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安全生产 > 专项整治

长沙市天心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四必查”联合执法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 : 2019-11-22 来源:区应急局 字体大小:

  根据《长沙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四必查”联合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的

  工作要求,为了严肃查处违反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四必查”

  要求的非法违法发货行为,进一步推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发货“四必查”要求落实到位,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区安委办决定11月中下旬在全区开展2019年第二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四必查”联合执法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深刻吸取沪昆高速邵阳段“7·19”特别重大危化品燃爆事故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教训,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联合联动、依法执法、高效高压,通过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四必查”联合执法工作,建立健全联席会议部署、部门联合执法的“双随机”联合执法机制,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严肃查处违反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四必查”要求的非法违法发货行为,持续形成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发货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督促发货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发货源头有效遏制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发生。

  二、重点内容

  1、违反规定未建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发货“四必查”制度;

  2、未在危险货物发货或充装场所公示“四必查”制度内容;

  3、未查验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人、押运人员及装卸作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是否与承运的货物相适应便发货或充装危险货物;

  4、未查验压力容器是否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便发货或充装危险货物;

  5、未查验车辆是否悬挂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要求的标志便发货或充装危险货物;

  6、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发货或充装时未查验相应的购买许可证件或证明文件。

  本次联合执法的重点企业是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气体充装企业、城市燃气企业、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烟花爆竹企业。

  三、执法分工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四必查”联合执法行动中,各参加单位要严格依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和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查明发货单位违反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四必查”要求行为的法律事实。凡是未按“四必查”要求严格查验相关内容,向非法改装伪装车辆、罐体不合格车辆、配备的驾驶员和押运人员不具备相应从业资格的车辆、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车辆充装或装载危险化学品的,由交通运输部门立案并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7条处罚;对于向不具有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购买许可证件或证明文件的企业或单位销售的,由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立案并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4条处罚;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四必查”联合执法行动中,发现发货单位、承运单位和人员存在其他违法非法行为的,由有管辖权的参加部门立案查处;属于未参加联合执法的其他部门

  管辖的,由联合执法组牵头单位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其中涉嫌危险货物运输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发现有关问题涉及街道或相关部门的,由联合执法组牵头部门及时向街道和相关部门通报;问题较为严重或集中的地区,可由安委办组织相关部门共同约谈街道或相关部门负责人。

  街道在组织执法行动中,发现的有关问题,根据职能职责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四、分组安排

  本次联合执法行动参加成员单位有:区应急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交警大队、区公安治安大队。

  第一组:

  牵头单位:区应急局,组长:陈尧

  参加单位:  区公安分局治安一大队、区交运局

  执法对象:危货运输企业、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具体检查企业由各检查组自行安排,下同)

  联系人:丁翔

  第二组: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长:谈奕麟

  参加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交警大队

  执法对象:气体充装企业、城镇燃气经营企业

  联系人:张何维

  第三组: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组长:李贵勇

  参加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交警大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执法对象: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含瓶装液化石油气便民服务点)

  联系人:李元峰

  五、时间进度

  要求在2019年11月21日—11月30日完成执法检查,12月3日前提交实施方案和总结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四必查”联合执法行动,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依法严厉打击依然猖獗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非法违法发货行为是强化安全监管执法、解决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发货环节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也是破解当前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部分职能交叉重叠瓶颈的有效手段,还是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方法、提高行政效率的重要措施。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要“真动作、真出人、真出力”,调集精兵强将、配齐执法装备,深入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四必查”联合执法,持续依法严肃查处违反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四必查”要求的发货和充装行为,形成对各类违法发货或充装危险货物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和震慑作用,真正解决发货环节“四必查”管理“理不直、气不壮、腰不硬、刀不快”的问题,确保联合执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为加强对联合执法行动的组织领导,区里成立“四必查”联合执法行动领导小组,由区安委办主任、区应急局局长何定安任组长,区应急、住建、交通、市场监督、交警、治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应急局,区应急局副局长陈尧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合执法各牵头单位分管副局长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各街道也要成立联合执法行动领导小组,领导、指导、协调本地区的联合执法行动。

  (二)精心组织安排,严格开展执法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四必查”联合执法工作涉及部门多,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权限范畴不同,有的还存在职责分工推诿扯皮现象,导致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发货环节安全监管执法权威大打折扣,一些企业发货查验工作进入“老问题、总存在、没人管、绕着走”的恶性循环。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积极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从不同角度、不同领域采取各种执法手段,有效提高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四必查”联合执法的目的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对联合执法行动中遇到的问题,牵头单位应及时会商相关部门进行研究,必要时报请安委办协调解决;确实难以解决的,要及时报请当地政府决定或上级安委办协调。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沟通、交流平台的作用,积极建言、踊跃献计,共同推进我区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

  各检查组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检查时间、工作分工和行动步骤,牵头单位要认真负责,精心组织好本次执法行动。重点企业都必须检查。各参与单位要安排2名执法人员参加每个执法检查组的工作,并自带执法车辆,确保执法人员、装备、车辆、经费“四到位”。联合行动时,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对照重点执法内容逐项检查,防止走形式、走过场。各参与单位要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对执法检查时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下达执法文书,依法严厉给予行政处罚,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行政执法是专业性、权威性很强的工作,联合执法更是如此。各地各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前要制定执法具体方案,联合执法行动过程中要及时汇总、梳理行动情况,根据执法主体间不同的工作职责,严格按法定程序和权限处理联合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并做好联合执法后的跟踪、复查工作。要强化责任意识,树立依法办案、文明办案、廉洁办案的观念,对违反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四必查”要求的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到位,绝不姑息迁就。要正确收集证据,共享相关执法信息,准确定性非法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实施处罚,使联合执法的案件经得起法律诉讼的检验。

  (三)广泛宣传发动,及时总结反馈

  各地各部门要紧扣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四必查”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加大群众监督力度,提高社会关注度。对联合执法行动中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媒体曝光,及时向社会公示联合执法情况,切实发挥舆论媒体的放大效益,动员全社会关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发货环节“四必查”工作,形成强大的声势和浓厚舆论氛围。要对联合执法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分析,曝光一批查获的典型违法案例,公布一批违法严重的危险物品发货运输企业,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牵头单位和街道安委办要在2019年12月3日前将联合执法行动总结报区应急局重点行业监管科。

  长沙市天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