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全区范围内124条主次干道、支路705.15万平方米、主次干道绿化带、16.5万平方米风光带以及湘江水域(湘江风光带一桥——昭山)河滩的清扫保洁、32.5公里河道的清理打捞。
2、整合机械化环卫设施、全面推进市容环境卫生常态化精细化的管理实施。
3、负责全区127座公共垃圾站、133座公共厕所的管理维护和环卫设施的改造和建设。
(二)机构设置
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内设机构包括:本部门由 1个事业单位、0个二级机构、16个内设科室组成。事业单位具体为: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无二级机构;内设科室具体为:中心机关、机关下属1办(办公室)、5室(人事室、财务室、业务室、安全技术室、设施设备维护室)、1队(垃圾运输队)、9所(城南路环卫所、裕南街环卫所、赤岭路环卫所、新开铺环卫所、桂花坪环卫所、青园环卫所、黑石铺环卫所、先锋环卫所、坡子街环卫所),共16个部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6,28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286.6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214.65万元,主要是编外人员及专项设备购置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6,286.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9.1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448.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3.87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214.65万元,主要是编外人员及专项设备购置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6,286.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64万元,占1.44%;卫生健康支出349.13万元,占2.14%;城乡社区支出15,448.95万元,占94.86%;住房保障支出253.87万元,占1.56%。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494.5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13,792.0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3,792.02万元,主要用于全区责任范围内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公共垃圾站及公共厕所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整合机械化环卫设施、全面推进市容环境卫生常态化精细化管理的实施、专用设备购置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为非参公事业单位,未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万元,各类工作开展组织会议;培训费预算3万元,拟开展业务工作培训;未安排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31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4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6,28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4.58万元,项目支出13,792.0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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