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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武亘鑫新能源有限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案

发布时间 : 2021-05-27 来源:天心区应急管理局 字体大小:

(湘长天心)安监重点行业监管科罚单〔2021〕txqwangsheng1号

被处罚单位:长沙武亘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街道创业路159号电子商务产业园901房004号

违法事实及证据:5月12日13时10分,微信有奖举报公众号接到群众举报长沙市天心区暮云街道暮云社区华铁五局学校仓库储存危险化学品物品的情况。5月12日14时10分,区应急局联合暮云街道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发现该仓库内有3个3000L塑料桶(桶上标识),其中2个为满装1个为半装内有甲醇物质。区应急管理局将危险化学品甲醇查封扣押,委托湖南鸿胜物流有限公司将甲醇物质送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检测,并用专用车辆转移至专用场地储存,经湖南鸿胜物流有限公司称重过磅重5060KG。5月13日10时,调查询问当事人罗文武称所存放危险化学品为甲醇。根据《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GB30000.2013)规定,甲醇属于三类易燃易爆品。长沙武亘鑫新能源有限公司存在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行为。证据:1、现场检查记录、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整改复查意见书,证明长沙武亘鑫新能源有限公司在天心区暮云街道许兴村中铁五局学校仓库储存危险化学品甲醇。2、查封扣押决定书,证明天心区暮云街道许兴村中铁五局学校仓库储存危险化学品甲醇5060KG。3、产品质量检测报告,证明该危险化学品为甲醇。4、询问笔录2份,罗文武询问笔录证明存放在租赁仓库甲醇的事实。唐云林的询问笔录证明将仓库租赁给罗文武的事实。以上事实违反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当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的规定,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监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或者未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的;) 的规定,决定给予 处人民币陆万元罚款 的行政处罚。

天心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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