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南郊学校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为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完善地块教育基础设施,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拟对南郊学校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将房屋征收范围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属天心区裕南街街道辖区,东至规划中的新城路,北至都江路,南、西临长沙市殡葬事业管理处(以土地调查红线确定的范围为准)。
二、征收部门:长沙市天心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
三、征收实施单位及委托事项:长沙市天心区裕南街街道办事处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四、相关事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沙市天心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组织对征收范围内拟征收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予以配合。
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征收范围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长沙市天心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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