理法规、政策对城市规划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并对补偿、安置进行监督。
2、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行政征收的审批。
3、负责监督、管理征收补偿资金的使用和征收委托合同的备案。
4、负责辖区城市房屋拆除工作监督管理。
(二)机构设置
长沙市天心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征收科,全部纳入2022年的部门预算。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天心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84.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84.27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1.5万元,主要是调出一名工作人员。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84.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8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1.5万元,主要是调出一名工作人员。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84.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2万元,占69.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9万元,占9.93%;卫生健康支出17.93万元,占9.73%;住房保障支出19.85万元,占10.7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82.9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1.34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4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长沙市天心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为非参公事业单位,未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未安排会议费预算;培训费预算2万元,为征收业务知识培训预算;未安排节庆、晚会、论坛、賽事活动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84.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93万元,项目支出1.34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长沙市天心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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