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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区长沙南塘仓储有限公司“6•5”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 : 2021-09-28 来源:长沙市天心区应急管理局 字体大小:

2021年6月5日14时36分许,位于南托街道南鑫社区辖区内长沙南塘仓储有限公司发生了一起火灾事故,烟熏、坍塌面积约15000平方米,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873.7529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省、市、区政府有关规定,长沙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于2021年6月10日对该起事故挂牌督办,天心区人民政府于6月20日批复成立天心区南托街道“6·5”火灾事故调查组,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何定安任组长,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司法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城管执法局、南托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并邀请区纪委监察委、区检察院派员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技术鉴定等手段,查明了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的性质,查清了事故有关方面的问题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的问题,提出了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及租赁单位基本情况

1.  事故发生单位

长沙南塘仓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朱亮,现有股东分别是朱亮、朱理、朱文、朱淑贞、周美珍、李爱纯、黄力、刘晓瑜、许国章、李露、戴莉莎、黄毅12人。公司的经营范围:仓储代理服务;仓储管理服务;房屋租赁;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租赁单位

(1)湖南国美安迅仓储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董晓红,负责人为裴武洋,经营范围:货物仓储(不含危化品和监控品);装卸搬运(砂石除外);家具、日用家电、五金产品、纺织品及针织品、服装、鞋帽、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体育用品及器材、通信设备、乐器、箱包、钟表、眼镜、珠宝首饰、卫生用品、日用百货、劳动防护用品、工艺美术品、化妆品、家用电器、建筑装饰材料、化工产品、玩具、收藏品的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通讯设备、橡胶制品、通讯终端设备的批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家用电器安装、调试、维修;房屋租赁;电子产品、通用机械设备、办公用品、汽车内饰用品、通信设备销售;广告设计;广告国内外代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道路货物运输代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专业停车场服务;水电安装;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广告发布服务;广告制作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长沙海智顺物流有限公司,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袁志刚。经营范围:普通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代理;仓储管理服务;货物仓储(不含危化品和监控品);物流园运营服务;装卸搬运(砂石除外);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物业管理;物业清洁、维护;企业管理服务;餐饮管理;房屋租赁;自有厂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机动车维修;园林绿化工程服务;商业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服务;电子技术转让;电子技术服务;电子技术研发;电子设备工程安装服务;家用电器、五金产品、电气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汽车零配件、日用百货、服装的批发;建筑材料、通用机械设备、文化用品、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辅助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  起火建筑的建设、使用及租赁情况

经调查,长沙南塘仓储有限公司仓库的所在地,由长沙县人民政府批准为集体建设用地,审批号为:(2007)政国土字第240号,用途为生产安置区。

2011年7月11日,在长沙县消防大队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备案号(430000WSJ110006345),备案人朱文。设计单位为长沙千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湖南南托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为长沙南塘仓储有限公司1、2号仓库,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为丙、丁、戊类的工业建筑,钢架结构,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1层,高度为7.8米,建筑面积为11166.5平方米,火灾危险类别1号(南栋)仓库为戊类,2号(北栋)仓库未注明。1#、2#仓库中间有一条16米的通道。2011年7月26日,长沙县消防大队出具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检查结果告知书,但该仓库并未被抽中进行消防验收。后长沙南塘仓储有限公司将原设计的1#、2#仓库从原有的11166.5平方米扩建至15000平方米。1#仓库共分为10个库,分别编号1号到10号库,最大仓库面积约4000平方米,最小的1000平方米,各仓库之间未进行防火分区、分隔。

2019年12月,长沙南塘仓储有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朱六林(实际控制人)安排公司员工范瑞明在1#仓库的1号门的东北侧搭建了2间办公室,用于公司的临时办公,这两间办公室用双层彩钢板与1#仓库的1号库进行了分隔,且设置了单独进出的门,该办公室所用的电由2号库旁边的配电箱从办公室顶部接入办公室。

湖南国美安迅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开始租赁2#仓库至今,因业务扩大,2021年3月开始租赁1#仓库3号库存放电器设备等物资。长沙海智顺物流有限公司2021年3月开始租赁1#仓库的9个库房,用于存放家用电器等物资。

2021年7月7日,经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天心分局的调查取证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筑法》第四十条,认定长沙南塘仓储有限公司的1#、2#仓库属于违法建筑。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救援过程

2021年6月5日14时36分许,长沙南塘仓储有限公司1#仓库1号库东北角出现明火,在2#仓库湖南国美安迅仓储服务有限公司的员工肖巧发现断电后,出门查看对面1#仓库的情况,发现火情后迅速拨打119火警电话。长沙海智顺物流有限公司负责人接到员工的报告后,立即要求对仓库所有员工进行疏散,随后长沙海智顺物流有限公司所有员工撤出1#仓库。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派出暮云、大托铺、同升、红星、特勤一、特勤二、罗家坡、战保、东岸、龙华、共10个消防站38辆消防车201名指战员赶赴现场处置,市消防救援支队带班领导温国坤支队长、值班领导吴宏武副政委带领全勤指挥部随行出动。南塘社区的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后,向南托街道办事处、区委值班室、区政府值班室进行了报告,随后区政府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区委书记刘汇、区委副书记周志军、副区长洪孟春到达事故现场指挥各相关部门参与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并成立了现场指挥部,由洪孟春副区长任现场总指挥,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南托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和现场总指挥的指令开展现场的救援工作,15时40分火势得到了控制,17时50分明火扑灭后,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安排7个消防站对现场进行火场清理工作,区政府调配数台大型挖掘机配合消防站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防止火灾现场复燃。

