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关于长郡中学扩建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情况及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的公告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
关于长郡中学扩建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情况及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的相关规定,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于2022年4月26日发布了《长郡中学扩建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公告》,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 5月26日在项目范围内广泛征求公众意见。通过汇总归纳收集的意见,现将修改情况公布如下。
一、征求意见汇总归纳情况
1、要求加建部分面积按合法面积予以补偿;
2、部分住户要求就地、就近安置;
3、部分住户要求征收补偿价格每平方米不低于5万元,因为其房屋位置好,租金收益高。
二、征求意见的说明和处理情况
针对上述3条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分别说明和处理。
1、针对第1条意见。已在《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公告》第九条中予以说明。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登记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按《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办法》(长政办发〔2018〕43号)执行。
2、针对第2条意见。已在《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公告》第七条第(四)款中予以详细说明。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因旧城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本项目系政府组织实施的教育公共事业的需要,为切实保障被征收人权益,已提供天悦鑫苑B栋部分适合的房源和部分二手房源等作为产权调换房源(详见指挥部房源信息表),供被征收人自愿选择,对选择产权调换的,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3、针对第3条意见。已在《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公告》第七条第(一)款、第(二)款中予以详细说明。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九条的规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综上所述,对于被征收人反映的上述意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的相关部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68号)和《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116号 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141号)及相关政策规定,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究,认为该项目征收补偿方案是严格依据征收补偿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作出的,故对《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关于长郡中学扩建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不作修改。
特此公告。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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