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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盈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案

发布时间 : 2022-10-19 来源:天心区应急局 字体大小:

行政处罚决定书 

(湘长天)应急罚〔2022〕工贸-20 号 

被处罚单位:长沙盈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3582796597F)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黑石铺街道 

违法事实及证据:1、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特种作业人员(何东山)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 ,上岗作业;

证据一:现场检查记录;

证据二: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

证据三: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证据四:吴兵、何东山《询问笔录》各一份;

证据五:现场执法照片。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第九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 17000 元(壹万柒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长沙农村商业银行湘府支行,账号8008-1080-0064-0051-1012,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天心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长沙市天心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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