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程建钢材加工厂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行政处决定书
(湘长天)应急罚〔2022〕工贸-3号
被处罚单位:长沙市天心区程建钢材加工厂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黑石铺街道披塘村藕塘组力鼎钢材物流市场30号仓库
违法事实及证据:2022年3月30日,天心区应急管理局在对长沙市天心区程建钢材加工厂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焊工张兵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证据:证据一:现场检查记录;
证据二: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证据三:询问笔录;
证据四:执法照片。
长沙市天心区程建钢材加工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给予长沙市天心区程建钢材加工厂罚款人民币陆仟元(6000.00)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长沙农村商业银行湘府支行,账号8008-1080-0064-0051-1012,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天心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长沙市天心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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