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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泰飞气体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台账和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案

发布时间 : 2023-05-24 来源:天心区应急局 字体大小:

行政处罚决定书

 (湘长天)应急罚〔2023〕重点-8 号

被处罚单位:长沙泰飞气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112MA7D7U0 K5Q)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创业路159号长沙宝成建材有限公司一栋高层建材加工厂901房 

邮政编码:41000 

违法事实及证据:1、2023年2月和3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台账缺少考核和照片;2、未按照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缺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命文书; 证据一:现场检查记录、证据二: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证据三:李承武、李晚喜《调查询问笔录》各一份、证据四:现场执法视频记录和照片。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 第四项和《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版)第一章第一节 第七条第(一)项、第一章第一节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 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天心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长沙市天心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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