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心区麻园塘小区棚改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
关于天心区麻园塘小区棚改项目
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的有关规定,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已于2023年11月13日对天心区麻园塘小区棚改项目范围内的房屋作出征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为改善老城区居民的生活条件,对基础设施落后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提升城市品质。
二、征收范围及对象:本项目征收范围属天心区赤岭路街道辖区,位于新丰社区,东毗邻芙蓉中路、西至天心佳苑项目、南邻长沙水泵厂、北接涂家冲新建西路。征收对象为该项目空间规划审批依据图确定的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具体以土地调查红线确定的范围为准)。
三、征收部门:长沙市天心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
四、征收实施单位:长沙市天心区赤岭路街道办事处。
五、征收签约期限:2023年11月13日至2024年1月11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
六、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天心区麻园塘小区棚改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见附件)。
七、被征收人的权利与义务:被征收人必须服从项目建设需要,在规定期限内与长沙市天心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腾空房屋,完成搬迁。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长沙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天心区麻园塘小区棚改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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