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天心分局 关于烟草科研中心实验室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前的公示
项目名称 |
烟草科研中心实验室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628号 |
建设单位 |
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南省公司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川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公示期 |
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17日 |
项目概况 |
项目依托现有实验室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①扩大现有检测能力,扩建后,项目年检测样品约50000个;②扩大原有检测产品的检测范围:针对原有的检测范围(卷烟、烟草及烟草制品),新增卷烟、烟草及烟草制品内多种农残、重金属(Pb\Cd\Se\As\Hg)、还原糖、箱装、条装等检测;③新增检测产品:新增电子烟产品、烟用香精、烤烟、白肋烟、香料烟、晒黄烟、晒红烟、醋酸纤维滤棒、聚丙烯丝束滤棒、卷纸烟、雪茄烟产品质量及仲裁检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项目废水污染源主要有实验室器具清洗废水、制纯水产生的浓水。项目制纯水产生的浓水与实验室器具清洗废水一并进入实验室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pH调节+好氧池+混凝沉淀+复合过滤+活性氧化+消毒池)处理后再进入化粪池处置,外排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新开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废气: 项目检测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硫酸、盐酸和硝酸使用过程中挥发的酸性气体以及甲苯、乙腈、甲醇、乙醇等溶剂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项目废气经集气罩/通风橱收集后经活性炭处置后引至项目楼顶排放。 3、噪声: 项目设备噪声采取隔声降噪处理,确保项目运营期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物理检测产生的废渣、实验室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检测过程中产生的多余样品交由委托人处置,废试剂瓶、化学检测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废渣、过期的废化学试剂以及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实施分类收集并严格控制管理,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要求,并由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85899724 通讯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桂花坪街道办事处205室 邮编:41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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