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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城区防涝排渍工作预案

发布时间 : 2023-03-06 来源:天心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 字体大小:

长沙市天心区城区防涝排渍

长沙市天心区城区防涝排渍指挥部

O

目 录

一、工作目标……………………………………………………3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3

三、工作职责……………………………………………………4

四、应急响应机制………………………………………………6

五、工作步骤……………………………………………………9

六、工作要求……………………………………………………11

长沙市天心区城区防涝排渍

工 作 预 案

为切实做好强暴雨天气灾害的防范工作,确保城区排水畅通、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市城防指的指示精神并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城区防汛防洪基础设施情况,在做好排查、预防工作的同时,确保城区强降雨期间不出现大面积、长时间内渍,杜绝因内渍对市民正常工作、生活和车辆通行造成大的影响,确保城区安全度汛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天心区城区防涝排渍指挥部组织机构及职责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 挥 长:

副指挥长:何建明罗建民邓利民

胡雄力(常务)

成员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审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区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区交警大队、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坡子街街道办事处、城南路街道办事处、裕南街街道办事处、金盆岭街道办事处、赤岭路街道办事处、新开铺街道办事处、文源街道办事处、桂花坪街道办事处、青园街道办事处、黑石铺街道办事处、先锋街道、暮云街道

(二)天心区城区防涝排渍指挥部办公室(简称区城区防办)区城区防指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由胡雄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职责

(一)天心区城区防涝排渍指挥部工作职责:领导、组织、指挥、协调因强降雨天气造成城市内涝及其次生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抢险救灾工作;督促检查抢险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情况。

(二)天心区城区防涝排渍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设立区城防指信息发布及值班平台(平台电话:0731-85184737),负责全区应对强降雨防排渍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防排渍工作的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各相关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抓好具体工作落实。

(三)成员单位职责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应急抢险工作的指导、调度和监督检查,参与重大灾情应急处置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对城区防汛整治项目的审核立项。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区建筑工地、重点工程的防汛抢险协调工作;督促指导街道、社区加强对危旧房屋的监控;督促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做好相应防汛抢险工作;负责出现暴雨期间及遇到地下水位涨落大、地质情况复杂等情形时加强对建筑高边坡和深基坑项目的监管,确保在建工程安全。

区审计局:规模以上的城区防汛堵点项目实施抽查审计监督

区财政局:协助单位积极申报资金,统筹保障防涝排渍经费,及时按程序拨付并加强监督。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全区范围内的农林水利系统的防汛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突击任务。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辖区范围内经登记的招牌以及经审批的B类、C类围挡等设施修复、抢险的协调工作,督促各权属单位和管理部门对其负责管理的相关设施进行修复,并参与应急抢险工作。

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组织调度各执法中队严密加强对属地的巡查;负责在强降雨天气时对辖区范围内广告牌、隔离护栏和各类围挡等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加强对属地餐饮门店油污直排现象的查处,坚决遏制因油污直排堵塞排水管网的违法行为,确保管网不因人为因素破坏防汛安全;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突击任务。

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社会秩序、受灾区域社会治安和交通组织工作;负责打击偷窃、破坏防汛物资、设施设备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协助组织疏散和撤离受灾群众等工作。

区交警大队:负责受灾区域交通组织工作;负责强降雨期间的交通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做好城区各易渍堵点交通疏导和紧急交通封闭工作;协助组织疏散和撤离受灾群众等工作。

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按照“谁是业主谁负责”的原则,制定防涝排渍专项预案;负责建工程的防涝排渍专项检查巡查,协调组织排危处险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其城区建设工地周边的排渍工作;负责组建防汛应急抢险队伍,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突击任务

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谁是业主谁负责”的原则,制定防涝排渍专项预案;负责组建防汛应急抢险队伍;负责本单位已建(未移交)、在建工程和相关附属设施的防涝排渍巡检、抢险工作;负责其城区建设工地周边的排渍工作。

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负责在雨前对各类防汛物资和机械设备进行准备和检查;在雨前对辖区内的重点区域和历史堵点的排水管网及各类井进行疏浚和清掏;负责强降雨时城区主、次干道的巡查防汛工作;对城区主次干道渍水区域进行抽排渍工作;负责雨停后各类被损毁的市政设施的恢复工作。

