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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天心区委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 2022-09-28 来源:天心团区委 字体大小:

为有效推进共青团天心区委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的办公环境,特制订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垃圾的分类

严格按照四分法分类:即有害垃圾(红色桶)、可回收物(蓝色桶)、易腐垃圾(绿色桶)、其他垃圾(灰色桶)。

(一)有害垃圾:是指含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垃圾,包括电池(蓄电池、纽扣电池等),废旧电子产品、废旧灯管灯泡、过期药品、过期日用化妆用品、染发剂、杀虫剂容器、除草剂容器、废弃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废打印机墨盒、硒鼓等。

(二)可回收物:是指再生利用价值较高,能进入废品回收渠道的垃圾,包括纸类(报纸、传单、杂志、旧书、纸板箱及其他未受污染的纸制品等)、金属(铁、铜、铝等制品)、玻璃(玻璃瓶罐、平板玻璃及其他玻璃制品)、除塑料袋外的塑料制品(泡沫塑料、塑料瓶、硬塑料等)、橡胶及橡胶制品、牛奶盒等利乐包装、饮料瓶(可乐罐、塑料瓶等)等。

(三)易腐垃圾:是指食堂产生的食物下脚料和食用残余,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过期食品等食品类废物。

(四)其他垃圾:是指除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纸杯、照片、明信片、相册、卫生纸、尿片等)、塑料袋与其他受污染的塑料制品、废旧衣物与其他纺织品、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贝壳、烟头等。

二、垃圾定点设置及垃圾分类存放

1、团区委机关办公区域每楼层洗手间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易腐垃圾、有害垃圾桶共4个。

2、每间办公室配备分类垃圾桶1组,相关标识及颜色要求符合天心区垃圾分类标识标准。

三、垃圾分类规范要求

(一)垃圾投放规范

1.可回收物倒入楼层的可回收桶中。

2.其他垃圾倒入楼层的其他垃圾桶中。

3.有害垃圾放入楼层的有害垃圾收纳箱中。

4.办公室产生的废弃文件资料、报纸、纸板箱等可回收物,由团区委机关办公室统一收集后集中处理。

(二)垃圾分类职责

1.分类收集职责。各科室需落实专人及时对各自办公区域内垃圾进行收集后进行二次分拣,再放入每楼层的相应垃圾桶内。

2.分类处置职责。各科室要做到垃圾每日倾倒,团区委机关办公室和物业后勤统一安排垃圾的处置工作。

3.设施维护职责。每个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对分类设施的维护保养,保持垃圾桶的干净整洁、有序摆放等,标志标识要完整无缺。垃圾分类管理员要对分类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映。

四、监督检查和奖惩措施

1、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工作台账。团区委机关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工作检查台账,记录我单位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统计分类投放垃圾量及分类等情况,做好机关生活垃圾分类记录本的登记和自查工作,同时做好工作信息收集、梳理、报送工作。

2、实行垃圾分类奖惩制。领导小组对检查得分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后就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批评,被检科室对存在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并及时将整改结果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每季度垃圾分类检查累计得分排名第一的科室给予一定奖励。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团区委各办公室应秉承精细化办公,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办公及生活垃圾。

2、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处理焚烧垃圾。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且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相关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


共青团天心区委员会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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