(一)善后处理情况

事故发生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全程处理该项事故,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对仓库租赁方物流仓储企业火灾损失进行经济赔偿,目前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已经启动赔偿程序。

(二)火灾损失认定情况

长沙天心区消防救援大队委托长沙天时价格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对2021年6月5日长沙南塘仓储有限公司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进行价格评估。2021年6月18日,长沙天时价格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长天时价鉴字(2021)第62号价格鉴定意见书认定评估标的总损失价值为人民币捌佰柒拾叁万柒仟伍佰贰拾玖元整。长沙天时价格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机构资质证书证号:中J180004;价格评估人员:贺晓红,价格鉴证师执业登记证书资格证号:0000870;熊丛荣,价格鉴证师执业登记证书资格证号:0019190。

一、相关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及相关人员的履职情况

(一)责任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长沙南塘仓储有限公司,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取得建设审批手续,对仓库进行扩建,未向相关部门办理设计、备案或验收手续。仓库建成后,改变仓库使用性质,未向有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未对仓库进行防火分隔。在仓库内搭建临时建筑(办公室),办公室及仓库内的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未定期检查、检测,将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仓库出租给其他单位。

(二)相关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

(1)  湖南国美安迅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建立健全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并实施了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但未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组织防火检查。

(2)  长沙海智顺物流有限公司,建立健全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制定了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制定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及防火检查、巡查制度,但安全教育、隐患排查及防火巡查不到位。

二、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调查组通过询问谈话、相关单位提供的证据,查明了事故原因,并认定了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根据长沙市天心区消防救援大队火灾事故认定书(天消火认字[2021]第0004号)认定,起火原因为长沙南塘仓储有限公司办公区域南墙槽钢附近发生电气故障引燃周边可燃物蔓延成灾。

(二)间接原因

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

长沙南塘仓储有限公司擅自改变仓库使用性质,违规在仓库内搭建临时建筑,未对仓库进行防火分隔,办公室及仓库内的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未定期检查、检测。对仓库进行扩建,未向相关部门履行设计、备案或验收手续。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三、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根据事故原因调查和原因分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事故责任单位及人员的处理建议

1.  长沙南塘仓储有限公司,是本次事故的责任单位,擅自改变仓库使用性质,违规在仓库内搭建临时建筑,未对仓库进行防火分隔,办公室及仓库内的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未定期检查、检测;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排查治理制度。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之规定予以处罚。

长沙南塘仓储有限公司2#仓库为违法建筑,建议由南托街道办事处联合相关部门对其予以拆除。

2.  朱文,长沙南塘仓储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未取得建设审批手续,对仓库进行扩建,未向相关部门履行设计、备案或验收手续;仓库建成后,改变仓库使用性质,未向有关部门履行变更手续,未对仓库进行防火分隔。建议由区资规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3.  朱六林,长沙南塘仓储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在仓库内搭建临时建筑(办公室),办公室及仓库内的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未定期检查、检测;改变仓库使用性质未向有关部门履行变更手续;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予以处罚。

(二)事故其他单位的处理建议

1.  湖南国美安迅仓储服务有限公司未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组织防火检查。建议由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2.  长沙海智顺物流有限公司,安全教育、隐患排查及防火巡查不到位。建议由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有关部门监管履职情况及公职人员的处理建议

对于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南托街道办事处、区商务局、南鑫社区、暮云派出所等履职方面的问题,已由天心区南托街道“6·5”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审查调查组移交由有管理权限的纪委监委处理并另行公布。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为切实吸取本次事故教训,提高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区消安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长沙市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仓储场所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职,防范类似事故的发生。消防大队要强化监管执法,对将丁戊类仓库用作丙类及以上仓储场所和改变原建筑设计用途或使用性质设置仓储物流场所的,依法责令改正,改正后仍达不到消防安全条件的强制搬离;对未按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设置建筑防火分区的,依法责令改正;对在仓库里搭建临时办公室、休息室且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处理。

辖区派出所要认真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问题和消防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理,切实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落实到位。

属地镇街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部署消防安全整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区商务局要对辖区内仓储物流企业和仓储场所进行彻底摸排,加大检查频次,对违规改变使用性质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二)各企业应认真汲取本次事故教训,全面依法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企业、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面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加强风险辨识,落实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不得未经设计审查进行改建扩建、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的使用性质。

(三)属地街道要尽快拆除和整改好违建仓库,规范仓储物流场所的建设和管理。由街道牵头对辖区内存在的违法建筑、违建仓库尽快拆除整改到位;督促转产转型仓储企业清空仓库,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督促转产转型仓储企业做好房屋结构安全鉴定,住建局加强业务指导,排危加固,依法拆除危房。建议区政府根据市场需要,科学规划,严格审批,尽快建成功能齐全、消防设施完备的仓储物流场所,并形成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四)严格落实街道、社区(村)监管责任,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工作。各街道、社区(村)要开展好“七进”消防宣传工作,要切实将消防安全培训“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宣传培训做实、做细、做出成效。同时,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社区工作人员要深入辖区企业,深入一线督促辖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员工熟练操作灭火、逃生、防烟及自救互救能力。

  

                  天心区长沙南塘仓储有限公司“6·5”火灾事故调查组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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