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准备好清扫人员和水车,及时清除堵水地段的垃圾;安排人员对辖区地下通道积水情况进行巡查处置,暴雨天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根据积水情况及时设置交通警示标志及警戒线;退水后及时清洗路面、清除垃圾;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突击任务。

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负责做好各类公园绿地的管理,确保不出安全事故;做好暴雨期的危树、倒树、断树处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突击任务。

相关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负责辖区内的防涝排渍工作。负责制定区域应急预案,组建防汛机构和队伍,保障防汛经费及物资,确保防汛工作顺利开展;负责对辖区内的城市主次干道、低洼地带、地下车库、及责任范围内地下通道等隐患点进行全面巡查处置工作;负责对辖区隐患积水点制定“一点一策”并做好值守处置工作;负责受灾区域群众的安抚及救助工作;负责辖区内广告招牌及护栏、围挡等巡查工作;负责指挥调度社(小)区防涝排渍应急抢险的全面工作。

四、应急响应机制

对应市城防指四级应急响应模式,我区城区防汛工作对等建立四级响应机制,分别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具体如下:

(一)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1.IV级应急响应

气象部门预测中心城区未来1小时内降雨将达到30mm3小时降雨将达到60mm或日降雨将达到50mm,启动IV级应急响应。

2.III级应急响应

气象部门预测中心城区未来1小时内降雨将达到50mm3小时降雨将达到80mm或日降雨将达到100mm,启动III级应急响应。

3.II级应急响应

气象部门预测中心城区未来1小时内降雨将达到60mm3小时降雨将达到100mm或日降雨将达到150mm,或城市低洼地带地面积水达到50cm,启动II级应急响应。

4.I级应急响应

红色I级预警是最高级别的预警响应,当中心城区未来1小时内降雨将达到90mm或日降雨将达到200mm,或城市出现较大面积积水,低洼地带地面积水达到80cm,城区排渍泵站普遍满负荷运行,启动I级应急响应,由天心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指挥、调度。

(二)应急响应行动

1.IV级应急响应行动

区城防指各成员单位、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带班领导到岗,密切关注和了解雨情、险情和灾情,随时向区城防办信息平台报告有关情况;区城防办主任及相关防汛专业技术人员24小时待命;

当我区城市片区启动IV级响应时,区城区防指指挥长在区应急指挥中心主持防汛会商,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当我区城市片区和农村片区同时启动IV级响应时,区城防指指挥长在城市片区受灾现场进行调度;

区城防指各成员单位、部门根据水情、灾情主动做好防汛物资、人力调度。各积水地段派抢险队员及时清捞泄水井杂物,保证泄水畅通;

2.III级应急响应行动

区城防指指挥长在城市片区受灾现场进行调度;区城防指成员单位、部门防汛责任人到岗,增派值班人员,密切关注和了解雨情、险情和灾情,随时向区城防办信息平台报告有关情况;

区城防指各成员单位、部门根据水情、灾情主动做好防汛物资、人力调度;

区城防指各成员单位、部门对防汛设施进行检查,对低洼区域进行全面巡查,重点部位派员值守,加派临时抽排设备对各内涝点进行紧急排涝;

区城防指派出工作组赶赴各成员单位、部门督查、指导排涝抢险工作。

3.II级应急响应行动

由区防指组织召开会商调度会,区防指指挥长负责主持会议,相关成员单位、部门参加,分析水情发展趋势、未来天气变化情况,研究决策防汛中的重大问题并作出相应部署;发布紧急通知,督促街道防汛指挥部切实做好防汛工作;区城防指指挥长在城市片区受灾现场进行调度;

区城防指听从区防指统一调度,区城防指根据灾情的严重程度和相关调度,充分做好区内各部门、单位的人、财、物等调度工作;

各成员单位、部门按各自职责主动抓好相关工作,区城防指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赶赴重灾区督查、指导抢险工作;

各成员单位、部门班子到出险一线指挥工作,所有排涝设备投入运行,局部交通管制。

4.I级应急响应行动

由区防指随时召开专题会商会,研究决策抗洪排涝中的重大问题并做出相应部署,发布紧急通知,督促区直各部门、单位切实做好救灾工作;区城区防指指挥长在城市片区受灾现场进行调度;

