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环卫车辆规范作业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环卫车辆规范作业管理的通知
中心各作业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环卫维护作业车辆的管理,确保辖区畅通、整洁、有序,现就加强环卫车辆规范作业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细化环卫车辆作业时间
为提高城区道路通行能力,严格按照以下具体作业和通行时间要求执行。
(一)环卫车辆作业时间
1.生活垃圾运输车:城区生活垃圾清运时段为4:00-16:30;生活垃圾大型转运车辆运输时段为6:00-19:30。
2.机扫车:夜间 22:30-次日凌晨 6:30,白天可错高峰作业,严禁在7:00-9:00、17:00-19:00 两个时间段内在城区道路开展维护作业(可利用高速洗扫车加强环线等桥梁的机械作业,缓解交通压力)。
3.洒水车:夜间 22:30-次日凌晨6:30为高压冲洗时段。白天禁止高压冲洗作业(突发污染状况除外),严禁在7:00-9:00、17:00-19:00 两个时间段内在城区道路作业。下雨期间暂停在白天开展道路冲洗作业。
4.喷雾降尘洒水车(包括抑尘车):白天可错高峰作业,严禁在 7:00-9:00、17:00-19:00两个时间段内在城区道路开展维护作业。
5.清扫清洗养护车(核定载质量3.5吨及以下):重点对非机动车道、路沿石、人行道、广场等实施人工配合小型水车精细清洗,严禁在 7:00-9:00、17:00-19:00两个时间段内在城区道路开展维护作业。
6.交通护栏清洗维护作业车:夜间22:30-次日凌晨6:30。
(二)应急抢险作业车辆不受通行时间约束
面临低温雨雪、重度污染、影响行车安全等突发事件时,相关部门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报备,要对应急抢险作业加强调度,确保快速处置,及时恢复交通秩序。
二、严格执行环卫车辆文明规范作业规定
1.保障安全和作业质量。作业时应严格按照规定路段、路线、时间、频次开展作业,不得违反交通规则,并根据需要开启车辆的安全警示灯或安全警示设备;洒水车作业时要严格控制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档位不得超过2档(高速洗扫车除外),并保持匀速行驶,不得违反喷洒要求忽快忽慢。
2.避免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运输车在上路行驶过程中,必须始终保持箱体密封关闭,对存在密封不严、有破损现象的车辆及时进行维修整改,保证无明显异味逸散,杜绝“跑、冒、滴、漏”等污染路面的现象。所有作业车辆应保持干净,当天作业结束后,需对车辆进行清洗、消毒。
3.降低对市民生活影响。所有环卫车辆在道路作业时,应主动礼让行人,特别是洒水车如遇有过路行人或车辆应减速慢行、注意调整高度和控制水压,避免扬尘、溅水、扰民,不得倒车洒水;尽量远离居民小区加水,尽量避免造成噪音,夜间洒水作业禁鸣喇叭及播放音乐,一律采用警示灯提示。
特此通知。
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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