区防指根据灾情的严重程度和相关调度规程,充分做好人、财、物的调度工作;

区城防指听从区防指统一调度,全面收集整理城区灾情和救灾情况,报告区委、区政府,区领导奔赴现场督查、指导抢险救灾;

各部门按照预案组织加强巡查和排涝力度,及时控制险情,实行交通管制,做好受威胁地区群众安全转移工作,保障受灾群众的吃、穿、住、饮水、卫生医疗等。

五、工作步骤

(一)雨前准备工作

1.信息预警。由区城防办信息平台及时与市城防办和气象部门进行联系,及时根据气象台发布的气象信息对各成员单位进行预警。

2.人员调度。各成员单位行政负责人在接到预警信息后,要在半小时内做好人员安排、调度,并将值班人数、设备等信息报至区城防办信息平台。

(二)雨中问题处置

1.巡查值守。各相关街道负责对辖区范围内区域进行巡查,并对已改造的历史堵点安排专人值守;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负责安排人员和应急抽排设备对近段时间出现积水情况的重点堵点进行值守;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负责对园林绿地安排专人值守;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及相关街道负责对辖区内各地下通道进行巡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辖区内的各类城管设施的巡查工作。

2.问题处理。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各街道、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协调督促市政、环卫、园林、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等单位做好相关防汛处置工作。各街道发现路面积水、井盖移位、断树、倒树、广告牌松动/脱落、隔离护栏及围挡倾斜/倾倒等问题,要第一时间安排专人值守,预防次生灾害的发生,并对问题区域设置好交通警示标志和警戒线,再将情况反馈至区城防办,如影响道路交通通行的要同时通知区交警大队做好分流工作及时搞好社区、小区及背街小巷的积水抽排工作。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辖区范围内广告牌、隔离护栏和各类围挡等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并现场进行处置。

区城防办要根据各部门上报的问题信息,及时通知相关处置部门到现场进行处置;

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在接到主、次干道路面积水、井盖移位等问题信息后,须在半小时内安排人员到达问题现场,对路面积水区域泄水井进行清理,打开井盖加速排水,并设立警示标志,同时采用抽水泵对积水区域进行排水;如需泵站协助排水的,需及时将情况反馈至区城防办信息平台;根据上级领导指示,协助街道做好社区及背街小巷范围内的重大积水问题处置。

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在接到倒树、断树等问题信息后,须在半小时内安排人员到达现场,做好警示防护措施,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好处置方案,对倒树、断树等采取支护、分割、清理、转运等处理。

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在接到路面积水问题信息后,须在半小时内安排清扫人员和水车,及时清除堵水地段的垃圾;对出现积水情况的地下通道,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根据积水情况及时设置交通警示标志及警戒线。

区农业农村局在接到需泵站开泵协助排水的信息后,须在十分钟内协调泵站及时做好排渍工作,并对全区范围内的农林水利系统进行巡查,发现大面积积水等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三)雨后恢复工作

1.各相关街道要协助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对雨时被冲开和打开的井盖进行恢复,做好受灾区域群众的安抚及救助工作。

2.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要对辖区内道路进行巡查,对雨时被冲开和打开的井盖进行恢复;同时,组织人员加强对各堵点排水管道进行疏浚,对检查井和泄水井进行清掏,对破损市政设施进行修复。

3.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要对出现倒树、断树的区域进行绿化恢复。

4.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各相关街道退水后及时清洗路面、清除垃圾。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和街道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城区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细化任务,逐项落实。要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建立组织机构、完善指挥体系、成立抢险小组、制定应急预案,同时要抓好防汛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抢险演习,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2.严明纪律,依法防汛。各有关部门和街道在城区防汛期间,要严守工作纪律,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加强汛期值班值守,确保汛情、险情能及时上传下达,对各类抢险应急问题进行及时处理。服从城区防汛工作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积极、落实不到位甚至拒不执行防汛调度的,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责任。

3.加强宣传,广泛动员。积极利用广播、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方式,加强社会宣传,普及群众的防汛知识、避险自救知识,提高全社会防洪减灾意识,调动一切力量,提早做好城区防汛避险各项准备,确保安全度汛。

长沙市天心区城区防涝排渍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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